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110)
老朋友 Andew , 澳洲出生的加拿大人, 他太太 Julie 加拿大人,今年1月簽字離婚了,離婚官司打了18個月,花了40萬律師費,最後 arbitration 協議離婚,女方隻要現金,擄走3.3米現金。
男方是第二次被離婚瘦身,20年前,前前妻外遇,離婚時兩個孩子很小,Andrew 幾乎淨身出戶,因為在西方,外遇不是過失,離婚時沒有對過失方懲罰一說,孩子利益第一,女方帶著孩子,分財產不會吃虧的。
第二次婚姻,2人認識17年,結婚11年,我們去參加了他們的婚禮,住在1英畝的大宅,女方戴著2個克拉的訂婚鑽戒,一無所有,隻帶著自己的兩個 teenager 兒子嫁給了 Andrew, Androw 是contractor,很帥,很聰明的生意人,做了family trust,所有的財產都分給她太太四分之一,另外是自己頭婚的2個兒女和他自己,占四分之三。Andrew 和 Julie 他們共同把4個孩子養大成人了,多年來,每次看到他們,都甜如蜜。
有一天,他出差回來,他太太說:咱們離婚吧?
他蒙了,問:為什麽?他太太說,我要分你一半的財產,現在就要。
他說:不可能,你已經有了四分之一。他們一起去見寫 trust 的律師,太太執意要分一半,她覺得四分之一不公平。Andrew 當時就把結婚戒指脫下,放在了桌子上。
Julie 是有備而來的,寫好了650頁的經過律師過濾的法庭申訴書,18個月過後,如其所期,如數拿到了一半,3.3米現金。
多年前 37萬買的豪宅,為了離婚賣了260萬,1年半期間,所有的賬號被凍結,生意也被凍結,如今 Andrew 再次住進朋友的地下室,租金 $1500 / per month,再次被離婚瘦身。
2 周前見到他,他說,現在想,Julie 嫁給他就是衝著錢來的,但是,他還是希望有一天再次見到 Julie,她能夠親口告訴我:why?
我想 Julie 永遠不會說出 why,因為每個人的心底都有一個藏私處,連自己都不願去觸碰的地方。
好久不見您些東西了,很高興讀您的新作品。我有一點糊塗了,既然Andrew做了family trust,為啥還會被分走一半財產?難道是他的律師沒做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