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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音樂

(2009-12-10 09:22:41) 下一個
感悟音樂


在所有的藝術形式中,我想音樂是最容易深入人的內心,從而打動人的。
當我累了的時候,我最喜歡的就是躺在沙發上,閉著眼睛,半睡半醒,聽著輕柔的音樂,讓它點點滴滴浸透我的心,傷感,喜悅,深沉,飄渺,也許還有憐憫,不知是為我還是為這個世界。
於是就想到,就算這個宇宙什麽都沒有了,隻要有音樂,就足以給人活下去的理由。
有時我感到煩躁,情緒低落,就去把聲音開得大大的,聽那種極強的旋律,或則那種有點俗氣的“愛來愛去”,然後就能感到一種宣泄後的輕鬆。
如果還是不行,那我的麻煩一定很有點大。
我想大家都會有這種體會,不經意聽到了一段音樂,也許在電影裏,也許從別人的窗前,也可能在車站;也許陌生,也許熟悉,你就突然一下子感動,勾起了回憶,感到憧憬,讓你久久不舍離去。
最有可能的是你聽到了過去的聲音,往事就曆曆在目,你就重新年輕,重新又能幻想,仿佛回到了過去。

音樂和詩詞一樣,是要講究意境的。
比如你要是在天高雲淡的黃土高坡,麵對著那溝溝坎坎,看著那一望無際,吼一聲秦腔,叫一首信天遊,讓滿樹鳥驚飛,讓秋風卷起滿地的枯黃。
你就會想到,我們的祖先就是在這塊土地頑強地生息繁衍,他們的哀愁,幸福;他們的心酸,渴望;他們的愛情,死亡,統統都濃縮在這些曲調之中。
聽一回,唱一次,就好像又重走幾千年坎坷蹉跎,重溫那幾千年的夢想。
如果你是在江南的小橋流水,就應該聽《二泉映月》。想象那一彎清泉,潺潺而來,時而遄急,時而舒緩,彎彎曲曲,就像人生一樣,在明月下領略著兩岸的綺麗或則蕭殺,但最後還是無奈地消失在汪洋裏。
從而領悟一個盲人眼中眼裏的世界,歲月就像這泉水一樣流淌,最終融入大河,回歸平靜。

在美國音樂中,我最喜歡藍調,黑人靈歌,
“主啊!我要爬上那山頭努力回家!
主啊!我要卸下重擔努力回家!”
“當我回到了老家,
我要向主訴說我的一切的煩惱。”
曲調沉重緩慢,曲折蜿蜒,一個字可以拖很長,很多重複,往往有多聲部的重唱,伴唱,重點不是歌詞,而是旋律,是那種來自肺腑的喃喃自語或則是慷慨激昂。
我第一次聽Ray Charles的歌,英語根本就不夠聽懂他在唱什麽,可一下子就把我打到,我想他肯定在無比惆悵,迷茫,感覺到美好的東西正在從身邊慢慢地滑走,卻不知怎麽能抓住,後來知道歌詞歌詞也正是這樣:
“我不知做什麽才能使你愛我,
我不知道能做什麽才能使你關注,
我不知道怎麽做,當突然的光輝使我暈眩
清醒後卻找不到你。”
那絕不是僅僅隻是談愛情,而也是說年少青春,說留不住的晚霞夕陽,在說生命中的一切美好。

原文是:
What have I got to do to make you love me
What have I got to do to make you care
What do I do when lightning strikes me
And I wake to find that you’re not there
這一段是我自己譯的,我對找到的譯文不滿意,不好請磚頭。當然,我對自己的翻譯也極不滿意,隻好解釋幾句。
值得注意的是lightning strikes,這個詞有強烈的宗教含義,加上god 在google上一搜就知,大慨是在《聖經》上神靈的顯現總是伴隨著強光。當被女孩子電到,一般是用stun,strike太強。當然,如果你認為那個女孩實在太美麗,就像要把你轟炸得沒有了,我也不能說你不對,就是不知是應該羨慕還是擔心。
但最後用的卻是there,就有一點明顯了。There有存在的意思,“God is not there.”的意思是上帝不存在,或則沒有了。如果是說心愛的姑娘,就應該用here,意即不在身邊。
所以說,我認為他在暗示“你”就是上帝。這一點也不奇怪,這種黑人音樂就是從教堂裏來的,很多都有濃厚的宗教色彩。
就像別人評論的那樣:他的嗓音超越了美,“那是心無雜念的靈魂在歌唱……”
“真正好的音樂不在於形式,完全在乎於你有沒有唱出你的靈魂罷了。”
他的歌就像信天遊,《二泉映月》一樣,是真正靈魂的流露,是人性的根本,它能穿透時間,空間,能跨越種族,語言,一刹那就征服你沒商量,讓你傾倒迷茫,不知所措。
這一類美國黑人的音樂,像爵士,藍調,靈歌算是美國對音樂的貢獻,在這之前,就沒有這樣的音樂,喜就是喜,憂就是憂,直截了當,沒有一點點矯揉造作,和過去的古典音樂在表現形式上有天壤之別,比如那些詠歎調;和中國的傳統音樂也沒有什麽相同之處。
我讀過那本著名的《根》,但卻遠不及聽他們的一首歌給我的衝擊。雖然在美國,卻跟黑人交往不多,更沒有談過這些話題,感覺他們也不是很願意談這些事情。但聽了這些音樂,感覺到他們肯定受到了極不公正的對待,不然不可能有這樣的音樂。
這種音樂能夠登上大雅之堂有賴於收音機和留聲機的普及,如果沒有這些東西,你能想象這些音樂能進音樂廳嗎?那一定會把身著晚禮服的紳士,淑女驚翻了。
接下來的問題自然是,我們現在並不是奴隸,那為什麽我們還是喜歡這種音樂呢?
答案好像隻有一個,我們雖然不是奴隸,但依然沒有自由,還是被許許多多的東西束縛著,比如被名利,被生死,被愛恨。
有些是我們自作枷鎖,但有些則不是,是被人所強加,比如現在中國的“房奴”。我們依舊感到生活的不堪重負。

有些美國鄉村音樂也非常好,有的歡快,有的憂傷,最好的是那種既歡快又憂傷的,南方軟綿綿的方言也叫人感到親切。
老聽那種沉重的也叫人也受不了。

我想沒有人不喜歡音樂,當然各人的口味不一樣,也沒有什麽高下之分。
我很少聽那種流行歌手,對所謂的“天王”“地王”不感興趣。認為喜歡的人主要是沒有一套好一點音響,他們的聲音確實一點都不美。
唱歌是要有天賦的,那是爹媽給的,沒有辦法。嗓音既不美,又沒有特點,最好消停一點,不要想去幹那一行。
包裝當然管用,但我就不信,能把60歲的老太太,打扮成18歲的花季少女?在現在的HDTV下一看,自然就現了原形。
我很喜歡刀郎,他的那種追憶,那種惘然,很容易打動我。有幾首我是百聽不厭。而且他的嗓子真是極有特點,一聽就知道是他的,別人就學不來,不像有些流行歌曲,聽完都不知道是誰唱的。
最近他沒有什麽新歌,不知是什麽原因。不過這倒是對頭,藝術家總有高峰,低穀,沒有感覺,就不要唱,對自己,對觀眾都是一種負責任的心態。
Ray Charles同時也能算流行歌手,風靡一時。我就不由地想到,為什麽中國就沒有這樣的歌手,到底是歌手還是聽眾的原因?由於我是聽眾,隻能認為那是歌手的原因。
藝術這個東西不和宗教有關聯,就很難有深度,畢竟宗教情感是人最深層的東西。真正音樂就要讓人體會到自己在這個茫茫世界上,隻是隨波飄零的一栗,總是渴望抓住些什麽,不管是虛幻還是夢想。
李娜的《青藏高原》到是有一些,嗓音美而自有一種蒼涼,別人唱的不能和她比,這不光是嗓音和技巧的問題,她一定是感悟到了些音樂以外的東西。不幸的是,她幹脆出家去了,隻留下這首人人都喜愛的歌依舊回響。
刀郎好像也想在這方麵努力,比如他把《新阿瓦爾古麗》翻唱成《大敦煌》,但好像並不成功,不成功好,免得又把我們扔下不管了。

據說孔聖人聽了一次好的音樂,就三個月不知道肉是什麽滋味。我是凡人,到不了那個境界,隻是認為有了好的音樂再還能有肉,人生就沒有多大的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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