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說,當局從8月1日起共收到149人次的77份示威申請,其中包括3名海外人士的申請。
我一點也不感到吃驚。我們當局允許示威者在遠離奧運會主體育場館的三個公園舉行,看明白了,我們開放三個公園,而小不列顛隻有一個海頓公園。既然開放了讓我們示威,我們就應該有人申請。
我們當局表示,示威者要提前5天申請,當局將在48小時內作出答複。我們的辦事效率也很高啊?48個小時就作出答複了。
你別問我,有77份申請,怎麽沒有人示威呢?
你不是來自火星吧?沒有批準啊?威活動不能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要符合規定,北京三處專門劃為示威區域的地點並沒有出現任何示威的原因不就一目了然嗎?盡管申請的人很多,但是這些申請都不符合規定,或者都有可能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
再說,哪位有腦子的、愛國的中國人吃飽了撐,願意到那裏發瘋?馬戲很快要結束,馬戲團離開之時,就是秋後清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