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遊戲 4。官兵強盜 少兒版越獄 1
(2009-03-15 22: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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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兵強盜的遊戲恐怕我們那年代的大多數人都記得。這大概是唯一一個不僅男女生都可以參加,而且還可以有不同年齡的孩子加入的遊戲。人越多,場地越大越帶勁。它不單單要求個人能力,象跑得快,靈活,有耐力,還要求非常好的合作和協調。我在網上看到有人寫過這個遊戲。好像是武漢的。那規模更大,如果我們的算是大兵團的話,那他就是集團軍了。他那遊戲玩起來覆蓋整個武漢市。而我們最多也就是一個操場或幾條能串聯在一起的弄堂。所以我隻能把它定義為越獄還比較恰當。
遊戲顧名思義嘛就是官兵要抓強盜。強盜不僅要逃,還要想方設法把被關在監獄裏的同夥給救走。規則很簡單,分兩撥,一撥為強盜,一撥為官兵。官府得盡責盡力要把強盜給捉完,盡管沒薪水獎金;強盜要想方設法救出被抓的自己同夥,還得時不時得去騷擾一下官兵,自然也是沒什麽好處可撈。遊戲有時會持續一個下午。官府得盡責是不是?得把強盜抓的一個不剩。而有時強盜狡猾狡猾地,不容易抓。天又漸漸地黑下來。這時你會看到不斷的有官兵或強盜被大人叫回家去,直到玩不下去一哄而散。
遊戲規則看來簡單,為小孩的嘛,但玩起來卻很講究。
那時的小孩有個很奇怪的特點,喜歡演反麵角色。好人壞人,喜歡扮演壞人。電影裏壞人的台詞背的一溜一溜的。象這官兵強盜的遊戲也一樣,喜歡當強盜。大概是因為強盜更自由些。
遊戲開始,官兵散落的圍在強盜的”寨子”周圍。所謂的寨子一般是一根電線杆,或者籃球架或什麽突出的構築物。官兵得留下一定的空間讓強盜活動。強盜就放出一些小囉囉開始騷擾官兵。布置“寨子”周圍的官兵就開始抓強盜。強盜就逃。抓住了,強盜自覺入獄。一旦強盜逃回”寨子”。官兵就不能再抓了。規則是以手碰到“寨子”為準,或者“寨子”裏的同夥的手。當然同夥的另一手必須也接觸到“寨子”。(我們稱之為“搭電麻電。”意思是像電一樣串連上了。這是地方語,不值深究。我寫出來主要是怕哪一天有我們那地方的夥伴看了,會倍覺親切。)
有時為了更好的接應同夥,強盜們會手拉手形成一條長長的人鏈。官兵是不允許衝散人鏈的。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層層阻擋攔截要逃回寨的強盜。救人也一樣,隻要衝過官兵攔截,強盜用手碰到被抓的犯人身上任何一部分。(通常是手,因為手能延伸的最大限度。)那犯人就算得救了。
隨著官兵的不斷抓捕,強盜一個個哐鐺入獄。所謂的監獄,也就和強盜的”寨子”一樣,或者電線杆,或者籃球架什麽的。遊戲的精彩也就隨著強盜被越抓越多而開始。強盜的小囉囉被不斷的抓走,甚至還會包括一些幹將。“寨子”裏的強盜越來越少,這時強盜就要開始組織營救了。而不象開始時隻派一兩個幹將“下山”營救。單救憑的是個人能力。就好比小說中的俠客,憑個人武功,半夜偷偷潛入,躲開防守,撬門砸鎖把人救出。這是一個個人綜合能力較強的小夥伴可能會偷襲成功。但機率不會太高。你想防守的官兵一道道,而且也有不少好手。一個能衝過幾道關而不被抓到已是很優秀高手了。一般往往是在外圍時不是被截就是無功返回。當官兵的小夥伴也是很精明的。他們會看出出寨的是什麽樣的強盜,然後派不同高手(應該叫捕快吧)抓捕。或者一對一,或者幾抓一。或者趕走了之。這就看雙方如何鬥智鬥勇了。
組織營救就表現集體的合作能力了。一般是先想方設法引開官兵的高手,打亂他們防護的布置。造成混亂的局麵,然後亂中取勝。一次成功的營救,或者完美的追捕,都可以讓這幫皮猴們議論好幾天。為什麽呢?一個詞“刺激。”
不知各位看沒看過動物世界。特別是那些食肉類對食草類的追捕。我是很喜歡看。特別喜歡看狼群和獵豹對羚羊的追殺。那叫一個精彩,那是動物界體能最極限的表現。無論結果如何,它們之間的那種完美無缺的追擊和躲避,閃電般的追擊,不可思議的變速轉彎,緊張的令人窒息,給你帶來難以形容的快感,使你久久不得平靜。(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