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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西方哲學史》(1)

(2010-12-16 20:34:51) 下一個
讀《西方哲學史》(1)

這是我一直想寫的讀書筆記,但不敢,因為我認為自己並沒有完全讀懂,但那好像就永遠沒法寫了。我可不想說臨死之前枕邊放這這本書,也許會有一部書,但肯定不是它,會是一本輕鬆的書,我沒有那麽愛學習。
多半會是一本愛情小說,要不然就是《小王子》,充滿想象,又略帶憂傷,最對我的胃口。
但是,它給我帶來的問題我的確有時候總在想。注意,是問題,不是答案,我想真正一本好書就應該是這樣,不是誇誇其談它什麽都知道,而是能使人思考。
所以想了一想,決定用老辦法,講一點我感受最深的。

首先,這絕對不是一部容易讀的書。
盡管許多權威的評價都說:羅素在哲學哲學通俗化上做了很大的貢獻,說這本書淺顯易懂,這是鬼扯,千萬不能信。當然,也許牛人有權利這樣說,但是,我不認為有這樣的牛人,倒是不懂裝懂的不少。
這好像是說《教父》是馮小剛拍的,他絕對弄不出來,怎麽都弄不出來;反過來,也絕對不能指望被人認為是上個世紀最傑出的哲學家之一的羅素,寫出的東西會很好懂。
這樣說有非常壞的結果,那就是會認為自己的智力不夠,有點笨,老實說,我就有這種感覺。這就不好了,懷疑自己終歸不是一件好事。而且羅素知道了會不高興,那不是在說他無能,說那些讚揚是沒有基礎的,隻是一些假象(這是在用他的語言)。
羅素雖然非常的豁達,但肯定還是喜歡聽好話,要知道,說他深刻,他並不會感到有什麽榮幸,太多的人這樣說,他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一,二十年吧,一直在數學哲學的最前沿,說他的東西好懂,這才能滿足他的虛榮心。
但是,我們總不能為了讓他高興而說假話,他同樣也很煩人說假話。反正他總是要不高興了,那就還是說實話的好。
說它深入淺出倒有一定的道理,恐怕很難完全讀懂,但是,多少會懂一些,退一萬步,那些俏皮話,風趣和幽默總是能懂一些的,一本高深的哲學書能做到這一點,也隻有羅素了。
它高深的地方可以舉出一大堆,比如說,在一開始他講到畢達哥拉斯學派發現了無理數而歡喜若狂,因為這證明了思想比現實有意義。
我開始根本就不能懂,隻有讀了一些別的東西後,才知道是在講什麽。而這一點卻是讀懂這本書的關鍵之一,因為哲學從某種觀點來說,就是在探討思想和現實的關係。這本書就是圍繞這在說事情。
羅素在這裏犯了聰明人最容易犯的錯誤,那就是把別人想得都跟他一樣聰明,我不知道羅素的智商有多少,不過他是絕頂聰明恐怕沒有人懷疑。
聯想到中國的電影,電視劇總是怕觀眾不懂,什麽事情都一定要說得清清楚楚,經常侮辱大家的智力,看來那些編劇,導演肯定都智力不怎麽樣。



羅素說:
“關於上帝的本質和存在的同一性,上帝就是其自身的善良,上帝•就•是自己的權能等論爭,暗示著一種,在諸殊相存在樣式與諸共相存在樣式之間的混淆,而這種混淆曾見於柏拉圖哲學之中,並認為被亞裏士多德所避過。人們必須假定上帝的本質屬於諸共相的性質,而上帝的存在卻不是這樣。這個困難是不易圓滿陳述的,因為它出現在一種不能再為人們所承認的邏輯之中。然而它卻清楚地顯示出某種句法上的混淆,如果沒有這種混淆,關於上帝的種種議論即將失去其似真性。”

羅素這一段話有些難懂但卻十分重要,揭示了一個重大的邏輯矛盾,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是怎麽樣混淆概念的。我還是用自己的話來解釋一下,對不對大家看。
上帝到底是不是一個個體,從邏輯上說,所謂個體就是要有所區別。比如說:張三和李四不同,那是因為一個長得好看,另一個醜;一個是民族英雄,另一個是漢奸;或者一個正在熱戀之中,另一個卻因為失戀而不相信愛情了。
如果上帝全能的,是全部善的總和,隻要我們把這一類詞加到他的身上,那麽就不能是一個個體,因為從邏輯上說,隻有一些共同性質的東西不能是個體。用今天的話來說,隻是一個符號,一個概念。
這樣一來,問題就大了,沒有任何一種基督教,或者教會不認為上帝是一個個體,否則人們是向誰禱告呢?

我記得在網上曾經看到,有人號稱從邏輯上否認了上帝,當然隻看了標題,內容用不著看,因為一,類似的說法早就有無數人做過了,二,上帝至今還是存在。
我可以類似這種推理來做一下:上帝是完美的,人是有缺陷的;上帝是永恒的,人是有限的,因此人是不可能完全理解上帝的,而所謂部分理解實際上就是不理解。還可以更簡單,人不可能理解上帝,因為誰理解了上帝,誰就變成了上帝,人不可能成為上帝,所以上帝是不可以被理解的。
我一點都不認為我用這種方法能否定上帝,這種論證在羅素看來是一定意思都沒有,不過是在做詞語遊行,根本不能叫知識,就像他說的:不過是糊塗人在研究有多少種說糊塗話的方式。真正的知識必定與我們說的科學那種方式有關,存在著某種方法來檢驗,而不是空對空。
我可以公平地進行反證:根據地質學家推斷,我們地球有了幾十億年的曆史,而不是《聖經》說的幾千年。但有位仁兄說:萬物都是上帝創造的,當然也包括那些化石,這並不矛盾,因為上帝就是這樣造地球,目的是來考驗人們對他的信心。
我想沒有人能從邏輯上推翻這種說法。
如果你承認一切都是上帝造的,當然也包括邏輯。說創造邏輯的神違反邏輯,那隻是你不懂邏輯。
我想那位仁兄一定通過了考驗,而我卻不能肯定。我認為上帝不會用這種方法來考驗人,有點小肚雞腸,如果有上帝,他不會這樣做。
說到底,這也隻是我的一種感情或則感覺而已。

羅素也肯定不認為自己就能夠否認上帝,因為我們不能從理性來推斷出宗教,同樣的,我們也不能用理性來否認宗教,因為宗教是一個在理性以外的東西。羅素那一類哲學家並不是說,你不能相信上帝,或者共產主義,人的信仰應該是自由的,這一點比某些黨強,因為他們就是信仰自由的產物,沒有出爾反爾。但是,應該知道現代信仰(過去不是)隻不過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之上:你相信,所以有道理;而不是有道理,你才相信。並不存在什麽人類發展的普遍規律,所以,別人也有同等權利有不同的信仰。
認為自己的信仰是唯一正確的,既沒有道理,而且十分危險,說危險,是因為許多戰爭都是因為所謂的宗教和主義引起的,包括現在的恐怖分子的“聖戰”
簡單而直接地說:我們反對某一個宗教,是因為我們相信另一種宗教;我們否認某一個主義,是因為我們有自己的主義,都是如此,這根本不是一個邏輯問題。

但是羅素(他不是第一個)在這裏指出的邏輯矛盾現在並非沒有意義,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大量這樣的句子,很多,很多。
比如說:毛澤東是中國人民的大救星,他所有的行為都是偉大的,至少是情有可原的;他是中國人民的大煞星,當然所有的行為都是錯誤的。這兩者都有這個邏輯矛盾在裏麵,叫做“種種議論即將失去其似真性”。
其實這些說法都是宗教的語言,意思是有人能來自天堂或者地獄。如果認為毛澤東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個體,那麽我們就不得不承認,他是中國那個環境,那個文明的一種產物,有著很深的曆史根源。

這裏難懂,主要是因為“共相”這個詞。我們首先撇開這個詞在佛教中的特殊含義,隻看在西方哲學中的意思。
“在哲學領域中,共相意即普遍、一般、或同一性概念”
“在中世紀,哲學家曾因共相是否真實存在開始了共相之爭,而當中有三種不同的主流見解:
1. 唯實論:觀念世界比感官世界更早出現,因此共相早於事物。
2. 唯名論:和實在論抱持的觀點相反,認為共相後於事物。
3. 緩性唯識論:綜合了名目論和實在論兩個學說,提出共相存在於事物當中。”(維基百科)
簡單的說:唯實論就是認為事物有一個所謂的本質,因為萬物都是神創造的,而神在創造它們的時候自然有一個原則。比如說:人的本質就是有靈魂,豬的本質就是給人吃,如此等等。
如果承認了神,當然人有一個本質,所有的紛爭是因為我們不能正確地理解神的意思;如果不承認上帝造了人,那麽人的本質就是一句沒有意思的話,因為有一個人就有一個看法,沒有辦法確定一個標準。
馬克思哲學雖然是反宗教的,但“本質”其實還是宗教的,這是恐怕是關於所謂本質一個合符邏輯的說法。這種說法再往下推,既然萬物都有一個本質,那麽最後就隻有以偉大領袖為標準,因為這個人(或者半神)比我們更聰明,跟著這人不會錯;或者某個組織,像某些黨,教會,比我們更能知道所謂的“本質”,原因大家自己往上加。
如果認為事物沒有什麽本質,或者說那個本質是我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的,那麽必然大家就平起平坐了,所謂草根政治,民主政治是不是就是這種想法的一個推論呢?

當然,這裏討論的“共相”極為簡單,隻是我的一點看法,而且有些話是我自己的,比如關於毛澤東,羅素當然不會說,但是,卻是他那一套哲學的邏輯結果。
老老實實地說,我並沒有完全弄懂所謂“共相”,要知道這個問題爭論了兩千年,到最後變得無比繁複,想一想看,要在如此複雜的萬物中都找到神的痕跡,那能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嗎。
最後我隻有承認那個問題不是我能夠弄懂的,哲學家都是一些高深的怪人,把一個個我都能認識的字,連起來變成我根本不能懂的句子。所以當我看到羅素說:那些哲學不過是糊塗人在研究有多少種說糊塗話的方式。我真是如釋重負,不是我,連他這樣的聰明人都感到不耐煩了。
所以羅素那一類哲學家盡管有再多的不足,但他們把一些無聊的爭論踢出了哲學,把哲學變成了邏輯上更加一致,人更容易理解的東西,這一點功不可沒。

我不知道能這裏講的不能對大家有所幫助,我的確是真正歡迎大家的批評。但是,我不過是在談羅素的想法,從邏輯上說,要批評隻有從兩個方麵,一是羅素不對,那就沒有我什麽事,找羅素去。我原來寫了一點莊子,然後有人就說我不對。我非常的願意,萬萬分渴望是我的,但不是,我正悲哀著呢。我估計有人想恭維我,但不能用這種要我傷心的方式。第二,我理解羅素有錯誤,那就得首先讀一讀羅素,不然我不知道來怎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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