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10)
5 月,有一個 2 bedroom + 2full bathroom 的舊 condo 要換房客,上次出租,隻用了 3 個小時,在網上登出廣告後,馬上有兩個人來看房,第二個人馬上交了定金,因為我花了 $3600 塊換了地板,粉刷了房子,給人的感覺像新房。我有著同樣的僥幸心理,想著 1-2 個星期內一定能租出去。但這次出乎意料,登出廣告 2 個多星期,很少有人來電話和 email ,感到納悶,到網上一看才知道,就在同一個 location ,有兩幢 38 層的高樓同時交屋,租金不便宜,但緊靠天車站,許多住溫哥華 Downtown 的年輕人,願意搬到那裏去住,房租便宜 20% ,乘 20 分鍾天車到 Downtown 上班也很合算。在網上,這兩幢樓同一時間有 60-70 個廣告出租,吃掉了當地的大部分租客,這是我始料不及的,沒有做好事前調查。一直等到 5 月 1 日,搬家潮告一段落,這兩幢樓的出租到了尾聲,才陸陸續續的開始有人聯係我,還好,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在租客搬出之前,也租了出去。
這種情況我是第一次遇到,你要出租的時間,最好不要趕到附近有大樓盤交屋的節骨眼上。新屋總比舊屋好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