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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是我的名字

(2012-05-03 08:10:41) 下一個
因為這是我的名字


因為這是我的名字,
因為我一生僅此一個名字,
因為我連絞刑犯腳下的塵土都不如,
沒有名字我該怎麽活?
我已經給了你我的靈魂,
請把我的名字留下。

because it is my name,
because I cannot have another in my life,
because I am not worth the dust on the feet of them that hang,
how may I live without my name?
I have given you my soul,
Leave me my name 。

這是我在一個電影中看到的短詩,不知出於何人之手,也許就是編劇即興所作。
其實很早的時候,不是人人都能有名字。比如說,在中國古時候,姓是隻有貴族才有的,一般以封地為姓,那是君王所賜。也許有人要說,那怎麽可能,那麽你是誰呢?
但不要緊,一點都不麻煩,因為那個時候的普通人是不得不依附某個貴族的,是奴隸或者農奴,你隻和你的主人有聯係,在此之外你是不存在的,你沒有銀行賬戶,不需要身份證,隻要你的主人知道你就夠了。
我曾經在很偏遠的藏區知道,有人的名字翻譯出來就是住在那個山頭哪一天生的,大概是那個山上就隻有一戶人家。女人更是長時間沒有名字的,小時候就是那個家裏的老幾,或者一個小名,出嫁以後就是某某人屋裏的,沒有必要有一個名字。

人有了名字,大概才是有了自我的必要條件,但仍然不是充分條件,因為要是有人不能區分的話,你對那個人而言還是比空氣強不了多少。
曾經讀到一些美國的職場心得,和中國的官場有些類似,要想往上爬的就得要那些大頭頭知道你,不然你的名字隻是毫無意義的符號,好事自然沒有你的份,解雇你也沒有任何心理負擔。
在我小的時候,是被教育要做革命的螺絲釘的,螺絲釘自然是沒有名字的,隻有型號,因此把你上在哪裏你就得老老實實地呆在那裏,螺絲釘是不能談自我實現的。
螺絲釘是由人決定其用途的,如果人變成了它們,那麽由誰來決定位置呢?隻有是領導,或者更幹脆一點,是由某個偉大領袖來決定的。
革命需要你犧牲,你就隻好去死了;人民需要你委屈一下,你就隻能高高興興地承受,如果受不了自殺了,那是革命意誌不堅定;國家要你作奉獻,你就任勞任怨地幹吧,不要談報酬,螺絲釘嗎,有人用你就應該感激不盡了。
這倒是方便得很。不過這在邏輯上是有一個問題的,如果人人都在作奉獻,那麽奉獻到哪裏去了呢?不過螺絲釘是不會問這個問題的。
經常看到一些高位的大人物,或者一些無聊的文人,說現在是人心不古了,人動不動就談報酬,不談奉獻。是不古了,因為在中國曆史上的很長時間,是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是不能談個人權利的,要以社稷為重。社稷意指國家,但是,這裏有一個關鍵的問題,誰是國家?
如果國家是指皇帝,或者某個獨裁者,當然老百姓隻有奉獻的份。但如果國家是指普通的老百姓,那麽人們爭自己的報酬,自己的權利何錯之有,難道一個理想的社會不就是一個人人都有權利爭取自己的權利的社會嗎?
難道人自己不爭取,天上會掉餡餅。當然,沒有餡餅人會餓死,過去也給老百姓畫了一個大大的餡餅:你老老實實的當螺絲釘,黨和國家是不會忘記你,會獎賞你的。但是,我為什麽要別人的獎賞或者恩賜,我難道沒有自己的價值,自己的貢獻,自己權利,別人憑什麽高高在上地決定我的命運?
我的命運難道不是應該由是自己決定?
這說到底是一個觀念的問題,有些人的好像還活在封建社會。

上個世紀出了一些哲學家,像羅素,維特根斯坦,他們開始從嚴格地從邏輯來探討語言的問題。比如說:為什麽能區分A和B,那是因為它們必定有不同的地方。落實到人,為什麽你能區分張三,李四,那也是他們一定得要有區別。
名字之所以重要,那是因為其代表了不同的意謂。因此,如果大家都做了螺絲釘,那就失去了名字,那你還能有什麽?
到了後來的薩特,更是用激烈得多的語言表達了這一思想。
“我的自由就是我的本質,我要存在就不可能失去自由。但是,到處都麵臨失去自由的危險:我作為主體生活在客體當中,而危險就是我可能會‘沉淪於’客體的世界中,而成為其中的一員。作為回應,我可能會隱藏自己,把自己埋藏在某種預定的角色中,並且扭曲自己,讓自己適合於已經為自己做好的衣冠,……便是我接受了一種道德,宗教的社會角色,這些東西都是別人為我設計的,……‘我為他人而存在便是朝著客體性的沉淪’”《牛津西方哲學史》
讀過薩特的人用不著看我的解釋。在薩特看來,我之所以是我,那是因為我與其他人有不同的地方,而社會(客體)不喜歡自我,總是要用道德,宗教的社會角色來把人斬齊,而一旦成功,人就失去了自我,也就是自由,這實際上是人的沉淪,因為主體(我)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薩特是所謂存在主義的大師,因此簡單一點說,當你和別人做了一模一樣的螺絲釘,就不存在了,因為不能區分。

這種對自我的追求在近代西方是從文藝複興,特別是從宗教改革開始的。羅素把宗教改革稱為宗教個人主義開端,即放棄中世紀那種希望統一教義,統一思想的追求,這導致了政教分離,現代歐洲就由此而誕生。
在中國,有些學者認為對自我的追求是從“五四運動”那時的新文化運動開始的,當然,他們是不敢談個人主義的,因為這個東西在中國經過長時間的批判已經臭了,這是中西文化的差異之一。羅素可是認為宗教上的個人主義必然會擴展到其它的領域,近代西方的科學,藝術正是在這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老實說,我認為人為自己,或者家人是一種本能,無所謂對錯,那種要求別人做無私貢獻的人都有些別有用心。如果那個人能和特雷莎修女一樣倒還情有可原,但是,她好像從來沒有向別人提過這種要求,隻是自己默默地做。
再實事求是地說,真正的創造力從來不屬於大眾,大家都知道的東西那還創造什麽?所以說,自我追求,或者個人主義並不完全是壞東西,扼殺了它,人類就失去了創造力。反過來說,要求統一思想才是大錯,那就把大家都變成了螺絲釘,還談什麽創造力。
我當然也知道,過度的個人主義肯定是會給社會帶來問題,但這主要得依靠法律來調節人與人的關係。比如我住的這個城市,星期天早上7點鍾之前是不許割草的,你不能想幹什麽就幹什麽,得考慮到別人的休息。
依靠所謂道德是有大問題的,因為道德是和信仰有密切聯係的,像某些虔誠的教徒禮拜天是不能幹活的,因為上帝規定那一天是要休息的,這就變成了一個道德的問題。要想統一道德就不得不統一教義,統一思想,這就又走上了西方中世紀的老路,而這一條路在西方是流了血,很多很多的血。在歐洲由於宗教改革而產生的戰爭持續了一百年,在德國是三十年,“這場戰爭使日爾曼各邦國大約死去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三十的人口,其中男性更有將近一半死亡,十分慘烈。”《維基百科》
哪一方都不能全勝,最後大家都精疲力竭,而證明那一套是行不通的。
當然,也幸虧不合實際,我們才有了愛因斯坦,有了貝多芬,還有了李白,他是很喜歡喝酒的,合格的螺絲釘是不喝酒的,隻是老老實實地給皇帝幹活,那他就不會在離開長安後寫下“天生我材必有用”這一不朽的詩篇。

我珍惜自己的名字,也包括馬甲,盡管那不算什麽,雖然我不指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能知道這個名字,但是,我還是有把握的知道,在我的親人,我的朋友心裏,這個名字有著獨特的意謂。
我不能失去它,因為沒有了它,我該怎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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