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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和我的故事(馬克.吐溫)

(2009-08-06 13:10:17) 下一個
母親和我的故事(馬克.吐溫)

小時候,母親隻要有時間,就會把我抓住看書,不讓我在外麵瘋跑。她有一個很大的寫字台,她坐在中間,我坐在旁邊,各看各的書,我有不認識的字看不懂就問她。她有時也跟我讀,特別是唐詩宋詞。
我印象最深是她給我讀《霧都孤兒》,實際是她看英文,然後用中文講給我聽。她年輕的時候在學校演過話劇,有點表演天賦,那故事又肯定很打動她,一定是把我想成裏麵的主人翁,結果弄得掉眼淚,母親恐怕都會這樣。
我後來讀了這本書,又看了電影,卻總認為沒有母親講得好。

我其它地方調皮,讀書聽話,姐姐相反。原因大慨是:我認為反正讀書是一種懲罰,讀什麽就無關緊要了,既然坐了牢,監獄在哪裏又有什麽關係。姐姐卻認為讀書應該是一種享受,讀什麽就極重要了,毫無疑問,有些書讀起來肯定不是享受。
母親從來沒有跟我說過馬克.吐溫,可見人一但有了不受監督的權利,總是要搞一點信息封鎖的。
直到有一天姐姐悄悄地對我說:
“我有一本非常好看的書,你一定要看。”
“是打仗的嗎?”
“不是,有點像探險的。”
“那更好,快給我。”
“不過你得答應我,不能讓媽媽知道,她不讓我們看馬克.吐溫的書。”
“那你放心吧,我什麽時候在媽媽麵前說過你的事?她真是會猜。”
像我們知道的那樣,禁果的力量是驚人的,我的興趣就更大了。
就這樣,我第一次知道了馬克.吐溫,讀了他的二個曆險記。
後來才發現,這不是中國國情,在美國的一些地方,那二個曆險記很長時間都是禁書,不許孩子看。
不過也是,哈克貝利.芬抽煙,滿嘴髒話,還成天髒兮兮的,是每個母親的噩夢。大人們就是喜歡規矩,看不到孩子們金子一般的心。
如果你總是理解不了孩子,那你一定是忘記了童年;如果你不喜歡馬克.吐溫的兩個曆險記,那你一定是老了。
我肯定也老了,因為我現在讀那兩個曆險記,再也沒有過去的感覺了,有些東西隻有孩子才看得到。
沒有老得太很,因為我還是喜歡。

我不知道現在的中國孩子在讀什麽,如果沒有看過那兩個曆險記,那真是太可惜了,這兩本書那時給我了多少快樂啊!
《湯姆8226;索亞曆險記》隻是一本兒童讀物,但《哈克貝利8226;芬曆險記》則被認為是最偉大的美國小說之一,它被翻譯成了不同名字,但我仍然喜歡我讀時的名字。
馬克.吐溫筆下的密西西比河真是充滿了無窮的魅力,也隻有他才寫得出來。當然還有那些在河邊生活的人們。
一方麵,他們都很純樸善良,對陌生人非常友好;另一方麵,又血腥無情,在彼此世族仇殺中,死了個幹淨。他們很天真,容易相信人,但並不愚蠢,和馬克.吐溫一樣,他們天生的就有幽默感。
最搞笑的就是那兩個騙子。

馬克.吐溫在美國文學史上有著極重要的地位,很多人認為美國文學是從他開始的,在他之前,美國文學不過是英國文學的一部分。
比較一下馬克.吐溫和狄更斯就明白了,兩個人都會搞笑,懂得幽默,但大不相同。
狄更斯是那種英國紳士的幽默,文雅,誇張,倒也不乏對人性的洞察。
馬克.吐溫則是美國式的幽默,直截了當,滿是下等人的俚語,挖苦起人來毫不留情。
要知道馬克.吐溫的作品剛發表時,上流社會,大多數評論家一片嘩然,這樣粗俗的東西怎麽能夠印在紙上,不是把英語給敗壞了嗎。
但老百姓喜歡,認為這是真正的美國,是在以他們的言語,寫他們的故事,他們的世界。美國不是上流社會的沙龍,而是那些淘金者,密西西比河邊的農夫。
他寫出那時真正的美國,粗野而充滿了活力。以後的美國人的很多作品,包括電影戲劇都打上了馬克.吐溫的印記,比如現在的黑色幽默。

馬克。吐溫死於1910,與諾貝爾文學獎無緣。
諾貝爾文學獎好像從來不給那些真正產生了深遠影響的大師,比如馬克.吐溫,契可夫,卡夫卡。
恐怕是他們不懂什麽寫作技巧。
像馬克.吐溫,沒有讀幾天書,也不會知道什麽文學流派,什麽對話,隻知道寫那些身邊的人和事,根本不在乎什麽立意的深遠,沒有想過要寫一本所謂偉大的小說。
但他肯定是一個真正的天才,能夠非常深刻地洞察人性,並用無比幽默的方式表現出來。

我不可能認識馬克.吐溫,隻能從他的文字來了解他。
他肯定是一個極聰明的人,隻有聰明人才能懂幽默,更聰明的人才能創造幽默。
記得曾經讀過一個科幻小說,說一個世界上最聰明的大師造出了一個功能最強大的計算機,什麽問題都能算出答案。
那個大師肯定很孤獨,我們能夠理解普通人,大師則不行,因此他唯一和人交流的方式就是講笑話,非常在行。
有一天他突發奇想:想知道這個世界上的笑話到底是從哪裏來的,那些他講的笑話並不是自己想出來的,都是大家都是傳啊傳,自己不過是注意收集罷了,那麽是誰第一個想出來的呢?
他決定把這個問題輸到那個計算機裏,想知道答案。
隻見那個計算機瘋狂地運行很長的時間,比任何一次都長,終於有了結果:
它們來自於上帝。
也就在那一瞬間,他發現自己再也不能講笑話了,上帝把它們都收了回去,大慨是反感這個秘密的泄露。
想想這個答案並沒有錯到哪裏,隻能是上帝給了馬克.吐溫無比的才華,好讓他把歡樂帶給人們。
我可不想去找答案,上帝要是把它們收走了,人生就太無趣了。

第二是他的樂觀。
他一生其實有些悲慘,四歲時失去了母親,十一歲時父親也病死了,實際上成為了孤兒,他有六個兄弟姐妹,隻有兩個能活到成年。
他父親去世後,他不得不靠自己養活自己,先在印刷所學徒,當過送報人和排字工,後來又在密西西比河上當水手和舵手。
這肯定是極為艱辛的,叫人想起了高爾基的童年。可這兩個人的作品卻大不相同,可見性格恐怕是天生的。
後來也不順利,他掙到不少錢,卻投資失敗,破了產,化了不少時間才把債還清。
他有四個子女,唯一的兒子很小就病死了,結婚34年後,妻子比他早死六年,好像還嫌不夠,兩個女兒也死在他前麵。
就是這樣一個經曆的人,卻叫滿世界的人歡笑。
不過我們並不知道他真正的內心。
當他用略帶憂傷,依舊調侃地娓娓敘述他的弟弟,妻子,女兒的逝去,能毫無疑問看到他心中的淚,由此想到,他肯定是一個非常敏感的人。
敏感而遭受這麽多苦難,卻仍然自己想辦法笑,想讓別人也笑,可見上帝可以把人造得多麽堅強。
也許不是什麽堅強,隻是簡單地想:笑著是一生,苦著臉也是一生,那就還是想辦法笑吧。
的確也是,這個世界上最難的是笑,自然就缺,我們有馬克.吐溫真是幸運。

我感受最深的是他的同情心,對人不平等的敏感。
這從《哈克貝利8226;芬曆險記》中的那個黑人吉姆形象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來,很多人認為那是美國文學中的第一個真正的黑人。
要知道在南北戰爭前,美國黑人奴隸是不允許讀寫的,白人難得去真正理解黑人,去寫他們,那是登不了大雅之堂。
雖然美國文學中最有名的黑人可能是湯姆叔叔,但那不過是宗教要求人人平等的一個產物,一個符號,並不真實。
而馬克.吐溫卻是把吉姆當著一個平等而真實的人來寫。一方麵嘲諷他的無知,迷信,馬克.吐溫對所有人都這樣,而且人也是這樣,不過程度不同罷了;另一方麵,也描寫吉姆的善良和忠誠。
最突出的是,吉姆對自由的追求,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這也和所有人一樣,並不是隻會逆來順受,像湯姆叔叔。
人讀後,不可避免會對吉姆充滿了同情,為了滿足這種同情,最後,有了一個喜劇的結尾。
我想要是馬克.吐溫晚年來寫,結果就會不一樣,他會讓吉姆死去,卻不知道自己早已自由。

馬克.吐溫有兩點很有意思:
第一,他的書中很少有愛情,更沒有創造什麽偉大的愛情。
要我來猜原因,會認為他是認為愛情有點神聖,他不願意去嘲笑,挖苦,他隻會做這個,最在行。
從記載來看,他有一個相當完美的家庭,從一而終,好像也沒有什麽花邊,似乎用不著靠愛情來刺激靈感,這在大文學家裏可不多。
原因很簡單,就不是猜了,我們都知道,周圍太多,他有點怕老婆。這好像是完美婚姻的基本要素,中外都一樣。
從他留下的文字看來,他的確是很愛太太,那種深情的文字在他的作品中是不多見的,他總是在深情地嘲諷。
要我用他的方式來說:那肯定是由怕自然而然轉變成了愛,不敢不愛。
想要永遠愛,那隻是一種幻想,出軌就是這樣來的。懼怕卻是可以長久的,越來越怕,就不會出軌。到了後來,也一定會轉變成愛的。
心理學家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原因不明,隻給了一個名字: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第二,他到後來,成為了社交界的寵兒,他的作品卻日見深刻,沒有被掌聲打到,實屬不易。
比較《鍍金時代》(1873)和《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1900)可以看到他思想和創作的非常大的轉變。
我讀《鍍金時代》時,談錢還是一件不好的事,沒想到書中描寫的人和事,對金錢發瘋地追求和虛榮,都會在中國發生,甚至還要誇張。但那種諷刺隻是帶著善意的搞笑,並不惡毒。
而《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就有些黑色了,沒有人能不被金錢打到,隻是價碼的不同;人戰勝不了自己的欲望,能做的隻是為自己找借口。
這影響了一大批後來的所謂“南方作家”,就像福克納稱馬克8226;吐溫為“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就我來說,更喜歡他後期的作品,那是狄更斯無法比的。有點神秘,悲觀,對人性弱點的暴露達到了前所沒有的深度。
狄更斯總是有一個好的結尾,好人壞人,有點像現在的港台電視劇,和他相比,狄更斯像一個流行作家。
狄更斯早年跟馬克.吐溫一樣坎坷,對世態炎涼一樣會有很深的感受,一樣是一個極聰明的人,不會看不到真正的人性。
要我說原因,恐怕是他太出名了,就不得不順著讀者來了,那時的讀者不願意有一個叫人傷心的結尾。

馬克.吐溫的頭銜還有一個演講家。在這上麵,他花了不少時間,也掙了不少錢,肯定很成功。但影響就不好說了,因為那時沒有電影,不能記錄下來。
那個時候,沒有電視,電影,也沒有廣播,這種演講就成為很流行的娛樂方式,估計像今天的脫口秀。
馬克.吐溫絕不是那種一般的搞笑者,就像許多人早已指出:他的幽默中有著對人性的極深的洞察與剖析,有著一種悲天憫人。
想搞笑的人太多了,特別今天這成為了一個巨大的產業。但我看來,馬克.吐溫仍然是遙不可及的。
他的演講沒有能留下了真是太可惜了。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他的缺點,就像有人指出的那樣;他的一些作品明顯有點粗製濫造,是為了掙錢。
但用一句俄羅斯的諺語:鷹有時會比雞飛得還要低,但雞是永遠不會一飛衝天的。

最後,以馬克.吐溫的兩個笑話做結尾,第一個有點俗:
有個牧師頭禿得厲害,一次不小心從船上掉進了水裏,當他浮上來的一刹那,船上的女士都驚叫起來,年輕的女孩子都轉過身去,一個年紀大的女士說:
“真不害羞,還是一個牧師,你就不能換一種方式上來?”
不過馬克.吐溫這個笑話可能過了時,現在不是十九世紀了,現在的她們會饒有興趣繼續往下看。
第二個就有些哲理了:
“當我是個14歲的男孩 時,我父親是如此無知,以至於我難以忍受老人家呆在我身旁。但當我長到21歲時,我對這7年中這老人家學到了這麽多知識真是大吃一驚。(When I was a boy of fourteen, my father was so ignorant I could hardly stand to have the old man around. But when I got to be twenty-one, I was astonished at how much the old man had learned in seven years. )”
除了把父親改成母親,21改成31以外,這幾乎一字不差的就是我,我比馬克.吐溫聰明得多,所以母親得多學十年才趕得上我。
所以母親應該讓我讀馬克.吐溫的,這樣她就用不著學得那麽費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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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黑眼睛的蘇珊 回複 悄悄話 喜歡馬克吐溫。謝謝這麽詳細的介紹。有沒有去看馬克吐溫的墓?很有味道。若有興趣看我拍的他的墓的照片,可上我的博客: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6&postID=33160
閑人Filiz 回複 悄悄話 很不錯!
秀園 回複 悄悄話 哈克貝利芬曆險記也是我小時候的最愛。喜歡馬克.吐溫!
long6368 回複 悄悄話 樓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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