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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維特根斯坦(何為意義)

(2013-07-18 07:21:06) 下一個

 



                       


 


                           讀維特根斯坦(何為意義)


 


他在《邏輯哲學論》的前言中說:“本書討論哲學問題,而且我相信它指出了這些問題都是由於我們誤解我們的語言的邏輯而提出來的。本書的全部旨義可概述如下:凡是可說的東西,都可以明白地說,凡是不可以說的東西,則必須對之於沉默。”


最後這一句應該是他的標誌,被廣泛地引用,但往往省略了前一半,這實際上很有問題。


他在書中還說:


4.003哲學的東西所寫的命題和問題大多數並非繆誤,而是無意義的。因此,我們根本不能回答這類問題,而隻能明確指出其無意義性。哲學家的問題和命題大多數是基於我們不了解我們的語言邏輯。


(它們都是諸如善比美更具有同一性抑較少同一性之類的問題)


毫不奇怪,最深刻的問題其實不成為問題。”


簡單地說,過去的哲學大多在討論關公戰秦瓊這一類問題(美和善的比較),而沒有弄清楚這種問題實際上不可能有答案,因而這種討論毫無意義,隻能沉默相對。


總而言之,隻能說那些可說的東西,它們一定是明確可說。那麽下麵的問題自然就是:什麽是明確可說的,什麽是有意義的東西?


 


作為語言來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交流,就是你說,寫的每一句都應該在雙方是一個意思,不然這個交流就沒有成功。因此,這裏就引出了理解維特根斯坦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所謂意義隻能是說出了結構,關係這一類邏輯上的東西。


在有些人看來“上帝是存在的”這句話之所以有意義就是因為上帝就是真的嘛。但如果有人說,“上帝是不存在的”,麻煩就來了,你否定一個不存在的東西是什麽意思?如果這句話沒有意思,前一句話也就難得站住了,肯定一個真的東西又是什麽意思?既然是真的你肯定的是什麽?


所以說,實際上這一類命題都是對所謂存在作了一個集,認為上帝在或者不在那個集裏麵,其實說的是一種關係。同樣的,上帝是真的,有一個上帝,或者張三是一個人等等等,都是一類的命題,實際上說的是你認為某個對象是屬於某一個集裏麵的元素,隻有這種關係才是明確可說的。


如果這一句話想要具有神學所具有的意義,而不是關係的話,你就必須對上帝,存在(真)作出一個所有人都同意的定義,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什麽是上帝沒有一致的意見,所以存在著許多不同的教派,所以說所謂意義隻能是在表達關係。


上帝是否為真,並不是這句話所能表達的意思。維特根斯坦哲學中的所謂“真”應該是嚴格的數理邏輯的概念,就是說,你從一個所謂為真的原子命題出發,這是你的前提,運用邏輯得到了一些為真的複雜命題,最後可以得到一些非常複雜,龐大命題係統,你認為它們為真。這個真與存在並沒有那種關係,因為你的前提是一個在邏輯以外的東西。


還是用科學這個實例是最好能說明這個問題。你承認牛頓力學三定律為真,就可以得到一係列經典力學的命題;如果你承認相對論,測不準原理為真,那麽你得到就是現代物理的有關命題。在邏輯上,它們都是真的東西。


表達了結構,關係的命題就叫做有意義,所以說,說上帝存在,或者不存在,都有所謂意義,因為說出了結構,關係。但是,這與上帝到底有沒有並沒有關係,上帝有沒有在這一句話並不能說出來,實際上在哪一句話都不能說出來,因為上帝這種東西類似於形而上學,是根本不能在語言中說出來的,隻能顯示。


 


再來看一個例子,中國“三年困難”到底有沒有人餓死?這是一個在網上激烈爭論的問題。用維特根斯坦的那一套理論我們看看能得到什麽結果。


首先,餓死是一種文學詞匯,表達一種憤怒,哀傷等等情感。從事流行病研究的科學家,像聯合國糧農組織,是說人因為營養不足而導致提前死亡。注意:這裏是營養不足而不是營養不良,食物結構不合理,吸收某種營養物質有障礙,都可以產生營養不良。而營養不足就是指營養物質攝取得不夠,俗話就是吃不飽。


維特根斯坦的哲學被稱為語言哲學,首先要強調的是用詞準確,這個準確就是要能夠作出一個集來,然後才能建立起清晰的邏輯關係,這一點是萬萬要記住的。這個強調是具有極大的意義,因為人主要是用語言進行思考和交流的,如果用詞不準確必然造成沒有辦法解決的混亂,往往是你說的是一回事,別人的理解是另一回事,難道經常不是這樣的嗎?這是維那一類哲學家的基本要義,這一點弄不懂,就沒有入門。


科學家進行了長時間的研究,用大量統計資料得到了結論:吃不飽就會營養不足,嚴重的營養不足而產生並發症可以使人很快的死亡,這大概就是餓死;那麽不嚴重呢,會導致人抵抗力下降,容易生病。這是一個科學的結論,所以有一個標準(聯合國糧農組織製定的),一個人每天平均要攝取多少營養物質才能說是充足的,凡是達不到這個標準的,就在營養不足的那個集裏麵,其結果就是縮短了壽命。


誰想要推翻這個結論,就得去作研究,拿出數據,不然就應該閉嘴,不是我要人閉嘴,我沒有這個權利,但我以為科學有這個權利。


好像沒有人認為那時候的人大多都能吃飽,因為那時候大部分食物都是定量供應的,那個定量現在去查資料是能夠找到的,而且肯定是低於那些科學家所確定的人維持正常生活的營養標準,更不要談青少年的標準要加倍,那麽這造成了中國人壽命的縮短就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當然,科學並不能解釋那時的人為什麽會營養不足,至於過去曆史上人是不是營養不足,現在是不是也有人營養不足,都與這個結論無關。


這樣我們就可以說,“營養不足縮短了人的壽命”這句話有所謂的意義,因為其說出了邏輯結構,“在某段時間裏餓死了多少人”就很難有意義,因為看不清楚結構。


 


第二個例子相反,是要說明維特根斯坦哲學的局限性。


簡單地說,我們講的話沒有幾句是有所謂意義的,特別是談戀愛的人說的話,那不是廢話連篇是什麽?但最後小孩都出來了,可見還是有意義的,要說的。大慨維不說廢話,隻能終生未婚(有人說他是一個同性戀)。如果一個東西能幫助延續後代,從生物學的角度上看,那個意義大得很,比什麽都大。


我們知道這極為複雜,語調,眼神,身體語言等等都在起作用,但終歸你研究語言隻能順著語言,而不能要語言順著你,也就是說,你不能在邏輯上禁止男女丟眉眼,而你必須承認那是有意義的,不能沉默,而要加以研究,至於怎麽研究那是你的問題,與丟眉眼的人無關。如果沒有聽到耳光聲,那他們顯然沒有錯。


所以說,要是不能說的就保持沉默,結果隻剩下兩條路,一,看到漂亮女孩子就說:我要跟你做一點生物學上有意義的事情,咱們上床吧;二,保持沉默。很顯然,二個結果都不會好。


這裏要有一個基本概念,維特根斯坦是一個哲學家,所以他所說的意義僅僅是針對哲學而言,即什麽是哲學上的意義,好像很多人都沒有弄明白這一點。


當你說:“和你在一起,月亮就格外地明亮。”這句話根本無法判斷對錯,從科學的觀點來看,肯定有問題;但是,很多人都會認為這是切身體會。你認為她是最美麗的女孩子,其實意思是愛上了她,我認為這不是一個普遍有效的命題,而且我敢肯定,你不想這成為一個普遍有效的命題。


但是,當你說,“邏輯和哲學都是一些重言式”,或者在“某個時期有多少人餓死”的時候,你的想法無疑是要每個人都同意,所有的科學命題也必須這樣。我以為你不會對一個女孩子說:“你的美麗就像一個重言式。”也許你的意思是她的美麗無法否認,但如果她懂數理邏輯,就知道重言式同樣是一個無法肯定的東西,那後果就會很嚴重。這裏的溝通就出了問題,因為女孩子嘛,總是希望愛她的人認為她是一個獨特的個體,除了她你不可以,不應該愛其他人,這就不能成為一個普遍結論的命題。


我同意有人對維特根斯坦的哲學作出的一種拴解,他的哲學並沒有否認別的語言形式。宗教語言有其自身的意義;文學語言也是同樣,愛情語言就更有自己的獨特含義。但是,哲學語言與它們都應該不同,必須得建立在所有人都能很好的相互理解這個基礎之上。而隻有邏輯我們都是一致的,所以哲學語言應該是一種理想的邏輯語言,如果這個做不到,那麽至少得往那個方向靠。


而宗教,文學,愛情是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大家都一樣。所以我們能夠說,維特根斯坦通過對所謂意義的要求,而重新定義了哲學。根據這個定義,傳統的哲學大多不具有意義,因為在很大的程度上,它們都討論的不是,或者不能是,能成為一種普遍結論的東西。那些哲學家根本就不知道有一條界限,就是邏輯,一旦越過了邏輯,所有的意義都不能具有普遍性,他們非常瀟灑地穿來越去,寫下一些非常輝煌,或者精細的東西,很多時候我們不得不讚賞他們的才華,也確實能被他們所打動,但是,那隻能是自己世界的東西。我們之所以讚成他們,隻是因為我們同意他們的前提,或者直截了當說是對我們的胃口。但是,千萬要記住,別的人不見得能夠同意,也有理由不同意,因為前提是在邏輯以外的東西。


我琢磨著有人會問,那麽什麽是維特根斯坦的前提,我以為這個自己已經說了很多遍,沒有必要不停地重複。


所以有人說,維特根斯坦消滅了哲學,哲學隻是一些重言式,說不出什麽真正有意思的東西,哲學不能討論宗教,感情,美,倫理道德等等等,那不是用邏輯能夠分析清楚的,也就根本不是哲學話題;當然也有人說,維特根斯坦給了哲學一個新的生命,從這裏出發,我們就真正才能夠討論所謂哲學問題,在此之前,人們甚至根本不知道什麽是哲學問題。


也許隻能說,兩種說法都有道理,取決於各人自己,取決於你的氣質,取決於你認為什麽是哲學。


這裏得說明兩點,第一,前麵所說都基本上是《邏輯哲學論》中的觀點,很明顯,所謂嚴格的邏輯語言門檻太高了,所以維特根斯坦在後期改變了一些觀點,作出了一些讓步,開始考慮語言的環境,背景,認為那是不可能從語言中除去的,從而引起了非常複雜,而又極具有爭議性的討論,一般認為並沒有定論,而《邏輯哲學論》則爭議不大。當然,這是指在語言哲學家中間,他們都普遍受到了這本書的影響,或者像《維基百科》所說,維特根斯坦是他們的代表人物。當然,如果你是在神學院學哲學,這本書肯定不會在參考書之內。


第二,數理邏輯可以認為隻是一個數學工具,維特根斯坦則是在討論哲學問題,不過是用了這個工具。這個區別我想大家能夠做到,他關心的是:嚴格遵從數理邏輯,我們關於這個世界能說些什麽?而數理邏輯則是在說,如果承認某些前提,我們能得到一些什麽結論(數學都是這樣)。


在《邏輯哲學論》的後麵,他同樣也討論了一些有關人生,生死,樂觀悲觀等等人們最關心的問題,觀點獨到,很有意思,以後再來討論。


 


最後再強調一下,維特根斯坦所說的真假不是日常語言的那個意思,而是在數理邏輯中的含義,與有沒有,是否存在沒有關係,對沒有學過數理邏輯的人我有點不知道怎麽來說。數理邏輯是數學的一個分支,所有的數學都是都必須得承認一些公理和定義,然後通過邏輯得到一個係統,公理和定義是你的前提,是在邏輯以外的東西,你不能質疑。


比如說平麵幾何中的理想直線,肯定是不能存在的,地球不是一個平麵,激光光束在重力場作用下也會彎曲。公理之一是,整體大於局部。這個在集合論中就給推翻了,偶數肯定是正整數的一部分,但是不能說正整數的集合就大於偶數,因為兩者都可以無限地對應下去,這是講集合論一開始就必須得確立的概念。


當然不能說平麵幾何就是錯的,隻是這兩者有不同的前提。所以整體大於部分在平麵幾何中為真,在集合論中就為假。所謂真假就是這個意思。至於日常我們說的真假應該怎麽來看,那就是一個沒有定論的東西,取決於你的前提,也就是你相信那一種哲學。神學院的哲學說,上帝說的就是真;而在實證主義看來,隻有所謂證實的東西才能叫做真,這個以後再來談論。


 


在維特根斯坦看來,哲學中明確可說的東西才有意義,你說的東西別人不能懂,自己得要負責任,不能用蠢貨,異教徒,階級敵人這種借口。


過去的哲學都在討論對錯的問題,比如資本主義是錯的,共產主義是對的,或者反過來,而維卻不談這些。他關心的隻是我們如何來知道意義,怎麽來表達意義,這兩個問題在別人那裏可能不同,但維恐怕認為這是一個等價命題。


不知道,自然不能說,這沒有問題;維的出發點則更獨特一些,即:不能無疑義表達的對錯,實際上是不知道對錯;不能用所謂公共的方式,不能用大家都一致同意的方式來表達的對錯,並無價值,那隻是你的世界的東西,別人世界的東西不同。


所以說,你不能向別人說清楚的東西,就是你不知道的,或者幹脆是無所謂對錯。


這就有意思了,我們恐怕經常認為自己的對錯肯定是沒有問題的,但別人都不能懂;謙虛一點會想,我缺乏一個正確而嚴格的表達手段,就在這上麵做文章,於是就弄出來許許多多稀奇古怪的哲學。


麵對著這些稀奇古怪,彼此矛盾的哲學,還各自都有理由,自然有人要找原因。最典型的就是羅素,一生都想弄清楚到底什麽是人類可以確實的知識?


結果非常的不妙,我們能知道的真是不多。


這種說法很有些對我的胃口,這個世界不是像經典哲學家那樣認為的都有對錯,大事小事都是說不清楚的。比如說,我和太太經常在用錢上達不到一致,如果非要有一個對錯,那就隻有離婚。同樣的,如果非要把讚成基督教和反對的人分出一個對錯,那就隻好打仗,讓上天來裁決,而從曆史上看,上天對這個問題不感興趣,恐怕隻有人死完了,那個沒有用處的結果才會出來。


 


按照維特根斯坦,所謂嚴格語言隻有二種,邏輯命題(包括數學)和科學命題。由於邏輯命題是重言式,所以真正能給人知識的隻是科學命題。哲學命題隻有在對語言進行邏輯分析的時候才能有意義,所以哲學也是一種重言式;至於美學,倫理學,宗教都是應該以沉默麵對的,不可說。


那麽到底是什麽才能讓人們準確無誤的溝通,那就隻能是邏輯,結構這一類的東西。


這有絕好的例證,因為平麵幾何是可以建立在邏輯的基礎之上的,所以全世界的人在這些問題上無疑都會有一致的結論;科學也是建立在邏輯之上的,那麽全世界大學的物理係都會講相對論,而且隻能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在這些問題上麵無疑人們是可以準確無誤的溝通的,盡管他們的語言,信仰,生活方式會有巨大的不同。


所以說,真正有意義的隻能是這一類東西,當然,這個意義是指哲學上的意義。


 


這樣我以為就可以理解維特根斯坦的如下斷言:


6.53哲學的正確方法實際上是這樣的:除了可說的東西,即自然科學的命題——亦即與哲學無關的東西——之外,不說任何東西,而且每當別人想說某種形而上學的東西時,就跟他指出,他沒有賦予其命題中的某些指號以任何意謂。對於別人,這種方法也許是不令人滿意的,——他大概不會覺得我們是在教他哲學——,但是這卻是唯一嚴格正確的方法。


6.54我的命題通過下述方式而進行闡明:凡是理解我的人,當他借助這些命題,攀登上去並超越它們時,最後會認識到它們是無意義的。(可以說,在爬上梯子之後,他必須把梯子扔掉。)


他必須超越這些命題,然後才會正確地看世界。”


4.112 哲學的目的是對思想邏輯澄清。


          哲學不是一種學說,而是一種活動。”


把這些話聯係起來,他是在說:哲學不過是一種活動,即對思想的邏輯澄清,沒有多大意思,或者說不像人們認為的那個意思。我們理解世界隻能依靠科學,哲學的目的就是要人們放棄企圖從哲學理解這個世界,即學習哲學的目的在於放棄哲學(爬上梯子之後,把梯子扔掉)。


這樣來看,他的確非常異類,過去的哲學家無不是在宣稱自己的哲學找到了這個世界的規律,真理等等等。而他卻說,那些根本不是哲學能幹的事情,一個公認的大哲學家如此貶低哲學,恐怕也隻有他了。


 


總而言之,簡略的一句話,說出了結構(形式)而又沒有邏輯錯誤的語言都是意義的,至於所謂的對錯則與前提有關,無法判斷。


比如說,你說殺人不對,但這個世界上卻有上千萬軍隊正在想辦法怎麽樣更有效的殺人,所以你隻能說摩西十誡不允許。你的前提是敵人應該被消滅,那麽殺人就是有道理的;或者你相信佛陀,不能殺生,因為凡是生命就應該得到尊重,而所謂敵人,朋友不過是你自己的一種幻象,殺人就是錯的。沒有宗教,或者某種形而上學的東西作為依據,很難談什麽對錯。


所謂對錯隻能是這樣來的,大家可以認真地想一想是不是這麽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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