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因為其問話效果和提問的人有直接關係。如果是林憶蓮這麽問房祖民,那可以理解成“兩位在某領域擁有共同遭遇的人士之間一場開誠布公的交流”;然而,如果是趙薇這麽問房祖民,其感覺就大相徑庭且很可能引起娛樂圈某大哥不滿了。
容兒和張彥之間,差不多接近後者。
張彥畢竟出身書香門第,遲疑一下,神態自若地回複,“Yes.”
容兒一看好啊,立刻接著寫,“你媽的眼睛很小嗎?”
張彥看看,回複,“No.”
“你媽的眼睛大嗎?”
“Yes.”
“你爸的眼睛小嗎?”容兒邊寫邊想你最好說Yes哦。
果然,張公子寫,“Yes.”
好。“你奶奶的眼睛小嗎?”
“No.” 這回張彥決定給容兒免掉一個問題,“家祖母眼睛很大。”
容兒樂了,奶奶就奶奶,還“家祖母”,不涮你都冤。
“那你爺爺的眼睛很小吧?”
張彥這次落筆 “Yes”時候,容兒突然“撲哧”一聲笑起來,迅速地用手捂住嘴。
這時那張白紙上已經整整齊齊一排問答,張彥自己看看,驟然間有點惱火 ----- 這些問題,之前他還真沒認真思索過,讓黃容這麽一來,老張家三代男人和小眼睛基因之間的悲壯死磕一目了然。爺爺,爸爸,秉承著“書中自有顏如玉”的美好信念,讀書讀書再讀書,努力努力再努力,如願以償娶到了心愛的大眼美眉,滿心期望可以生個大眼睛的孩子卻不料自己那與生俱來的小眼睛基因無比頑固,讓一切努力都泡湯。
張公子覺得有些那個,但容兒還要火上澆瓢油,“可以給你提個建議嗎?”
張彥想想,到底還是寫了個Yes.
“以後你找個小眼睛的女朋友吧,”容兒樂嗬嗬地寫,“不要再去浪費別人的大眼睛了。沒用的。”然後再寫,“眼睛這麽小,影響視力嗎?”
張公子當機立斷,唰唰一句“上課時間,請勿打擾!”
容兒吐吐舌頭,不打擾就不打擾好了,稀奇,反正左麵還有郭進。她把寫滿字的紙團成一堆扔進課桌肚,又取出一張草稿紙。
於是 -----
“班長,聽說你們要和物理係踢球?”
郭進看看紙上的問題,沉默一會兒,拿起筆寫,“是的。”
“為了韓琳嗎?”容兒立刻飛快地寫。
郭進正色回答,“為了友誼。”
容兒想你真沒勁,裝什麽裝,“誰踢前鋒?”
“範明。”
“你們肯定會輸的!”容兒立刻寫。
烏鴉嘴!郭進皺起眉頭。
容兒不等他回答就接著寫,“我看過物理係和工學院比賽,很厲害的!”
郭進無奈,“比賽,不僅是為了贏。”
“那為了什麽?”
“為了......” 郭進突然發現,還真沒合適的詞,終於也忍不住了,“請專心上課!”把紙推回容兒麵前,還專門用手指指“專心”兩個字。
容兒不高興了,心想好心當成驢肝肺,又寫,“我是為你們好,想踢也不能讓範明當前鋒啊!”“韓琳已經讓物理係的追走了,你們再跟他們踢球,輸掉了會很慘的!”
但郭進已然開啟班長模式,對她不理不睬。
容兒看看手表,發現指針已經赫然走過十分鍾,很高興,這個打發時間的方法還真有用嘛,太好了。
於是容兒又去找張彥,“你有書嗎?”
“有。”張彥無聲地點點頭,打開書包,取出一本英文版的馬克吐溫小說集,遞給容兒。
容兒一看封麵就知道裏麵好不了,搖搖頭,在紙上寫,“要閑書!”加上一句,“否則我接著煩你。”
張彥思索了一會兒,微笑一下,點點頭,從書包的夾層裏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本書,遞給容兒。
那是一本“繡榻野史”。
容兒接過來,舉在桌上開始看,“還有圖啊。”
張彥立刻有點慌,“放桌下麵看,桌子下麵看!”
實話實說,老丘的高數課自從被他太太嚴格規劃之後,每個學生都需要一本閑書,實在無聊的時候拿出來翻翻,然後再接著聽課,起精神咖啡的意思,連方越洋書包裏都常備一本漫畫集。
男生宿舍裏,書架上最高逼格的書,什麽“第三世界的興亡”,什麽“百年孤獨”,什麽“全書本邏輯學”,非張公子莫屬,且不是附庸風雅,丫還真看。這些書,他坦言要看隨便拿,但男生們從不問津。
但張公子讀書還有另一大嗜好,據說也是世襲的,那一類書統統藏於他的臥榻上,床頭床腳,整整兩大摞,什麽“肉蒲團”,什麽“春閨秘史”,當然少不了“金瓶梅”。
這類書,大家都特想看,張公子卻絕不與人分享,理由是,“你們還不到欣賞這些書的層次,看了隻會想打飛機。太不衛生。”
得承認,大學四年,張彥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了同學們對於“書香門第”的觀念。
“惡心死了!”容兒翻開一頁,看了兩段,麵紅耳赤,慌不迭地把書扔回給張彥,“變態!”
張彥終於整治了黃容,笑眯眯地接過書,放回書包。
於是容兒回複了百無聊賴,趴在課桌上,下巴貼著桌麵,拿著圓珠筆,看著台上的老丘,來了靈感。
老丘不是說,不要在課桌上畫畫嗎?對了-----
她拿起筆,開始在桌麵上畫老丘。
===
這首歌應該是98版神雕的插曲,那個版本裏,任賢齊演楊過...老實說這句話我都不太忍心說...真的,我隻想問任大俠一句,您簽約演楊過的時候.......到底...喝了多少白幹以至於有如此勇氣?我理解所有的男星都會想染指一下金庸筆下的大俠,可是...你真的不覺得你就是演,也該演韋小寶嗎?
-----
長篇小說“外語係的小妞們”全部版權屬作者吳越所有。本文每周一,三,五,六上貼,如有變動會在上一貼下麵跟帖聲明。
本文所有人物情節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新浪微博:小說作家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