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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有感(盧梭)(二)(下)

(2016-07-14 08:18:21) 下一個
一般認為,盧梭影響最大的著作有《懺悔錄》,《愛彌兒》,《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和《社會契約論》,隻有《懺悔錄》我是認真讀過,主要是我這人讀書是憑興趣,另外三本如果不是做曆史研究,讀起來都有些乏味。主要是他那種風格我有些接受不了,大片論點都不講根據,我覺得就是如此,漏洞太多。我現在要講的是盧梭其人,《懺悔錄》當然是第一手資料。
雖然我知道這本書被認為是驚世駭俗,但讀時還是不免給弄得得目驚口呆。比如說,他曾經有一段時間熱衷於躲在黑暗中,見到女人過來,就出來把自己的下身露給她看,有一回差點給人抓住,就再也不幹了。我隻能以為是怕給揍一頓,表露自己固然重要,但皮肉之苦還是不那麽好受。當他給人做仆人時,另一個仆人死了,他真心感到悲喪,但轉念一想,我終於可以得到他那一件漂亮的外套了。開始悲喪是真心,後來高興也是不假,情感嗎,誰能控製得住。
我也讀過一些政要,名人的回憶錄,都說要還原曆史真相,真實的說出自己,但是,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直截了當地說出自己,再怎麽惡齪也毫無隱瞞。是那些人比盧梭高尚嗎,我不知道。這本書在文學上的影響是難得有能與之並肩的東西,還有一個非常奇特而重要的影響,就是對後來心理學,被普遍認為是心理分析的先驅。可見一個人真正說出自我恐怕是極有價值的,但前提是要有盧梭膽量和文采。
《懺悔錄》(confessions)這個名字來自奧古斯丁的名著,本意是在上帝麵前對自己的過失進行悔悟。當然你別指望盧梭會有什麽懺悔,他非常高傲,甚至有些洋洋得意。《維基百科》說:“主題是通過盧梭自己的坎坷一生反映社會對人的某種殘害和壓迫。在作品中,盧梭講述自己“本性善良”,古代曆史人物又給了他崇高的思想,但是社會環境的惡濁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不平等,使他受到了侵染和損害。盧梭回憶了他孩童時代所受到的遭遇,入世後社會對他的虐待和他耳聞目睹的種種黑暗與不平,指出社會存在著“強權即公理”的不平等現象。”這個評價可以算是比較正統說法。
但羅素對這本書的評價是:一點都不真實,樂於自表為大罪人。第一點我有些奇怪,羅素當然不可能認識盧梭,有差不多二百年的曆史間隔,而且這本書的作重點是作者本人的情感,怎麽能判斷不真實?當然,把兩句話連起來就是說,他樂於自己是罪人,所以就不真實,但是,這隻是羅素的感覺,雖然我基本同意,但卻要知道並沒有確實的根據。那麽下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麽盧梭要高興的做一個罪人?
問題就在於這個洋洋得意,在盧梭談到自己的無情,那些惡齪的時候,看不出有任何後悔,或者不好意思。在前麵我已經說過,浪漫主義認為人的本能,真正的內心沒有什麽是不正確的,所以當然就是應該這樣。
他寫此書時已經在知識界有相當的名氣,目的是回應別人對他的攻擊。不過他的回應真是與眾不同,不是為自己辯解,說自己是一個所謂的好人,而是要說出一個真實的自我,一個赤裸裸的自我。言外之意當然就是:這就是真正我,你們那些高高在上的達官貴人,知識精英,憑心自問,自己是不是比我高尚。我看你們比我還不如,你們做的惡齪事難道還少嗎?至少我敢坦誠地對待自己,你們敢嗎?
我們不得不說,這是一種非常高傲的回答,表達了對對手極度的藐視。我同意很多人的看法,這是一種逆反心理,來自於早年所遭受的歧視。心理學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當一個人內心受到了傷害的時候,必定會以某種方式表現出來。這個我們見得太多,比如說我們這一代人在早年大都遭受過貧窮,這就是一種心理上的傷害。於是當有錢了以後,就難得對金錢有一個正確態度,要就是極為節省過了頭;不然就是像土豪般的肆意揮霍。
羅素對《懺悔錄》的輕蔑溢於言表,原因就在於這二個人的出生背景太不相同。羅素出生在英國那種最有權勢的貴族家庭,被一個對他極為嗬護的祖母帶大,有才華而少年成名,從來就不缺乏關愛。當然,他也很反叛,倍受攻擊,但卻從來沒有被人藐視。盧梭卻少年就開始流浪,後來做貴族的仆人,那種有才華而被人踩在腳底下的感受羅素是永遠無法理解的,特別盧梭還是一個非常敏感的人。羅素對社會的反叛帶有理性的色彩,你們這樣做不對;但是盧梭就完全不同,對那個社會從心底反感,從感情上就不能接受。或者這樣說,羅素以為這個社會固然不對,但是人性就是如此,人都想自己能高高在上的,慢慢地通過教育來改變人心還是有法可想的;但盧梭認為你們不是做得對不對的問題,而是你們的存在就是不對,私有財產就是罪惡,文明(必然伴隨著私有財產)實際上是倒退,回到原始社會人們會更幸福。
所以說羅素對盧梭的反感很好理解,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你不能因此而自鳴得意,難道要人向你學嗎,這實在太過分。盧梭卻想,人出自於內心的情感怎麽能說錯,沒有這個標準,我們又能憑什麽來判斷對錯,難道用“政治正確”,那不過是虛偽或者忽悠。我是想不清楚這種東西的,大家自己決定。
盧梭對私有製的攻擊無疑走到了極端,沒有人能比他更進一步,馬克思在這一點上,隻是他的一個縮了水的版本。在馬克思看來,文明是不能不要的,所以我們徹底消滅私有製隻能在物質極端豐富的條件下才能實現。這個理論就是有些含糊,什麽叫極端豐富,那麽現在應該是大力發展私有製來創造物質,還是慢慢地從現在起就開始消滅私有製,怎麽做都可以有理。所以說,盧梭有更好的邏輯上的一致性,人們很容易從那些含糊之中滑向盧梭,我這個年紀的人對此都不會陌生。
各位怎麽想,怎麽來判斷是自己的事情。

 
當然,指望盧梭是一個循規守矩的人就是笑話了,但他的有些作為仍然是匪夷所思,常人根本無法接受。羅素說:“他和黛蕾絲·勒·瓦色同居大約就在這時候(1745),黛蕾絲是他在巴黎的旅館中的傭人。他此後終生和她一起生活(不排斥其它豔事);他跟她有了五個孩子,他全部送進育嬰堂。向來誰也不明白,是什麽東西引動他接近她。她又醜又無知;她讀寫全不通(他教她寫字,卻不教她閱讀);她不曉得十二個月份的名稱,不會合計錢數。她的母親貪得無厭;兩人一同把盧梭及他的全體朋友們當收入之源來利用。盧梭聲言(不管是真情還是假話)他對黛蕾絲從來沒有半點情;她晚年貪酒,曾追逐過少年養馬夫。大概他喜歡的是這種優越感:感覺在財力上和智力上都毫無疑問比她優越,而且她是徹底倚賴著他的。他與大人物為伍總不自在,從心底歡喜貧賤愚直的人;在這點上,他的民主感情完全是真誠的。盡管他至終沒和她結婚,他把她幾乎當妻子般看待,所有讚助盧梭的名媛貴婦都不得不容忍她。”羅素這一段話在事實上基本無誤,至於解釋就是另一回事,你可以看成並非沒有道理,但的確非常刻薄,到底是怎麽一回事,誰知道呢。
關於為什麽盧梭把孩子全部送進育嬰堂,我知道有二個解釋,一個是說因為他們一直沒有結婚,所以盧梭要顧及她的名聲。這的確是有些搞笑,盧梭當真很在乎她的名聲,那就結婚好了嗎,再說盧梭會是一個在乎這種名聲的人嗎?另一個說盧梭認為自己不是一個好父親,不適合教育孩子,恐怕這種感覺並非沒有道理。
但是,盧梭卻是那個寫了《愛彌兒》的人,《維基百科》說:“在《愛彌兒》中,盧梭試圖描繪一個教育體係,使他在《社會契約論》(1762年)中的“自然人”能在不可避免趨於墮落的社會中生活。盧梭描寫愛彌兒和他的家庭教師的故事,以說明如何教育出一個理想的公民。愛彌兒不是一本詳細的育兒指南,不過在其中的確有一些教育子女特別的忠告。這是西方第一個完整的教育哲學、第一部教育小說。康德稱讚《愛彌兒》的出版是跟法國大革命相提並論的大事件。”這本書對後來的教育學影響極大,有人認為是現代兒童教育的開山鼻祖。
這真是不知怎麽說才好,一個現代兒童教育的先驅居然把孩子都送進了育嬰堂,還有比這更有諷刺的事情嗎,可見說和做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當然,像盧梭這樣一個人不與社會發生衝突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遭到攻擊和迫害也是情理之中。不要說那個時候的歐洲,就是在50年前的美國,也是難以接受的。要是在斯大林的蘇聯,送進集中營是沒有什麽稀奇的;如果在中國,“流氓罪”估計是逃不脫。
但是,現在的很多人往往虧大了這種迫害,說他怎麽樣英勇不屈。有點像我們過去宣傳魯迅,怎麽,怎麽樣被國民黨反動派瘋狂迫害,但是,現在的研究證明,他其實在租界裏日子過得挺滋潤,有名而且有錢,如果當真戴笠要他的性命的話,他是活不了的。而且更為奇特的是,他一邊接受著民國政府為數不菲的薪俸,一邊使勁罵政府。我到沒有認為有什麽不妥,很多中國人是太容易被收買了,再說所謂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本來就是要罵政府的,罵你是為了你好,政府就是給人批評的。
盧梭成名以後大部分時間都過得不錯,和教會也有過蜜月,但是他那種要把上帝建立在情感基礎的觀念注定會和當時宗教界產生衝突,那在當時就有大麻煩了。於是他的書被禁,被燒,要抓他去審判,結果難料。不過那時已經是宗教改革之後的歐洲了,不再是天主教的鐵板一塊,於是有一些君主願意而且能夠保護他,他可不想殉道做烈士,跑了完事。他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索爾仁尼琴完全不同,從來沒有遭到肉體上的迫害,如果把他送進集中營,他會怎麽樣誰都不知道,我估計他不瘋就會給弄死。當然,是沒有發生的事情沒有什麽意思,他還是一個挺剛強的人,堅持自我,對他攻擊隻會激起他的鬥誌。
就我的理解,首先他是一個極有才華的人,這一點從他的文筆中可以確定;其次,他恐怕也是一個極有魅力的人,因為他和同時代的許多名人都成為摯友,當然最後都難以避免的鬧翻,對女人就更不用說了;最後,他的言行基本一致,他宣揚浪漫主義,自己就是一個完全跟著感覺走的人,喜歡一個人,就坦率熱情,感情真摯,一旦感情走了,就形同路人。
值得注意的是,盧梭基本上沒有接受什麽正規教育,靠自學達到那樣的成就的確可以說是一個奇才。但是,這也造成了他對正規的傳統教育的反感,認為那不過是貴族毒害民眾的一個工具。這可以看成是後來反智主義的一個重要根源,如果我們把中國的文革看成是反智主義的大爆發的話,那麽他的影響或多或少是起了作用的。同樣簡單地說好壞沒有什麽意思,這個我以後專門來討論。

 
他和休謨之間的關係很能說明問題。他當時在歐洲大陸難得有一個安身之地,有牧師帶領著教徒要追殺他,那可不是開玩笑的事情。休謨對他一直極為欽佩,於是把他接到英國,他在那裏混得相當不錯。但是,他突然有了一種感覺,認為休謨是要陰謀殺害他的主謀,但有時又認為這實在荒唐無稽,於是有一天他擁抱著休謨說,你是絕不會出賣我的,對不對?
可以想象,休謨是多麽的尷尬。當然休謨沒有任何理由這樣做,因為他認為自己是一個無神論。當終於兩人絕交以後,休謨說:“他在整個一生中隻是有所感覺,在這方麵他的敏一感一性一達到我從未見過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這種敏一感一性一給予他的,還是一種痛苦甚於快樂的尖銳的感覺。他好像這樣一個人,這人不僅被剝掉了衣服,而且被剝掉了皮膚,在這情況下被趕出去和猛烈的狂風暴雨進行搏鬥。”
我們都年輕過,應該能理解一個人保持著炙熱的情感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情,難得持久,社會,傳統一般來說都是要求人們壓抑感情的,像盧梭那樣的確是少見。詩人大概總是要追尋感情的,於是有人說:自殺有很多方式,其中之一就是和詩人結婚。
可以想象,對盧梭這樣的人的行為評價會非常兩極,中國人總是在說他怎麽,怎麽好,但是,讀一讀《懺悔錄》,那可不是是不是聖人的問題,而是是不是一個無賴的問題,盡管是一個極有誠摯感情的無賴。
《維基百科》對他的行為沒有做評價,我想這是對的。盧梭不是一個行為藝術家,他的重要在於著作而不是行為,我們應該去了解那些著作所產生的影響,而不是一個曆史人物私人生活。不能因為今天我們受惠於他,就把他誇為一個聖人;也不能因為反感他的有些作為,就由此去批判他的著作。
曆史就是這樣複雜,人就是這樣說不清楚,誰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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