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禮教下貴婦的“淫亂自恣”
(2007-10-09 17:52:09)
下一個
在那種將中國古代社會看成鐵板一塊而且幾千年不變化地由“封建禮教”嚴酷統治的簡單化觀念中,婦女被認為所受壓迫更沉重。她們苦難更深,權利更小,心靈則更痛苦。這種多年來人們已經習慣了的說法,在近來的各種論著中仍不時可見。但是若能捐棄成見,平心考察史事,就會發現另一幅曆史圖景。
盡管性關係絕大部分情況下總要有男女共同參與才能形成,而在這些放蕩事件中,男性的性對象經常是同階層的女性(比如在春秋時代的大量通奸事件中就是如此),因此貴族婦女在性關係方麵也相當放蕩,應該已可推想(比如夏姬就是突出之例)。但是再考察一些女性為主的事例,對曆史情況的了解將更為全麵。
關於呂不韋與秦莊襄王後之私通,曆來議論者甚多,或搜奇獵豔而津津樂道於秦王政之為私生子,或借此指斥暴秦宮闈之淫穢。其實莊襄王後原是呂不韋的姬人,雖經政治婚姻而成為莊襄王之妻,與呂舊情不斷,僅此尚不足為放蕩之尤。但她看上,應可算是淫行(其事俱見《史記·呂不韋列傳》)。聯想到前述“秦宣太後愛魏醜夫”,這類事在秦宮看來淵源有之。
進入漢代,這類事例依然可見。漢武帝對這類事的處理很可注意。他姑母館陶公主(號竇太主)寡居時已五十餘歲,將十三歲的賣珠小兒董偃收入府中,花五年時間將董偃教養成一名貴族子弟,然後公開作為自己的情夫。為了使這種不明不白的關係合法化,有人替公主出主意,叫她稱病不朝,請求武帝駕幸府中看望。武帝去到公主府中,出現了如下一幕,見《漢書·東方朔傳》:
導入登階,就坐未定,上曰:願謁主人翁。主乃下殿去簪珥,跣頓首謝曰:妾無狀,負陛下,身當伏誅,陛下不致之法,頓首死罪!有詔謝。主簪履起,之東廂,自引董君,董君綠幘傅,隨主前伏殿下,主乃讚:館陶公主胞人臣偃,昧死再拜謁。因叩頭謝。上為之起,有詔賜衣冠上(殿)。偃起,走就衣冠,主自奉食進觴。當是時,董君見尊不名,稱為主人翁,飲大歡樂。
這次會見,漢武帝對董偃表示了尊重,稱之為“主人翁”——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頗高的“主人公(翁)”一詞即由此而來。“於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董偃一時竟成了鬥雞走馬蹴鞠擊劍的浪子班頭,有點像現代的某種娛樂業明星。後來雖有東方朔指斥他“有斬罪三”:以人臣私侍公主;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引誘君主荒淫遊樂。說他“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也”,但漢武帝不肯治他的罪,隻是對他的寵愛有所減少,仍讓他去做姑母的情夫。
漢武帝性喜漁色,對待館陶公主和董偃之事又如此寬容,但他卻冷酷無情地下令處死鉤弋夫人——在他已七十高齡時為他生下了太子(後來的漢昭帝)的女人。對於人們“且立其子,何去其母”的疑問,漢武帝說出一番理由,見《史記·外戚世家》末褚先生的補記:
是非兒曹愚人所知也。往古國家所以亂也,由主少母壯也。女主獨居驕蹇,淫亂自恣,莫能禁也。女不聞呂後邪?
其說雖有道理,畢竟過於冷酷。但從中也可看出女主的“淫亂自恣”絕非個別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