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有感(美國獨立戰爭)
現在有很多人極端推崇美國的開國元勳華盛頓,我覺得有很多是言過其實,仔細讀讀曆史,了解背景,就會知道他的所謂“高尚”行為都是有著複雜原因的。
當然,我還是非常欽佩他的,他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懂得進退,不逆勢而為。這個最大的勢就是美國人非常看重個人的自由和權力,不信任政府。政府和個人,就是一個零和,一邊大了,另一邊必然就會小,而中國人卻總是在盼望明君和清官。
美國人之所以獨立,就是認為英國侵犯他們了的權力,幹涉了他們的自由。獨立是因為征稅而起(英國因為打仗造成國庫空虛而加稅,由此造成社會動蕩在中外曆史屢見不鮮。),經濟上的自由和權力是最基本的東西。不尊重個人的財產,怎麽能談對人的尊重。
曆史上發生的一些影響極為深遠的事件往往是由於經濟話題,比如宗教改革是因為贖罪券而起,中國的辛亥革命起始於“保路運動”。但是看不到背後思想上的巨大分歧就不應該了,單純的經濟問題是比較容易雙方妥協的。
那時的美國軍隊都是真正的民兵,不是職業的。到了農忙的時候,軍隊會放假,讓當兵的回去種地。軍隊是各個地方組建的,華盛頓隻是臨時地指揮,協調,將領也不是華盛頓任命的,而是各個州或者地方推選和任命的,他和士兵,將領根本就不存在那種相互依存,效忠的關係。
大概的過程是這樣的,一個地方的頭麵人物,多半是富有的鄉紳,在教堂(早期的移民時代,教堂不僅是禮拜的地方,而且也是一種大家聚會交流信息的場所,是一個社區的紐帶,社區在美國曆史上非常重要,現在對美國政治仍然如此,可以看成是美國政治的細胞)裏對大家說:
“倫敦那一幫高高在上的貴族,根本就不把我們這些殖民地的老百姓當一回事,隻是用盡辦法從我們這裏搞錢,不管我們的死活,現在我們這些名士開了一個會,決定不跟他們玩了,我們自己建立一個國家,以後我們就不是英國人了,而是美國人,自己管自己,自己當然不會跟自己收稅的,你們支不支持?”
大家哪有不支持的道理,於是就有錢出錢,有人出人,把家裏的槍一拿(擁槍自由就是這樣來的),耕地的馬一牽,雄糾糾氣昂昂的跟英國軍隊幹仗去了。那個鄉紳拿出一些錢來,作為軍需,於是就成了某個上校,或者將軍,不需要什麽紅頭文件,大家承認就行,來指揮這一支軍隊。
不要忘記這是在教堂,於是大家最後在神父帶領下虔誠地祈禱,確認自己得到了上帝的保佑。這裏大概要知道,那些人移民到北美,很多人有宗教的理由,因為他們並不信奉英國國教(英國不是天主教,在曆史上與一個女人有關,有點意思),所以這裏的很多神父對英國政府不怎麽感興趣,因為他們要國民信奉英國國教。
這樣就所有的東西都齊全了,剩下來就看上帝站在那一邊。這一回上帝決定站在殖民地這一邊,最後這個鄉紳就成為了政治家,當議員或者州長去了,成了開國的元老功臣;當然,如果不是,那些人就有可能被英國人以叛國罪送上絞架,風險永遠和收益成正比的。
也許我有些誇大,但應該離曆史不會太遠。比如說,不能說那些名士沒有民心作為基礎,他們是敏銳地察覺到人心的相背,這是成為政治家的基本功。那些農民都是獨立的,不存在中國封建社會的農民和地主權貴那種依附關係,更沒有皇帝的諭旨,他們要是不願意打仗,名士並沒有辦法。也可以這樣來看,那些乘帆船遠涉重洋,冒著巨大風險到殖民地來的早期移民骨子裏都是有些反叛和冒險精神的人。那時的美洲大陸是相當原始和落後的,跟英國本土根本無法相比,這些人到這種地方,還冒著被印第安人剝頭皮的的風險,是為了什麽?
這大概就是美國人一天到晚掛在嘴邊,自詡地所謂追求自由的精神。
也不能說那些名士隻是為了當官,加稅損害了殖民地所有人的利益。比如說富蘭克林可以看成是美國那時的清教徒的一個代表,有異常強烈的宗教信仰(雖然後來不去教堂),認為努力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他就是白手起家),但是,豪華的生活卻是一種罪過,錢是應該用來做善事的,像學校(UP),圖書館(費城第一個公共圖書館),消防隊(美國第一個),所以他是一個著名的慈善家。他對大自然有一種天生的興趣,雖然沒有受過正規教育(典型的自學成才),卻有一些科學上的發明,並不熱衷於權勢,還是反對奴隸製的先驅(而華盛頓是一個奴隸主)。總之,是美國曆史上的一個聖人。他那本著名的自傳恐怕是美國曆史上影響最大的一本非宗教的書籍。
但現在的美國人根本就把他給忘了,他竭力主張節省,認為借債一定要還,所以對自己就是一種沉重的負擔,除非是借錢為了賺錢,那就千萬不能借,美國人要是記住他的話,今天怎麽可能有經濟危機。
很多人都沒有料到戰爭會持續那麽久,相當艱苦,當然也有人不想打了,華盛頓在這種基礎之上,與英國人在戰場上周旋了那麽許久也確實不簡單,把人心攏起來不是一件容易辦到的事情,所以說華盛頓也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
據說有人勸華盛頓建立軍事獨裁,怎麽建立,將領和士兵能夠支持他嗎?他們剛剛把高高在上的強權英國人趕走,又自己來找一個?實際上當時美國和英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喜歡英國的大有人在,從曆史和現實考量,指望他自己的威望能超過英國皇室那就太不實際了。
讀讀那一段曆史,就知道又是一個官逼民反的老故事。
美國獨立的領導人都基本上是有錢人,莊園主和商人那一類社會名流,這樣的人對打仗肯定沒有多少興趣,況且麵對的是世界一流強國,一流的軍隊,特別是海軍。他們開始想爭取的說到底隻是相對有限的權利,那時的殖民地沒有英國議會的席位,要他們納稅卻不給政治權利,這使得他們憤憤不平。當然,反過來看,如果殖民地有了議席,在決策時有自己的代表,那麽就不會有橫征暴斂。從來政治和經濟權利密不可分,要今天來看,這根本不是什麽過分的要求,沒有自己的話語權,指望別人代表,或者發善心那無異於白日做夢。
盡管殖民地方麵一再表示願意談判,但是,英國卻不打算作絲毫讓步,英王甚至說:“寧可不要頭上的王冠,也決不會放棄戰爭”,硬要把他們當成造反的暴民,派軍隊去鎮壓,這就不是看成經濟問題了,而是權力分享的政治問題,殖民地的老百姓應不應該有某些政治權利。英國過高地估計自己力量,擁有強大軍隊往往如此,結果卻是雞飛蛋打。
《維基百科》關於富蘭克林說:“較少人知道的是,雖然班傑明·富蘭克林是美國著名的建國元勳,但在美國革命爆發以前,他主要是作為外交人員,亦曾經強烈反對革命。在看到英國不可能繼續維持美洲殖民地統治之後,他才成為獨立運動的熱切支持者。直至1780年,他仍然考慮呼籲容許英國保持對美洲的主權,以換取殖民地的高度自治。”
打仗總是不好,要死人,破壞經濟,我看富蘭克林要更應該推崇。
就像許許多多這一類曆史一樣,美國人往往誇大了自己的曆史作用,人人都有虛榮心,美國人一樣不能免俗。“法美聯軍由華盛頓統率,南下弗吉尼亞,而增援的法國艦隊也在法國海軍司令德格拉斯伯爵率領下由西印度群島調來,進入切薩皮克灣,進抵約克鎮城外的海麵,並且擊退了增援的英國艦隊,掌握了製海權。”《維基百科》
英國一旦丟失了製海權,就大勢已去。有些曆史學家認為,就是陸地上的戰鬥,也是法國人起了關鍵的作用,民兵是很難與正規軍抗衡的。
決定戰爭勝負的往往是後勤保證,英國和美洲隔著一個大洋,當時隻有帆船,什麽時候能到得看天的臉色。華盛頓對此心知肚明,“華盛頓率領大陸軍採取持久作戰以消耗英軍的策略,與英軍展開長期的作戰。”《維基百科》
那一場戰爭很有些和中日之間的戰爭相似,英軍占領沿海的大城市,背後有強大海軍提供的火力支援,和關鍵的機動性。殖民地談不上有海軍,對此毫無辦法。但一深入到內陸鄉村,英軍就無轍。
華盛頓也是一樣,經曆了數次慘痛的失敗,如果沒有法軍的介入,這一場本來就曠日持久的戰爭會拖得更長。但總的說來,英軍的形勢要嚴峻得多,一是因為日軍是有滿洲作為基地的,可以戰養戰;二是日軍的運輸工具是一百多年前根本無法相比的。
所以說殖民地這一邊隻要團結一致,不出現倒向英國的州,勝負其實早就定了,隻是時間的長短,最終英國人會拖不起。那麽,是誰讓殖民地這一邊不出現分歧的,恰好是英國人自己。
其實開始時並不是所有的人都下決心獨立的,殖民地這一邊的人長時間都是以英國人自居的(這和中日戰爭完全不同),親英派有很大的勢力,但是,英國人卻一點點把這些人變成了自己的敵人。
這場戰爭不止隻有一個悲劇角色,盡管法國人起了關鍵的作用,但是鮮血凝結的戰鬥情誼是冷得很快的,馬上法美就開始衝突,戰爭。當時路易斯安那那一帶是法國的殖民地,在此之前的七年戰爭中,法國給英國狠狠地整了一把,丟失了大片的殖民地(包括密西西比河東岸和加拿大),法國人明白在北美遲早要跟英國人幹戰的,所以美國殖民地的獨立戰爭對他們簡直就是及時雨,當然會鼎力相助。
但是,恐怕沒料到獨立的美國翻臉那麽快,最後相當不情願放棄了路易斯安那,用不著後悔,當初他們也不是為了發揚國際主義精神的。其實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從來就是這樣的。
當然,現在美國沒有人懷疑獨立的意義,但是在當時,剛獨立的美國是相當混亂,前途不明。從經濟上說,美國基本上沒有什麽工業,是落後的農業國,嚴重依賴進口;更要命的是政治上的挑戰,美國這種帶有民主色彩的聯邦製在近代是沒有先例的,其它國家大都是王國。古代倒是有,但古希臘卻可以說是亡於內鬥。
那些頭麵人物,政治家其實都不過凡人,為了自己的私利(很多時候和自己的集團利益相等)是可以大打出手,國家利益一樣是可以忘得幹幹淨淨。現在美國兩黨吵得一塌糊塗,根本用不著吃驚,曆史上吵得還要厲害,比如副總統和財政部長為了選舉而決鬥,美國曆史上赫赫有名的漢密爾頓就此丟了性命,這哪裏有一點點現代的民主的精神。不用選票,而用槍,不過這倒真是爽快。
其實我讀這一段曆史,感覺美國能走到今天是有些奇跡,至少是運氣好極了。它曾多次走向分裂(特別是開始的時候,如果沒有外麵的壓力),可能更糟,利己的政客建立軍隊,發動內戰,然後強人比拳頭,最後走向獨裁。
美國就這樣一直鬥來鬥去,但卻總是在關鍵的時候站住了,原因大家去說吧。
說華盛頓不貪權,那麽首先得弄清楚那時的美國總統有多大的權利。但十分不幸,那時的美國總統和現在相比,好像隻是一個擺設,沒有職業軍隊,更關鍵的,連征稅的權利都沒有。無錢無槍,權利極小,煩人的事卻少不了,這樣的總統更像一個榮譽,或者說,大家都不知道總統應該是一個什麽位置,有什麽權限。權利實際上在各個州,那時的美國實際上是一個鬆散的聯邦,最大的權利在外交,但那時美洲由於交通,通訊的隔絕,又有多少外交事務?
實際上美國現在的所謂民主製度是經過很長時間慢慢形成的,很難說哪一步最重要,說美國獨立建立了民主隻是一個笑話。比如說,黑人在1870年才有了選舉權;婦女更是晚到1920年才有。我總覺得婦女有了選票美國才能說是一個所謂的民主國家,一半人不能選舉何以談民主。這一點極大地影響美國了政治和社會,不是婦女占很大優勢的選票,今天的美國總統就不是奧巴馬。
所以說事情隻能慢慢的來,指望一場革命就一蹴而就,解決一切問題隻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夢想。
就像有政治評論家不斷指出,權利不但是春藥,更是毒藥,不過不是氰化鉀,而是海洛因,會上癮的。這是人的一種本性,因為那些研究動物行為的科學家告訴我們,對權力的追求是從猴子就開始了的(為了食物和配偶)。
前一段時間美國大選,在電視上看到了四年前奧巴馬的鏡頭,接下來就是現在的,這才驚奇地發現,他居然老了那麽許多。要是他在裏根那個年紀當選,那話就不好說了,可見美國總統對他並不輕鬆。可他一點都不在乎繼續按這個速度老下去,權力這個東西對政治家引誘力實在太大了。
道理大家都知道,但為什麽美國的兩黨還是要內鬥到政治癱瘓,鬥到美國人對國會的支持率不斷創新低,低到不足百分之十。追根溯源,從政就是要追求權力,不然是為什麽?所以說,換人是沒有用的,隻要是從政的人就是衝著權力去的。
如果是要為人類謀利益,我覺得最好的是從事科學研究,整出艾滋病疫苗,找到治療癌症的辦法;或者解決能源,汙染,這都是隻有科學才能解決的問題,耍嘴皮子辦不到。
僅僅要曆史地位,那不一定要從政,實際上對世界影響最大的並不是政治家,而是思想上的人物,我在穀歌上搜索,Bertrand Russell的結果是85萬,George Washington隻有47萬;至於要名聲,那就根本是一個笑話。
所以說,人對權勢是追求是一種本性,既然是本性,說好壞就沒有意思了。人想做一些事情,要改變周圍,或者世界,自然要追求權利,渴望名留青史是人之常情,不能說是不對頭,但是,怎麽來把握自己,怎麽來劃出一條線來,就是誰都說不清楚了,人永遠是複雜而琢磨不透的,絕對的好壞是很難決定的。
雖然追求權勢不能說錯,但給自己穿上一些華麗的外衣來糊弄人就是在害人害己了。大家都相信,最後連自己都相信所謂戰無不勝,那就是災難了。這在中外曆史上真是太多,太多。
莊子在二千多年前說過:“名實者,聖人之所不能勝也。”真是至理名言。
中國新的領導人說了一句“要把權力關到籠子裏”,引來一片歡呼,認識到這一點當然是一個進步。但是,事情並沒有完,還得要解決由誰來關的問題,如果還是由權力來關,那等於什麽都沒有說。
中國人那種明君,清官情結真是要人受不了。如果搞政治的人就是追求權力,那麽他們就不能信任,也就用不著失望。他們都是人,和我們沒有什麽兩樣,指望他們會比我們好不過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有一個朋友在國內做實業,大概是送禮送煩了,送錢,東西給人還要看臉色,裝孫子,有一天大為憤慨地說:我寧願被強盜搶,給了買路錢讓我走人,至少不會囉嗦什麽“為人民服務”。
我想我能理解,美國的計劃寬鬆必定造成錢不值錢,物價上漲是每個人都能感到的(弄不明白美國的物價指數是怎麽來的,為什麽和我自己的感覺總是相差不小),政客還要談“要想為國家做點什麽,不要光想國家為你找什麽”的確讓人生厭。
到底什麽國家,政客能代表國家嗎?為什麽總是要老百姓作出犧牲,而政客的犧牲我們就是看不到呢?
也許有人會說,你有邏輯矛盾,奧巴馬老那樣快,這就是犧牲。但我大概是有些世故,所以難以相信。而且認為是有理由的,這一說到美國也超過十年了,要說現在的美國比過去的要好,我是找不到理由相信的。當然,奧巴馬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並不這樣想,看不到這種犧牲的價值,所以情願還是沒有的好。老老實實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了就謝天謝地了,還是不要談什麽犧牲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