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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家裏買完早飯,打掃衛生的還沒來,閑來無事寫寫俺打生意官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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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00年的事,在過去五年(公司成立95年),已上法庭兩次了。。在這次前, 本人已自認為是老油條了。。。。赫赫
公司那時做棉花半成品,我在大陸有幾個代理(中間商)。。。其中一個做得比較大,是個小夥子, 和我做時,他才大學畢業2年。。但隨後2年內銷售金額便過10M,是個滿能幹的小夥子。
在做生意的第二年末各方碰頭會上, 他---中間商---提出能否將貨款直接付他,理由是出口商付傭金太慢。。,我覺得不妥,可出口商也同意。看來他們事先商量好了。。這裏要羅嗦一下,這個出口商是省級公司(國企),但他不是工廠,隻是代理出口商。。。(工廠沒有出口權),這事在當時是比較普遍的。。。我看雙方同意改變付款渠道,也沒再講什麽。。但為小心起見,還是讓這省級公司出證明加公證: 同意改變。。。(這事後救了我。。。這是俺在國內大公司培訓結果啊,事事隻見紙麵,不信嘴巴。。。哈哈,笑話。)
隨後,一年多還算正常。但,到1999年夏接上海辦公室通知,貨要遲運,一問得知找不到該中間商人,工廠貨做好了,公司QC也檢查過了,可沒人安排出運(按合同,由中間商安排。。), 問中間商辦公室的雇員不知道,問出口代理(那家省級公司)打電話詢問,也不知道。沒辦法,通知上海公司直接自己安排出運,同時也讓那家出口代理辦理手續。。。
時間過了幾十天,中間商露麵。問他也是支支吾吾的。。。再打聽原來他涉賭,公司有嚴格的要求,涉賭&毒立刻停止生意往來。。上海公司通知工廠和代理出口商,但立刻發現中間商有多單長時間未付款。。。。我的媽啊,過50萬美元,6個月沒付了,居然沒有人來對帳。。。。嗨。結果非常難堪的,出口商立刻要求我們付款。。。。並付之法律。。。。
2000年初便接到聯邦法庭通知。。。當時挺納悶,咋一步就跑到聯邦法庭啦,應該進州法庭啊。。。(事後才知道,跨國官司直進聯邦法庭。。)
那時俺是年輕氣盛,自覺得什麽都知道,450K官司自己打。。。哈哈哈。現在看來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哈哈
開庭的那一天,我穿戴整齊,帶齊全套付款單據(包括銀行底聯,和中國銀行收款通知等等。。)和合同,L/B,和其他應有單據。。。。自己跑到聯邦法庭(NY)。
坐在候“車”室裏,看到別人都是成雙成對。。。(律師和當事人),覺得我錯了。。不久叫到我,進到法官辦公室。法官也沒有發現我那裏有錯。。赫赫。先讓對方律師講(那個省級公司沒來人。。) 該律師照本宣科地念一遍。。。法官怪怪地看著我,講你認嗎?當然,不認了。。。我拿出來全部證據,攤在法官麵前,俺都為俺的paperwork自豪,總表列出每一單的編號,和證明。。哈哈哈。連法官看了,都立刻明白,轉臉都對方律師講,人家都付啦,銀行單據都在那裏啊。。。我這份自明得意。。。哈哈哈。誰曾想對方律師講到,法官大人,進聯邦法庭必須帶律師。。。被告人自己來了,這是不尊。。。。應立刻判其敗, 王八蛋的。
法官也明白了,你律師哪?衝著我吼到。。。。哈哈哈。俺咽了一口吐咩,忙解釋,俺。。。
法官明白了,你來美幾年啦,俺一看便順杆爬: "不長"。
法官臉色變緩。。去找你律師去。。。要正式回複。"出去吧。。。"哈哈哈。
俺急忙夾著尾巴跑出法官辦公室。。。
--經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