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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與聖經
Ressell Humphery 著 謝逸群 譯
羅素(Dale A. Russell )在“美國科學”雜誌 (Scientific American) 發表一篇文章(The Mass Extinctions of the Late Mesozoic,一九八二年一月號,58-65頁),分析在六千三百萬年前恐龍神秘失蹤幾個可能性。在那時代,最少有十五個恐龍家族可能有五十至七十不同種類的恐龍在北美聚居。科學家作出多個假設去解釋恐龍的神秘絕跡:陸地和海中的食物突然的短缺;在中生代末期,水平線開始下降和生活環境的普遍改變;大氣層中火山爆發的塵埃導致氣溫的急劇上升和下降等等。他個人認為這些假設絕不會是這些爬行動物絕跡的理由。羅素提出一個新的假設:外太空一些突變影響到恐龍的絕跡。他刪去了“在太陽係以外一個大星球爆炸”的可能性,而考慮其他二個可能的因素:地球與一個大隕石或彗星相撞。
在那篇文章中,他提到進化論學者未能一致同意恐龍在地球上絕跡,是由於相撞產生的震動,海嘯,或因數以億噸計的隕石塵的影響。但是,他毫無保留認為恐龍在六千三百萬年前絕跡。一般進化論學者均認為人在恐龍絕跡後很久才在地球上出現。
但是,聖經卻暗示恐龍活在亞當,挪亞和約伯的世代。它很詳細描述其中的兩種。我們可以從化石中,從世界各地的傳說中,甚至可能在今日的世界中,找到人和恐龍活在一起的證據。
創世記中的恐龍
第五日,“神就造出大海獸”(創一:21)。(譯者按:英文聖經是“大海獸” seamonsters,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大魚”,在此中文的翻譯不大準確貼切。)希伯來文的海獸是 tannin,一般譯作“龍” (Dragon)。以賽亞書第二十七章一節記載:“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海中的大魚。”這裏的“鱷魚”,在英文聖經中是“巨大海獸”(Leviathan) ;“大魚”就是海中的“龍”(Dragon)。
創世記第一章二十一節的大龍,看來似是一種在海中生活龐大爬行動物,類似蛇頸龍 (plesiosaur),一隻龐大的長頸海獸,有四個槳狀的鰭,長尾巴和很多牙齒。
起初,這些恐龍亦是神看著是“好的”創造中的一部分:“那裏有海,又大又廣。其中有無數的動物。大小活物都有。那裏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鱷魚 (Leviathan) ,遊泳在其中。”(詩一○四:25-26)
那時代,這些恐龍以植物充饑(創一:30)。然而,它們也和其他創造物一樣,都受到亞當犯的罪所影響(創三章,羅八:19-22)。大有可能,在亞當犯罪後,不少恐龍種類成了凶惡的肉食者,就正如化石告訴我們的情形一般。
在挪亞方舟中的恐龍
根據創世記第五章的記載,由神的創造到挪亞的出生,兩者相隔一千多年之久。在那時代,人和生物繁殖甚速(創六:1)。很可能恐龍亦有分於當時世上的強暴行為(創六:11-13)。
因為人的敗壞,神就以洪水毀滅人類。那時,“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創七:19)“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隻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裏的。”(創七:23)
神從地上毀滅了所有的動物。不少它們的骸骨被山上衝湧下來的洪水中數以噸計的泥土所埋沒。泥土中的有機體很快就硬化而形成了我們所找到的化石。John C. Whitcomb和 Henry M. Morris 在他們合著的創世記的洪水一書中有很詳細深入的探討。
在這一次大毀滅中,唯一幸免的是海中的生物,挪亞和他的家人,和神所差遣給他的:“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裏,好保全生命。”(創六:20)我們能夠在化石中找到了恐龍的遺骸,那麽,它們必然在洪水滅世前活著,亦必然有多對恐龍成為挪亞方舟的乘客。
方舟怎樣可以容納這些龐然巨物呢?這並非是不可能的。挪亞可以揀選一些年幼的恐龍。爬行動物和哺乳動物有一極大不同的地方,就是爬行動物的體積隨著年日不斷長大。它們活的年日越長,體積就越大。那些龐然巨型的恐龍很有可能就是那些年長者,就正如在洪水前,有些人也活了很長的年日(創五章)。無論如何,挪亞沒有必要收留一些長大了的恐龍在方舟中。
恐龍和人的足跡
在方舟外,一些孔武有力的生物就在洪水下降時力爭上遊走向高地。人和恐龍就在一起活在逐漸滅少的高地。在德薩斯州連露絲(Glan Rose, Texas)鄰近的Paluxy河灰石河床,就可以找到一些很有意義的化石證據。
在它的白堊紀地質層 (Cretacious (dinosaur) layer),就找到恐龍和人的腳印混在一起的痕跡。於一九七三年,Films for Christ電影公司就製作了一部紀錄片“石中的腳印”,詳細記錄發掘這些痕跡的經過。約翰摩裏斯博士在他的著作跟隨恐龍的腳蹤行(Tracking Those Incredible Dinosaurs)一書中,就包括了很多的相片,圖表和每一個痕跡的地點。
進化論者企圖以“後人雕刻上去”的藉口去解釋化石中人類的足跡。但是,於一九八二年六月在河邊的灰石層,發掘出在從未移動過的大石下有著同樣的人和恐龍的痕跡。這些足跡是在WFAA(Dallas)電視台攝影機前現場發掘的,不可能是雕刻上去的。
進化論者不喜悅這些證據,因為他們的理論認為恐龍是滅跡於人類未出現的六千萬年左右。這些河床腳印暗示整個進化論的時間比例是錯誤的。
約伯時代的恐龍
洪水過後,恐龍在離開方舟後活了一段短時間。有聖經根據顯示出約伯活在洪水後幾個世紀,在巴別塔之後,但在亞伯拉罕之先。其中一些根據:約伯的年歲(伯四二:16)和在創世記第十一章十至二十六節中前人的年歲的比較,引用“洪水”為例(伯二二:15-16),和完全沒有提及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約伯會認識恐龍,或者,他甚至可能親眼見過其中一些恐龍。
在約伯記第三十八至四十一章中,神以祂的創造一些例子去顯明祂的智慧和能力。第四十一章的高潮,就是描述那龐大海獸 Leviathan(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鱷魚”)。在首先九節經文,神向約伯提出十四個問題。這些問題的整體是要暗示出這龐大海獸是何等孔武有力,非人所能捕捉的:“沒有那麽凶猛的人敢惹他(龐大海獸)。這樣,誰敢在我(神)麵前站立得住呢?”(伯四一:10)有一些學者認為這海獸不過是鱷魚而已。然而,甚至一些原始土人也可以捕捉鱷魚。看來,這海獸一定比鱷魚凶猛得多。
它有刀槍不入堅固的鱗甲(伯四一:13,15-17),力大無窮(伯四一:12,22),其顎有“門”那麽大(伯四一:14),可畏的牙齒(伯四一:14)。“他使深淵開滾如鍋,使海洋如鍋中的膏油。他行走的路隨後發光,令人想深淵如同白發。”(伯四一:31-32)。這樣的描述可以很貼切用於蛇頸龍和它的同類身上。
但是,這海獸並且能噴火焰。“他的氣點著煤炭,有火焰從他口中發出。”(伯四一:21)因為這樣的描寫,其他學者就認為神不過在描寫在約伯居住附近國家中,一些約伯所認識的神話中怪獸。但是,神會用一些虛構的事物向約伯來顯示祂的大能嗎?我認為絕對不會如此。隻有承認這龐大海獸的確實存在,才是合情理的看法。
神要造一隻噴火動物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例如,這巨獸可以在其肚腹中製造一些可燃燒的有機氣體(如甲烷氣),從其口中噴出。它口裏有一些硬如火石的牙齒,摩擦產生一些火花而形成火焰。神用下麵一句話來總結對這海獸的描寫:“在地上沒有像他造的那樣無所懼怕。”(伯四一:33)。
神在約伯記第四十章十五至二十四節描寫另一生物 Behemoth(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河馬”)。我認為 Behemoth 是一隻大恐龍“雷獸” (Brontosaurs)。雷獸和它的同類 Brachiosaurs 都是龐然巨物,以植物充饑,有四條樹椿似的腿,長而厚肉的頸和尾巴。 Behemoth 食草充饑(伯四○:15)。它有強壯的肌肉(伯四○:16)和堅硬的骨頭(伯四○:18)。它的尾巴大如香柏樹(伯四○:17)。有些學者把 Behemoth 貶值,把它作“河馬”看待。但是,河馬的尾巴看來像一條小繩多過像一棵香柏樹。“他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伯四○:19)大有可能它是神所造的生物中體積最大者。科學家最近在科羅拉多州發現一隻 Brachiosaur 的骨頭,是曆年來發現中最大的一隻。它有一百尺長,重達一百多噸。
恐龍和龍
Leviathan 是一隻有鱗的噴火怪獸,和“龍”的描寫很相似。差不多每一個古老文化都有龍的神話。在古代的埃及,巴比倫,迦南,希臘,北歐,中國,日本,墨西哥和秘魯,都有這樣的傳說。
這些地方的人民和舊約的以色列人沒有接觸過。但是,如果恐龍活在巴別塔的時代(創一一:9),人類四散分布到世界各地去,父母就必然告訴他們的兒女有關這一不平凡動物的事情。所以,龍的神話就明顯反映出人和恐龍曾活在一起的事實。
今日的恐龍?
根據聖經,洪水發生於五千年前左右(創一一:10-26和其他經文)。有聖經和科學根據證明洪水後氣候轉趨寒冷。有地質學的證明,顯示出在化石形成後,最少有一次“冰河時代”的出現。
約伯提及冰和雪(伯六:16,九:30,二四:19,三七:6,三八:29),並有可能在今日溫暖的中東出現了冰河(伯三七:10)。大部分的恐龍均於幾個世紀後死去,因為它們較適合生活在溫暖的環境中。有一些科學家認為,有少數恐龍仍然在今天活著。
一九七七年“紐約每日新聞”七月二十一日報章中第41C頁,刊登了一篇有關恐龍的新聞報導。它刊出一幅相片,顯示出一條日本拖網船在紐西蘭外南太平洋撈得的一些三十尺長,兩噸重的骸骨。它前後有二個鰭,五尺長的頸和六尺長的尾巴,一個日本生物學家認為它可能是一隻蛇頸龍。
進化論者難於接受這些物證。但是,那些相信“神的創造”的科學家就毫無困難接受這些旁證。雖然這樣,他們的信仰卻不是建基於這些證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