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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和《弗朗西斯.麥康伯短暫的幸福生活》

(2013-08-29 07:36:46) 下一個

 

                       海明威和《弗朗西斯.麥康伯短暫的幸福生活》

 

海明威大致可以看成是某種程度上的美國偶像,作品以描寫打不敗的人物著名,自己更是以不怕死聞名。一戰,西班牙內戰,都直接到了前線。他當時在奧地利的塹壕迫擊炮彈擊中,在他的腿遺下了彈片,再被掃射中的機關槍射中。儘管自身負傷,他仍把一名意大利傷兵拖到安全地帶,後來意大利政府授予他銀製勇敢勳章《維基百科》”他並不是作戰人員,得勳章肯定是不容易。二戰時軍方沒有讓他到戰鬥一線,他憤怒得很。我不知道原因,好像是他的左傾色彩太濃,他一直都具有強烈的左傾色彩,不過他去過中國抗戰中的重慶。

當然,他的感情生活也是起伏不定,豐富多彩,有多次婚姻。可以這樣簡單來看,他是一個從來跟著感覺走的人,經常把自己弄到生死的邊緣,來體驗生與死,這是他作品中最重要的主題。也許還要加上一句,所以的這一切,都是在酩酊大醉中做的。

他的死按照正規記錄是喝酒後不小心擦槍走火,這樣他就能夠按照天主教的儀式來安葬,但是,好像大家都認為他是自殺,因為病痛,因為失去了創作激情和水準。

 

我想那個時代有名的美國小說家是他,福克納和菲茨傑拉德。雖然在生前,海明威的風頭是後二個遠遠不及的,模仿海明威的作家大把是,但是現在,後二個的風頭卻超過了海明威,特別是菲茨傑拉德。的確,後二個人創作風格根本無人能類似。我已經寫過了菲茨傑拉德,現在簡單地說二句福克納。

福克納是所謂美國“南方作家”的代表,和菲茨傑拉德,海明威不同,他們專門寫那些南方小鎮中的人物,福克納的代表作是《喧嘩與騷動》,描寫家鄉小鎮一個家族的世代恩怨情仇,寫出了曆史的沉澱,人在其中不能自拔。美國南方的曆史頗有些血腥,於是後代隻能在這些汙濁之中撲通。中國曆史的血腥遠不是美國能比的,我們是不是也仍然在裏麵打轉轉?

這些南方作家都受到了馬克.吐溫極大影響,特別是他的後期作品。神秘,頗有些陰暗,但有些語調卻令人驚奇的輕快而流暢,很有深度,寫出了人性的不可捉摸,讀後讓人難忘。我印象最深的有幾篇,一個是說一個駝背猥瑣男人和一個健壯如牛的女人的奇特故事,名字和作者我都想不起來了,看有沒有人能幫我補上,一個是《好人難尋》,再一個就是福克納的《給愛米麗的玫瑰》,這是他最出名的短篇,我想很多人都讀過。

記得我剛到美國來的時候,開車旅遊時看到南方的那種老的大宅子,就突然想到裏麵是不是也有風幹的骷髏,就很有些毛骨悚然。然後我就把整個故事講給同行的孩子們聽,他們都是那種隻讀教科書的好學生,不知道福克納。結果他們都不相信,認為是作家在瞎編,我說福克納是著名的大作家,他們就說,作家的故事都是在編,著名大作家就是著名的大編。

於是我也就放下心來,不再害怕,後來我也去過不少美國人的家裏,還住過很長時間,骷髏自然是沒有的,所以我還是很感謝他們的。

當然,這隻是在說笑,福克納這個故事恐怕隻能看成一種隱喻,其實在英國小說裏麵是最多的。一個極為顯赫,表麵威嚴而華貴的家族(一般是貴族),大英帝國的所謂代表和支柱,家裏壁櫃裏卻總是有一個骷髏。英語有一個成語“A skeleton in the cupboard”,我琢磨著就是這樣來的。大概就是說,那些越被人認為了不起,被崇拜的家族,都一定有些見不得人的家醜,誰都不要來裝蔥,很有些無聊,中國更是如此。

菲茨傑拉德和海明威都是個性極強的人,肯定不好相處,但福克納在我的印象裏卻是一個那種南方的好好紳士,大部分時間都在家裏寫,一點不像海明威到處趕熱鬧(海明威是記者出身),也沒有什麽八卦。不過這三人都好酒,福克納要超過海明威,菲茨傑拉德就簡直是給喝死了的。看來李白說的是不錯,不喜歡杯中之物,是寫不出好東西的。

 

老實地說,我不怎麽喜歡海明威的長篇,都是翻過去的,談不上認真讀。福克納更是這樣,長篇難讀的很,不過我一貫缺乏讀大部頭的耐性。但這二個人的短篇都極為優秀,被稱為大家可不是忽悠來的。在美國來之前,我總認為美國人都讀福克納,當然,現在知道了,美國人大多讀暢銷小說,讀福克納的是很少人,所以我還是入鄉隨俗吧。

其實讀他們的短篇作為了解是足夠了,現在人的娛樂太多,都跟我一樣缺乏讀大部頭的耐心。《弗朗西斯.麥康伯短暫的幸福生活》(The Short Happy Life of Francis Macmber)我以為就很能體現海明威作品的特點和寓意,值得一讀。我估計讀過的人不多,我把情節大致說一下。

故事發生在非洲,人物有三個,一個職業獵手,再就是麥康伯夫婦。獵手以帶人打獵為生,麥康伯夫婦則是到蠻荒之地來玩一個心跳。當然,麥康伯夫婦年輕,有錢而且有閑,不然不會雇人幹這種事情。

繼續推論,麥康伯是一個富二代,名牌大學的畢業生,一口哈佛腔,很有些溫文爾雅,不是那種跋扈的富二代,是個好人,一般情況下,是個逗人喜歡的家夥,但獵手不喜歡他,因為他有一個弱點,就是沒有膽量。麥康伯夫人非常漂亮而且風騷,有些瞧不起丈夫,有些女人對男人某些缺點是很難原諒的,缺乏膽量恐怕是其中之一。

在非常短的時間裏,太太就和獵手偷情,讓丈夫帶了綠帽子,丈夫明明知道了,卻忍住了,裝著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還很老道,可見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這一下獵手就更瞧不起麥康伯了,大概認為丈夫應該把妻子和他一起用槍崩掉才是男子漢,太太不離婚是因為錢,丈夫就隻能是沒有那種膽量,或者氣概。

一次他們打傷了一頭獅子卻跑了,獵手打算隨著血跡追,麥康伯卻不情願,獵手告訴他:這不行,第一,受傷的獅子極危險,別人不知道撞到就麻煩大了;第二,它在受苦。大概是說,盡管是獅子,是獵物,我們還是要尊重它,要就不打,打就一定要打死。這種尊重好像有點奇怪,但獵手認為這關係到職業道德。

但麥康伯舉止有些奇怪,獵手這時仔細地看了他一下,就明白了,他臉色慘白,已經嚇破了膽。這一下獵手的感覺就是,一個紳士無意中撞到了一個脫得光光的大姑娘,彼此都十分尷尬。

問題是紳士也恐怕對女人的身體感興趣,也許認為機會難得,但沒有人想看到同伴暴露出那種想隱藏的弱點,雖然不一定是有害的;獵手最不願意就是看到同伴是個膽小鬼。膽小就不要到這種地方來趕時髦,來了就麻煩你把它隱藏得深一點好不好,這時獵手就有了一種無名的怒氣,有些討厭麥康伯了。到這裏小說隻是一種老套路,讀時完全沒想到第二天的故事會天翻地覆,完全變樣,各位可以猜一猜。

當打一群野牛的時候,突然有一隻發狂地向他們衝了過來,這時麥康伯已經無法回避了,刹那間他突然變了一個人,戰勝了自己怯弱,找回了男人的感覺,沒有退縮逃跑,而是直對著瘋狂的野牛,麵對麵的開火。野牛倒下,並沒有撞到麥康伯,但緊接著太太的一槍卻把他和野牛一起送上了西天。

這時獵手很有些黯然,想到:你瞧你幹的什麽事,我剛剛開始喜歡他了。幹嘛這樣性急,他會離開你的。但他還是願意去作證,說明這隻是一次誤擊。

至於麥康伯太太的那一槍到底是有意還是無意,小說並沒有交代,也不是海明威要講的重點。

海明威要講的是:人(特別是男人)在對麵大自然(獵物當然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作殊死搏鬥的時候,如何找回自我,建立勇氣。這個自我,很難不包括那種殺戮的野性,一點都不難理解,人在很長時間裏,就是靠這種殺戮而生存的。勇氣就是人存在的根本,價值所在,人生來就不是為了給打敗的。

小說雖然中沒有明說,但可以看出麥康伯的轉變與他太太的輕蔑有關,男人很難對別人的輕蔑無動於衷,特別是女人的。標題具有諷刺意味,可憐麥康伯是一個真正的倒黴蛋,幸福生活剛開始就結束,實在太短了。

 

這個短篇從風格到寓意典型的都是海明威,人物對話簡短精妙,把人微妙的關係和性格反映得非常到位。場景描寫海明威的強項,這一點他比福克納和菲茨傑拉德都要強。在他的小說中,人物的內心世界都是大都是通過對話和動作,或者背景來表現的。《老人與海》由於隻有一個人,直接的內心描述當然要多一些,但還是有很多獨白和動作。這大致可以解釋在著名大作家裏,他的小說改編成電影是很多的。當然,我覺得還是不能和契科夫比,但契科夫是最傑出的戲劇家之一,是短篇小說之王。

這篇小說可以很容易地改編成電影,三個人處在複雜的感情糾葛之中,加上凶殺,還有人和大自然的生死搏鬥,本來小說就有些身臨其境的感覺。就像他的短篇小說《殺人者》(The killers)裏麵的場景和對話我覺得在很多美國黑幫電影裏都可以看到。海明威的小說讀原文是比較容易的,但是,都認為他用詞極為講究,所以對我們這樣英文不是母語的人來說,未必能夠真正領會。

但我想還是沒有電影的好,因為這種電影幾乎沒有成功的。我想大概的原因在於小說有時候是很虛的,要靠人們的想象來補齊。小說千軍萬馬,天上地下隨便寫,電影很多時候則不能虛,要弄出來的;小說可以直接描寫人的心理活動,電影則要靠演員靠表情。這樣一來,實際上電影相當於要再創造原著,這就難得辦到了。第一,名著本來就有不同的解讀,不可能有一種改編能滿足所有人的要求;第二,改編者不可能有原著者那樣的水準,大作家有誰會去改編呢,太掉價了。

總之就我看來,這篇小說一點都不比他的代表作《老人與海》差,不知為什麽不出名。而且說出來不怕人笑話,我讀《老人與海》是有點硬著頭皮讀完的,太羅嗦了,不知有沒有人和我有一樣的感覺。

我不怎麽喜歡《老人與海》以及海明威,因為在我看來,人生來就是給打敗的,小時候給父母打敗,大了給女人打敗,然後給孩子打敗,到了最後,為病痛,最終被死亡打敗,沒有辦法。你要是不敗就是一個怪物,那恐怕是徹底的失敗。

海明威寫了一輩子的硬漢,最後卻以自殺了結,撐不下去了。自殺怎麽都不能說是一種不敗,我知道有人會說這是一種另類勇敢,但不管怎麽說,把勇氣和毀滅自己聯係起來總不是很妥當。

 

就我的看法,膽量基本上是一個天生的東西,改變不了什麽。記得小時候哥哥姐姐總是嘲笑我是媽媽的心肝寶貝,寶貝當然是膽小鬼,我則總是氣得要死,再說跟小夥伴一起玩,你要是膽小就相當於現在的走光(不是故意的那一種),後果非常嚴重,大家都會瞧不起。

於是我就隻好撐著膽子裝大,痛苦得很,弄得現在還在作惡夢,真是不值得。記得我大概是78歲時,哥哥比我大7歲,帶我去遊泳,二個人得意得很,哥哥把自行車騎得飛快,不料從路邊突然出現一個人,躲閃時車倒下,把坐在前麵的我摔到地上,膝蓋上蹭破了一大塊皮。

哥哥恐怕摔得比我重,卻趕緊過來把我拉起來,第一句話就是:

“我知道你是最勇敢的,不會哭。”

於是我隻好忍著硬是一滴眼淚都沒有掉。結果是遊泳也沒有遊,回到家裏哥哥怕媽媽發現,就讓我穿了長褲。

母親下班回家自然是高高興興,問我遊泳怎麽樣,我就按照哥哥教我的話回答。母親本來已經轉過了身,忽然覺得有什麽事不對,又轉了回來,問:

“怎麽熱的天,你為什麽穿著一條長褲?”

於是事情完全敗露,母親看著我的腿,嘴裏直噓,好像她比我更痛,那一下我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

有意思的是,我們三個人都記得這事。當我長大了以後,有一回在飯桌上哥哥又開始嘲笑我小時候膽子是多麽小,當然,我那時已經很老練了,不會再上當。說:

“我膽小該我倒黴,你那麽激動為什麽?”

哥哥又說:“我說錯了,其實你還是有些勇敢的,那一回把你從自行車上摔下來,你還真是沒有哭。不過就是你的勇敢不能堅持,一見媽媽就哭得像隻有三歲!你一哭,媽媽就使勁罵我,你就哭得更凶狠了,媽媽也就更凶了,弄得媽媽幾天看我都不順眼。”

母親就有些不樂意了,說:

“你會好意思說這件事,把弟弟摔了不說,還想瞞著我。那能穿長褲嗎,磨著傷口,還捂著汗,不是我把弟弟帶到衛生科去,非感染不可!

當然弟弟不會跟你哭,除了嘲笑還能有什麽鬼用。我看弟弟其實是蠻勇敢的,知道哭了沒用就不哭,這就是勇敢。”

 

說實話,我有點不知道什麽是勇氣,比如像海明威那種人,天生就喜歡冒險,不甘心平淡,那種生死之間的刺激會給他們一種極大的快感,據有人說這是由基因決定的。但有人可能害怕得很,卻為了榮譽,責任等等,不得不壯著膽。

你說哪一個是有勇氣?

現代的人早已經不靠狩獵為生了,獅子隻能在動物園才能看到,當然不讓打了。恐怕很多人一生都碰不到要在生死之間作出抉擇,勇氣的含義已經完全不同了。也許有人要失望,但我可能是從來膽子就不大,高興得很。我覺得母親說得不錯,我並不膽小,知道哭了沒用就不哭,有這點膽子就足夠我在這個世界上混了。

這裏中美好像有點文化上的差異,美國從來有些崇尚那種使蠻力的肌肉男,叫做非常性感;而中國在二千年前就有“兩桃殺三士”的故事,瞧不上有勇無謀之輩,中國正統文化中的英雄是諸葛亮,坐在輪椅上(他還並無殘疾),隻搖搖鵝毛扇而已,我不知美國人作何感想。

 

當我寫這些文字的時候,抬頭看窗外,夏日的陽光依然刺眼;低頭還能看到那塊傷疤,它也仍然在那裏,永遠跟定了我。當然,現在是不會痛了,但卻不知為什麽,眼睛又濕潤了,仿佛在提醒我自己並不勇敢。

是啊,哭了沒有用,還是勇敢一點,忍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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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鐵樹 回複 悄悄話 《乞力馬紮羅的雪》也挺不錯。雪峰頂上的豹,也給人很多的思考和啟迪。
marge 回複 悄悄話 哈哈,看見海明威就進來了。我喜歡海和菲,福讀不進去。我覺得海明威的長篇小說好過短篇,徹底的悲觀主義和英雄主義是海明威精神世界的兩麵,長篇表現得比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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