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種族融合
說一點小常識,首先,我們今天所說的中華民族是一個種族大融合的結果,中國人的血統並不比美國人,或者南美洲的人要純,這既是曆史學家的結論,也被基因遺傳學所證實。今天的中國人,都免不了有匈奴,鮮卑或者蒙古人等等等的基因,也許你感到不愉快,但卻是一種事實,否認沒有意思。其次,中國曆史上的種族融合,都是花了很長時間,經過血流成河的戰爭,我不知道有例外。
之所以講這個話題,是因為國內的親友在為我擔心,他們都知道弗吉尼亞最近發生的事情,看來是震驚世界了。美國的種族問題是老大難,富蘭克林就是一個著名的廢奴主義者,認為財富要靠自己的勤勞和節省,建立在奴隸血汗之上那是違背上帝教誨的,可見從美國建國起種族問題就有了,一直到現在,一百年之後能結束?誰也不知道。
再講一個常識,南北戰爭是美國最殘酷的一次,這個戰爭其實是白人的戰爭,主要是他們打的,盡管是由於非裔而引起的,也就是說,美國白人為別人打了一場血流成河的戰爭。我知道有人不同意,認為北方是為了聯邦,但是,為什麽南方要脫離聯邦,那是因為北方佬不喜歡奴隸製度,其實與他們沒有多大的關係,所以說到底還是種族問題。還有人說是因為勞動力,但是,那時北方並不缺乏,而存在著一定的失業率,這一點大家可以去翻曆史書。
我們都說種族矛盾是一種悲劇,那就是說沒有人能從中得益,發生在弗吉尼亞的事情可以說是完美地驗證了這一點,白人,非裔都不高興。美國有沒有種族歧視?當然有。有白人歧視非裔,也有非裔歧視白人,不能說非裔是弱勢群體就可以歧視別人,這可不和邏輯。
我不以為美國存在著明目張膽的種族壓迫,現在來說一件自己經曆過的事情。曾經在一個美國公司裏工作,有一個白人同事大家都覺得不錯,挺願意幫人,也沒有小動作,就是有些倔頭倔腦,不是一點點,大家熟了以後就知道不要和他較真。有天來了一個新同事,看來也有些較真,就是要分一個輸贏,結果越說越僵,最後那個白人老兄急了,說了一句你們什麽人就是什麽樣,這句話非常不好聽,對方(不是白人)一下子楞住了,調頭走了。
我並不知道是誰向上告了,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找去談話,反正有一天我被叫到了部門領導的辦公室,還有一個人事部門的人,一白一黑,問;你在不在場?答:在。
問:他是怎麽說的?我把自己記憶中的那句話重複了一次。問:他是不是說(….),答:也許吧,我記得好像差不多。
問:他以前說過類似的話嗎?答:我不記得有過。
問:“這一次事情以後,你和他打交道會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我知道這一句話最重要,的確我當時就有一種被冒犯了的感覺,盡管他的話不是對我或者亞裔,於是我說:“yes, I do.”(是的,我會。)
結果那個人很快就沒有了蹤影。
我以為這大概是美國公司處理這種事情的標準程序,至於對不對則是你自己的事情。美國公共場合和私人空間是有嚴格的區分的,工作場合是公共場所,規定應該由公司製定,你的住宅內是你所有,你怎麽說都可以,私有製就是這個意思。最近穀歌有一個雇員話及男女之間的差別而被解雇,他想告,但是你可以想一想,穀歌在這樣做之前一定是知詢過律師的,你想穀歌的律師水平會差。
美國大公司對種族主義的言論基本上是零容忍,這一點在你進公司的時候往往會被告知。我想主有兩個理由:公司絕對不想工作場所變成種族戰場,那還能幹活嗎;其次,美國,特別在大城市,種族多元化已經非常厲害,如果雇員對待顧客流露出種族歧視,那公司的麻煩就大了。
美國法律中關於言論自由的核心是約束政府,簡單一點說,就是個人不能因為言論而被政府起訴。穀歌不是政府,你的言論要管理層不高興了,你就得走人。這是很好理解的,你不能用言論自由與老板唱反調,當然就得走人,不然老板怎麽當,官司就會太多了。穀歌是私營企業,什麽言論是允許的,是由公司管理層決定,前提隻有一個,不能違反聯邦或者當地的法律。
言論自由並不是什麽話都可以說,在美國是由一係列判例所決定的。比如說,你不能用暴力威脅他人等等等。有人在網上說不能攻擊國父華盛頓,我估計是翻牆過來的,把美國當成了中國,現在就有人說華盛頓是邪惡的,從來就有人說華盛頓有些無能,當然不會被指控顛覆國家或者泄露國家機密。你也可以說要殺死華盛頓,這句話沒有意思所以不會有人找你,但是,你卻不能說殺死隔壁老王,這就可能有麻煩,因為那是真實存在的人。
這一點在美國法律是很關鍵的,對已經死去的人說什麽都難以被指控,因為指控的前提就是有人受到了實質性的傷害。在中國對某些死人是不能說三道四,政府可能指控你,更可笑的是這樣的人的後代出來指控,別人攻擊你的父輩怎麽會實質性的傷害到你,難道你是靠你父親賺錢?
就像大人和小孩打架,你可以說那個小孩長得非常壯實,很會打架,但是,少數族裔終歸在總體上是很難占到便宜。比如說,美國有些少數族裔平均收入就是少,壽命就是短。所以說,所謂平等就是弱勢群體有時要占一點便宜,美國最高法院的一係列判決就有這個意思。
美國的印第安人和非裔在曆史曾經受到過非常不公正的對待,所以說,基本上美國人覺得他們應該得到一定補賞,但是,這個補賞應該有多少,持續多久就是一個分歧很大的問題了,因為對他們的補賞必定會損害到其他人的利益。有些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認為這個補賞起碼要一百年以後才能談是否繼續;另一些認為應該逐步減少,隻有這樣少數族裔才能真正站起來,平等才真正有希望(其中也有非裔法官持有這種觀點)。
最高法院號稱獨立,但實際上卻從來擺脫不了民意,所以你怎麽看是你自己的事情。
其實事實很明顯,美國的大城市種族多元化都非常厲害,我甚至說不出一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有哪一個是白人占多數。美國發展得最快的科技公司,都與移民和少數民族有密切關係,像蘋果,亞馬孫,穀歌這種公司,正宗美國白人估計連四分之一都到不了。
相反那些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者,都來自於窮鄉僻壤,受到的教育不多,無法以頭腦和技術謀生,他們是被這個世界邊緣化的一群人,隻剩下一腔怨氣,是一些沒有將來的失敗者。任何國家都是城市,特別是大城市最重要,拉丁文(歐洲語言都來自於它)中,城市和文明有共同的詞根不是偶然的,語言中就沒有偶然的東西。
美國的種族多元化實際上根本就不可阻擋,將來白人的比例隻會越來越小,而且年紀越輕種族的觀念越淡漠。美國必須得接受它的多元化,這個世界將來也會這樣,這一點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會明白。
有人說中國人一到國外就愛國,這我不知道。但是,許多中國人一出國就奇葩我非常清楚,因為我經常聽到他們的種族歧視的言論。我曾經有一回在教堂聽到一個中國人在大庭廣眾下居然說,上帝根據膚色來創造人的,越高級的顏色越淺。我隻好在眾目睽睽之下站起來走人,此人願意當二等人種,我可不願意。
據我所知,在美國的主流網站上看不到赤裸裸的種族歧視的,不知是不是不讓。但是,在中文網站上經常可以看到可以看到一些種族仇恨的言論,對印度人,黑人,猶太人等等等,這總是讓人為人的愚蠢而感到憤怒。一個自己長期受到歧視的民族,現在在美國仍然感到不平等的種族,怎麽能去歧視別人?
經常看到有人說美國不能呆了,黑人,老墨太多了,我完全不能理解這些人意思。難道他們願意這塊土地上隻有白人和中國人,那就是他們的天堂?在我看來,這將是最壞的結果,亞裔恐怕不得不卷鋪蓋走人。
也許他們認為都是中國人最好,那就更莫名其妙了,你為什麽要到這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