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學雷鋒守則
(2010-09-30 13: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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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學雷鋒守則
我想在美國可能人人都遇到過雷鋒的,當你的車在野外拋錨的時候,往往會有車會停下來問你需不需要幫忙。有一回在個非常偏僻的地方,我把車開到了路邊的溝裏,正懊惱得不知怎麽辦,雷鋒來了,一個老美停了車,仔細看了一看,我隻跟他打了一個招呼,他就立馬從他的卡車上拿來了鏈子,幫我把車拖上了路,好像他的工作就是幫不認識的人拖車。
還有一回深夜在高速上趕路,碰到了很大的雨,發現有警車在路旁閃燈,心裏就有些奇怪,這個鬼天還有人敢超速?後來才發現不是,是警車在轉彎的地方閃燈,提醒人減速,心裏就有些感動,在美國,還是有雷鋒的。
因此有時候我就想在這裏還是可以學一學雷鋒的,但有了一次讓人哭笑不得的經曆後,我就知道學雷鋒有時候並不是是一件簡單的事。
我總是晚上十點鍾左右到社區的遊泳池去,因為那時經常就隻有我一個人遊。有一天卻發現有一群少男少女在裏麵嘻嘻哈哈,我並不在意,他們談他們的,我遊我的,我對他們的談話並不感興趣,而且,就是感興趣,我也聽不懂,據說中國,美國都一樣,teenage都有他們獨特的一套亞文化,父母往往都弄不懂。
但是,看來他們並不這樣想,我剛剛遊了一會,就有發現有一個女孩向我這邊遊過來。有人可能會想,當我遊過她身邊時,會有一聲尖叫,但沒有,美國女孩子不會這麽沒智商,我隻是聽到了一句客客氣氣的“excuse me”,我抬起頭來,發現她用手捂住胸前,請我幫她把遊泳衣的上半截撿起來,正沉在水底呢。
我沒有那麽傻,立刻知道他們想趕我走,現在他們肯定全部看著這邊在,我不管是色迷迷地看,還是轉身就走,肯定會有一陣大笑。
我那一下氣就上來了,憑什麽你們要趕我走,這是公共場所,又不是你們家的遊泳池。我願意學雷鋒,喜歡學雷鋒,但:不願意被人強迫,威脅,什麽方式都不行。
我算是經過一些風浪的,難道在這個小小的遊泳池,還會被你們這些毛孩子弄翻了船。
於是我就潛下去,抓到了遊泳衣,遞給她。當她一隻手接的時候,我突然把手收回來,看著她的眼睛說:
“你是哪一家的?我想最好我是去告訴你的爸爸媽媽,讓他們跟你買一件不掉的遊泳衣。”
她終於有一點不好意思了,從我手裏接過遊泳衣。池邊還是有一陣哄笑,有一個男孩很有幽默感,說:
“哪一件遊泳衣就是她媽媽的,她的父母親就是在遊泳池裏認識的。”
我又遊了一圈就回去了,我知道我是鬥不贏她們的,繼續在往下掉就不好辦了,堅持一下,那隻是習慣,不要她們太輕鬆就獲勝,僅此而已。
我後來就是想,男女就是不平等的,女孩子那就叫春光外泄,多動聽的名字!要是男人,那就是卑鄙齷齪,更不要談是什麽光了。都是造物主的傑作,為什麽要有貴賤之分呢?
春光嗎,自然是人人都喜歡,有人喜歡露,更有人想沐浴在春光中。但問題在於,如果你不是一個女名人,最好是女演員,就不能想露什麽春光,她們就此可以上頭條,而你不過是出醜而已,這就是名人和非名人的根本差別。
於是就熱熱鬧鬧,各取所需,樂樂融融。
我認識一個老兄,提升了,自然要和同事朋友到酒吧去慶祝一番,弄到半夜才回家。一上車,突然有一個陌生的女孩問他能不能帶一程,他是一個很有同情心的男人,自然是沒有問題。
到了車上,那個女孩就開始談她是多麽可憐,沒有錢付學費,現在學費又漲得那麽厲害,隻想碰到一個好心人。他看到那姑娘長得楚楚動人,還穿得那麽少,登時同情心大發,就給了她一百塊錢。
這一下可不得了,突然警燈,警笛大作,原來她是一個警察,臥底來抓嫖客。
當然,這都是他的說法,沒有人無事可做,去查警察的記錄。
他的太太自然是堅決站在丈夫那一邊,說警察在胡整,後來就跟人說,那完全是錯的,她的先生絕對不是那樣的一個人,警察也認識到了,連那作證據的一百塊錢都還回來了。
不過還有人說,看見他在高速邊檢垃圾,那就肯定是被判了社區勞動。
不過我有些懷疑,他要是真的在檢垃圾,那肯定是出了整容什麽手段都會用上,高速邊那一下誰能認得出。
我後來倒是想,他一開始想瞞住太太,找朋友是錯的,結果事情反而是沸沸湯湯,要不然,別人隻知道是酒後駕車。但是,我完全能夠理解,事情往往都是這樣。
我一貫懶得去猜到底是怎麽一回事,自己的事都忙不完,隻是有點佩服他的太太。如果真的有那麽一回事,作為太太,不離婚,就是得完完全全地站在丈夫一邊,要不然就是愚蠢。
不由聯想到那些出了事的名人,在電視上,那太太也是緊緊靠著先生的,那心裏肯定不知是什麽滋味。
回到家肯定要狠狠的收拾,於是我就發現那一段時間,那老兄就像霜打了的一樣,不過也許是我多疑,這種事就是沒有太太,也不會輕鬆。
再到後來,就有一段時間沒有看到那老兄,是不是覺得家裏比監獄裏還要難受,就幹脆去咬那個魚餌。
一問才知道,他們搬走了,在另外的城市找了工作。不但升職是浪費了,其它損失也不會小。但是也沒有辦法,在這裏中國人的圈子並不大,他們得想到孩子。
於是我的同情心也來了,覺得這種在中國鬧得不可開交的“釣魚執法”,在美國卻是警察經常用的手段,好像的確是有些問題。
很明顯,事情並沒有發生,那個女警察雖然可能熱愛工作,但絕不可能到為此獻身的地步。那個老兄喝了酒,又有了喜事,難免想要普天同慶。就此輕薄兩句,開幾句帶葷的玩笑那是很有可能的。
他當然不知道麵對是什麽人,不知道有錄音機,要不然,借他一萬個膽子,也不敢。而那個警察,卻就是想方設法要套出那幾句話,拿到錢,好大功告成。
這的確不公平。
大多數人不會是登徒子,但我們又有幾個能夠坐懷不亂呢?這樣故意去引誘,真是有些危險。
美國的法律,比較強調實質性的證據,光憑幾句話是難得定罪的。關鍵是那老兄讓不認識的女孩上了車,又給了錢,評審團麵前就不好說了。
看來大多數人並不相信有雷鋒,法律也不喜歡雷鋒,可見雷鋒不是可以亂學的。
在這裏,我得把自己撇清,這種事情斷然不可能在我身上發生,太太從來認為,是男人,都會有那種該死,莫名其妙的同情心,她又非常害怕我有牢獄之災,所以不要說是警察,就是我自己在身上也搜不出讓警察滿意的錢,而那種同情心是不可以用信用卡來表達的。
但換一種東西呢,比如槍,我一直想弄一把經典,具有收藏價值的槍,太太自然不許可,正規去買,價格可有些離譜。如果有人拿這來引誘我,可就不知道能不能抵抗得了。好像在某些州,私下買賣槍支也是違法的。
人人都有自己的軟筋。
不但中國有九斤老太,美國也有。比如我在雜誌上就看到,有人說美國過去是多麽的好,十分安全,在公路上攔車,就會有陌生的好心人停下。
現在人們自然要十分小心,不光是怕碰到江洋大盜,比如年輕漂亮的女孩一般不會是,她們用不著槍,笑容和甜言蜜語就足夠使人神魂顛倒,言聽計從了,連心都給了,還在乎什麽錢包。
但你怎麽知道不是臥底的警察?
所以說,在美國你可以學雷鋒,看見別人車壞在路邊,應該問一問需不需要幫忙;看見老太太過馬路,也可以去攙扶。當然,如果是相信自己的笑容足夠燦爛,也可以問一問年輕的女孩子需不需要攙扶,應該不會有大問題。
但不可以要陌生的女孩上你的車,她們可能是魚餌。
最後加一句,我想這文章太太們一定喜歡,絕對會推薦給丈夫看,一定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