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何以生珠
(2012-09-13 14: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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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何以生珠
按照公認的解釋:“當偶爾有水中的砂粒、某些寄生蟲等異物進入貝殼與外套膜之間時,外套膜受刺激就分泌出珍珠質將外來物緊緊包裹住,一層一層,久而久之,最後就形成了珍珠。”
所以說,珍珠不過是一種美麗的錯誤。對貝來說,那肯定是非常痛苦的,盡管結果可能是稀世之珍。
我年輕的時候,有一段時間著迷高爾斯華綏,雖然他是極有名氣的英國作家,但在中國,讀他的人好像並不多。現在大家迷的好像是《挪威的森林》這一類作品,老實說,我未能讀完,恐怕是自己已經老了,不太能理解那種瘋瘋癲癲式的愛情。
高爾斯華綏是屬於那種古典作家,也就是裏麵的人物一點也沒有瘋瘋癲癲,正常得很,也許有人會感到失望。但是,他的小說寫得真是美,從風景,人物,到愛情,精美絕倫。
在我讀過的英國作家中,隻有哈代能與之相比。但是這二個人有重大的不同,哈代的東西也是極美,但是,最後那種美都是給撕碎了的,就像我說《了不起的蓋茨比》一樣,哈代是當著你的麵,把美一點點扯碎,然後你就感受到那種美的確是非凡,但更是殘酷。
高爾斯華綏就要小資得多,他不想那麽來煞風景,裏麵的愛情讓人非常傷感,但不是十分冷酷。
高爾斯華綏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認為人有同情就像貝生珠一樣,自己痛苦,還會因此而亡,卻談不上什麽用處,因為這個社會鼓勵的是競爭,靠同情是成不了成功者的,然而,那卻產生了世間珍寶。
當然,這隻是文學家的感慨。後來讀了一些行為心理學家的文章,知道他們對此有著不同的解釋。他們經過研究證明,很多哺乳動物是有著同情行為的,而人則在很小的時候,小到不能說話的時候都能表現出這種傾向。
可見這極有可能是天生的,既然是生來就有的,根據進化論,那就有可能是對人類的延續有幫助的,那幫助在哪裏呢?
我想主要就在於有助於人和人之間理解和溝通,完全沒有了一些同情,人與人之間怎麽能夠相互了解呢?人完全沒有了互相理解,怎麽能夠構成社會呢,那人類又怎麽能存在呢?
說同情是稀世之珍並不為過,人要是都有同情哪裏會有那麽些殘酷的事情發生。
他的代表作是《福爾賽世家》(1906)。講的是那個時代英國資產階級的一個家族,主要講的是父子,父女二代人錯綜複雜,很有些淒婉的愛情故事。按照一些人解釋,主題是:本來有產者的世界次序井然,投資講的是要能預測,但有錢人的貪欲不光是金錢,還有美色,結果美色這個東西不可預料,可能追求愛情而不是利潤,弄得事情徹底地脫了軌,引出了一個家族的恩怨情仇。
我喜歡高爾斯華綏遠遠超過寫《印度之行》的福斯特,主要是因為前者非常能寫那種淒美的愛情故事,他有一個中篇《蘋果樹》,我個人認為是那種小說中最好的一個。
屠格涅夫當然是不可逾越,但有點老,有些晦澀;《呼嘯山莊》自然是曠世傑作,但讀了恐怕要難受好半天。隻有他的東西輕快而流暢,時常表現出來一些英國式的幽默來挖苦那些有錢人。
書中的主角用非常嘲諷的口氣談到什麽是福爾賽家族的基本特點,“一切問題都在財產上麵。婚姻所以神聖不可侵犯是由於家庭神聖不可侵犯,而家庭所以神聖不可侵犯是由於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想來這些福爾賽都是基督教徒,而基督卻是從來沒有財產的。怪啊!”
這一段話隱含著福爾賽是把妻子當著財產那樣緊緊地抓住的。
書中還說:“我閱曆的人越多,就越相信人無所謂好壞—隻有可笑和可憐的分別”。現在人經常說,裝B沒有意思,一百年前就有人說過了,而且我以為實際上作者更說有人是既可笑又可憐,但他是一個英國紳士而且是基督徒,是不會說可恨的,說可恨有些把自己降低到那個對象的水準,不過話說回來,可笑有些時候更能表達輕蔑。
我以為這句話就是這本書的大意。
書中的女主角來到她原來愛人所建的房子那裏,當然是思戀,那人可以說是因為她而死。結果遇到了房子現在的主人,這個老人也在追悔,不過不是愛情,而是悔恨他不應該把自己的獨子逐出家門,好多年沒有往來,那是因為世俗,有產業的人必須得遵循。二個人那一下彼此同情,而相惜(不是愛情)。
最後老人在遺囑中留下一筆錢給那個美麗的女子,使其在經濟上獨立。這位老先生的行為很有些出格,盡管他有報複動機,想對害他的世俗表示輕蔑,但就這樣給一大筆錢還是不太可能。但這是小說,不要去深究,
看得出來作者在這裏有些理想主義,實際上美麗的女子可以有錢,但應該是寡婦,他不過是對女人在經濟上的依附甚為反感。女人因為生活而不得不屈從是很讓人同情的,美麗的女人則讓人心碎,這是那時候小說的常見主題,看來人並不能真正平等。
當然,這是已經遠去時代的故事,現在的女人因為美麗,用不著嫁人就可以有錢,因為才能也可以致富,要是二者都有,那既不是要征服世界。由於沒有人能做到,可見上帝是公平的。
美國最成功的女人,應該是希拉裏,歐普拉,瑪莎•斯圖爾特,但這三人相貌隻能算一般。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說太漂亮反而是女人成功的障礙,我認為不錯,而且還認為這篇文章的作者一定認為自己太漂亮(我猜是一個女的),上帝還是公平的。
書中的一段對話也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起因是他們家中的老狗見到離家許久的主人回來,一激動就死了。然後父子兩人去埋。父親感慨地說:
“狗的生命真是古怪,在四足動物中是唯一有一點利他主義和上帝的感覺的!”
兒子就問:
“爸爸,你相信上帝嗎?我從來弄不清楚。”
麵對著馬上要上戰場的兒子(沒有能回來),麵對這樣一個困難的問題,提問的人又不是可以隨隨便便打發的,父親猶豫了一會,隻好說:
“你說的上帝是什麽?有二種不能調和的上帝概念。一種是不可知的創造原理。還有一種是人的利他性的總和。”
“我懂了。這樣就把基督撇開了,是吧?”
這裏的原文是:
"Do you believe in God, Dad? I've never known."
At so searching a question from one to whom it was impossible to make a light reply, Jolyon stood for a moment feeling his back tried by the digging.
"What do you mean by God?" he said; "there are two irreconcilable ideas of God. There's the Unknowable Creative Principle—one believes in That. And there's the Sum of altruism in man—naturally one believes in That."
"I see. That leaves out Christ, doesn't it?"
父親認為有二個上帝,一個公正嚴明,當人有錯的時候毫不留情的加以懲罰(創造,製定規則者必須這樣);另一個充滿愛心,鼓勵而包容(利他性),這二個不能相容。
這裏的翻譯似乎有點問題,“leave out”的確有撇開的意思,但是,從整個意思來看,說撇開就不怎麽妥當,我想正確地說法是基督並不是這二者。
接下來父親就突然領悟到基督的偉大意義,既:耶穌基督之所以偉大,正因為他是一座橋梁而溝通了兩邊。
我那時是第一次讀到這種說法,後來才知道這是基督教的最關鍵的理念之一。《新約》一反《舊約》的那種上帝高高在上,而創造出一個人性化的神:耶穌基督,目的就在於此。
人光有愛是不行的,那非得給寵壞了不可,人的本性並不都是好,我想做父母親的都能理解。父母對孩子懲罰是必須的,但那個出發點往往是愛。我小時十分頑皮,母親管我很嚴,我那時認為自己十分不幸,但後來就感到慶幸了,要不是母親,天知道我會捅一個什麽樣的婁子。
所以有人認為從這一點攻擊耶穌並不具有說服力。當然,宗教永遠是一個極有爭論性的話題,作者談的是自己的看法,認不認可是各人自己的事情。
作者對本書作了如下的說明:
“誠然,如果曆史真會死去,那麽“讓死去的曆史埋葬它的死者”應是一個較好的辦法。但是曆史是頑強的,這是每一個時代所否認的悲喜劇之一;每一個時代都要大 模大樣走到舞台上來,宣稱它是一個嶄新的時代。沒有一個時代有那樣新的人性,蘊藏在它的變幻的服裝和偽裝下麵,大體上仍舊是,而且仍將是,一個福爾賽,而 且到頭來很可能淪為比這個還要糟的動物。”
雖然這是曆史學家的老生常談,但我相當懷疑人們能從此書中悟到這個結論,這本書不過是愛情小說。實際上,很多人由於狂妄自大往往很難看到這一點的。
但是,曆史真是太強大了,強大到人們很難想象,強大到讓人窒息。我以為中國的曆史和現狀就是一個很好的寫照,不過中國的福爾賽感興趣的是權利。
我小時讀書主要受的是母親和姐姐的影響,因此懷疑自己讀書(千萬別誤會,僅僅是讀書!!)是不是有些女性化,喜歡讀這一類的小時。但我並不喜歡《傲慢與偏見》,我認為沒有多大的意思,和《福爾賽世家》根本不在一個檔次。
當然,高爾斯華綏肯定不是那種非常深刻的作家,就我的經驗,那種作家的東西讀起來絕不會輕鬆,弄得人鬱悶好一陣不知道值不值。最好的例子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卡夫卡。
我也不知道原因,為什麽公認為深刻的作家都存心不讓人愉快,是不是這個世界從深處講本來就不是一個讓人愉快的地方。
所以說高爾斯華綏對我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