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民行為與政治正確 湘君 首先,我聲明對今次的國內反日大遊行完全支持。日本這個國家,如同一個殺人犯, 罪行累累,證據確鑿,卻一直未能認罪服法,如今,仗著利用熱戰冷戰投機倒把發了 點財,竟得瑟起來,盯上了法官的位子。對此,受害者中國人民表達自己的不滿,似 乎是天經地義的事。還記得當年張純如《南京大屠殺》出版,國際上鬧得沸沸揚揚的, 隻是極少當事國中國的反應,不能不讓人感到遺憾。如今,中國人民終於對此發出自 己的聲音了,我的感覺是十分欣慰。
當然,這次的遊戲示威中發生了少許暴力事件,在如此大規模的遊行抗議活動中,發 生一點點出格的行為,實在不值得大驚小怪,比起在以法製國家著稱的美國發生的洛 杉磯黑人暴動還差的很遠,一點也不令人驚奇。令人驚奇的,反而是某些從六四過來 的民運人士指這次示威抗議活動為暴民行為,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這次示威抗議 中發生的暴力行為與六四期間的抗議一方的種種行為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不可 同日而語,不指六四為暴民行為,反指今次如此平和的合法抗議為暴民行為,這也太 雙重標準了些。這是否也反映了國人頭腦中的政治正確觀念? 隻不過與官方的政治正 確正相反: 凡是反共的,就是正確的,不管怎樣都正確。凡是不反共的民眾抗議,就 是暴民行為。雖然方向相反,思維卻如出一轍。 對於這次反日遊行抗議,我無意去追究是否由官方主導或是利用,任何一次政治事件, 總是會有某種主導力量,也總是被形形色色的人利用,這個在所難免。我更關心遊行 抗議活動本身的法律成色。 中國的事情難弄,很大程度是因為缺少規則和秩序,我這裏說的規則和秩序當然指的 不是以某個大人物個人意誌為依據的規則與秩序,而是指基於法律條令的規則與秩序。 既然六四後人大已經製定了遊行示威方麵的法規條令,那麽這次遊行抗議活動是否都 已遵照執行,抗議活動中的各種行為是否都符合法律,如果活動中有不法行為是否都 受到製裁等等。我有兩點擔心,第一,因為遊行抗議活動是官方默許的,有了政治正 確的前提,於是在此前提下的違法行為便混水摸魚,得不到應有的製裁,甚至得不到 正視,這對這次遊行抗議活動本身以及對國家政治法製的建設都是不利的,任何政治 活動都應該納入法律軌道,即使政治正確也不能離開法律的限製。這一點,考驗執法 人員的執法能力。第二,抗議活動由反對日本入常的單一目的演化為參雜其它因素在 內的大規模的不易控製的政治事件。國人有法不責眾的傳統心理和一哄而起陋習,如 果遊行抗議活動不能控製在單一目的之內而見好就收,那我也隻能無奈地對國人在政 治上的不成熟表示遺憾。 政治本身不過是一種遊戲,遊行示威也是其中的一種。西方人玩這個玩得久了,基本 上能順理成章,中規中矩。中國人玩這個,不過剛剛開始,遊戲中的規則還不大熟悉, 甚至連玩這樣的遊戲要製定一些怎樣的細則也不甚了了,那些行為屬於犯規,那些不 犯規,也還在摸索之中,法製也需要通過社會實踐來不斷完善。無論如何,這次國人 的反日遊行抗議活動,除了發出了國人自己的聲音以外,也可以看作是一次政治示威 的法律演練,如果能從這個角度仔細審視這次活動,是否比單純的支持或是反對甚至 苛責更有意義呢?如果能夠從這個角度來研究和吸取經驗教訓,其意義也許比單純阻 止日本入常更加深遠。 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