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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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比天涯遠一程 -- 阿Jen 的blog (8)

(2010-02-26 12:28:03) 下一個
200x 年 2月 9日 星期一 晴



早上出門,在樓道裏碰到Kevin。



“你好。前幾天好像都沒看見你。”



“對,我上個星期出差了。”



他問我,“你的手怎麽樣了?”



我說“已經好了,謝謝你”。突然想起他的藥箱還在我那裏,“上次謝謝你的藥箱,晚上我還給你。”



“不急,不急。最近忙嗎?” 他問我。



“還好。今年的工作還沒正式開始,所以這一陣子比較輕鬆。你們呢?”



“忙得不可開交。”



“那好啊,說明你們公司現在生意好,你們的飯碗捧得牢。”



“但願如此。” 他咧開嘴一笑,隨後猶豫了一下說,“Jen,可以跟你打聽個事嗎?”



“說啊。”



“你們公司現在招人嗎?”



“嗯,我們部門今年不招。聽說有些別的部門在招,不過名額很少,而且優先公司內部去年被裁員的人。怎麽了?”



“是這樣,小蓉有個朋友今年要畢業了,在找工作,想看看這邊有沒有機會。”



“那我幫你留心一下。” 我笑笑說,心裏想,這個人愛屋及烏,連女朋友的朋友都盡心盡力。



下班以後,我把藥箱送了回去,順便跟他說,“今天中午跟其他部門幾個同事聊了聊,他們那裏的名額基本上都被內定了,以後我幫你留心著就是了。”



Kevin大概沒想到我當天就去打聽了,有點受寵若驚的樣子,“謝謝,謝謝了。”



我看著他一臉天真的神情,莫名的有點心酸:這個世界不公平,有些女人,未見得如何好,卻擁有死心塌地的男人;而有些女人,未見得怎麽不好,卻被人像用剩的紙巾一樣甩掉。為什麽呢?



200x 年 2月 12日 星期四 晴



2月14號還沒到,公司裏已經很有情人節的氣氛了。一大早,隔壁的印度妹妹就興高采烈的捧著一束紅玫瑰走進了辦公室,然後拿了個大玻璃瓶子去裝水,唯恐人家看不見。



Emily照例裹了一身香氣進來,她關上門,壓低聲音說,“公司紀律不是規定花不能送到辦公室裏來嗎?”



我聞出她語氣裏的酸味,不由好笑,“是她自己帶來的。”



Emily 扁扁嘴,不說什麽了。



這是個有些殘酷的節日,所有單身的人被自動分成兩組,涇渭分明:有 date 的和沒有 date 的。

有date的總有種掩飾不住的得意洋洋,被人問起而不得不承認沒有date的,多少有點難堪。



這個情人節,我沒有 date,可是我對自己說,我不在乎。



下班回家,路上堵車。好像前麵的路口出了什麽事,整條路堵得水泄不通,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停車場。



通常我的車裏都會放上一本雜誌什麽的,萬一堵車可以拿出來消磨時間。可是,今天找來找去,就是什麽都沒有。



百無聊賴,隻好把收音機轉來轉去,希望碰上一個好聽一點的台。



轉過一個台的時候,幾個熟悉的音符讓我的手觸電般的停了下來。仔細一聽,是 Michael Learns to Rock 的 That’s Why You Go Away,歌手正深情的唱到



You are the one who set it up

Now you are the one to make it stop

I’m the one who’s feeling lost right now

Now you want me to forget

Every little thing you say

But there’s something left in my head



我的手微微顫抖,為什麽,為什麽偏偏是這首歌呢?



我知道,這個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聽過That’s Why You Go Away,可是,在我的心裏,一直頑固的認為這首歌是屬於我和路偉的-- 因為,我愛上他的那一刻,他就是唱著這首歌。



大學裏,我們兩個都在學校學生會裏做小幹事,有時會在學生會辦公室裏碰上一麵,偶爾也一起出出黑板報、貼貼布告什麽的。印象裏他是個普通的、不大注重邊幅的典型工學院男生:背上總是斜跨著一個磨得半舊的電腦包(即使裏麵裝的隻是盜版電子遊戲光盤和油膩膩的飯盒),一年四季腳蹬大大的耐克鞋,夏天身上永遠是那幾件在外麵電腦公司打工混來的T恤衫,土嘰嘰的還自以為洋氣,長得呢粗眉大眼,不算太難看,但混在人堆裏也不醒目。



三年級那年,學校裏搞一個外文歌曲大獎賽,從各係選拔一兩個人去參加決賽。



那天晚上,我去幫忙做布景,看見路偉也在那裏,一反常態打扮得像像樣樣,頭發也弄得整整齊齊,在舞台的燈光下,我的心裏不由一動。



“你也來比賽嗎?” 我打趣他。



出乎意料的,他回答,“是啊,第六個。給我捧場啊。”



那天,他唱的就是這首 That’s Why You Go Away。



也許是周圍的氣氛,也許是那首歌,也許是路偉唱歌時那溫柔而帶點憂鬱的眼神,也許是綜合了這一切,總之,一支歌唱到結束,我再沒辦法把眼光從他身上移開。



那次,路偉得了個二等獎。比賽結束後,他推著老坦克送我回宿舍。路燈下,我們的影子被拉得長長的,不遠的身後,隱隱約約傳來幾個女孩子低聲的議論,“那就是路偉呀” ,“那他旁邊的那個女孩是誰” ,我的虛榮心得到了很大的滿足。



校園裏有一家小小的花店,走過時,他給我買了一支用玻璃紙包著的玫瑰,當時的價格是兩塊五毛錢。



“學生會真是小氣,本來還以為唱完了歌會有哪個小女生跑上來送送花什麽的,沒想到什麽都沒有。”



“你想得美,唱那麽一首歌,就以為自己是歌星了嗎?”



“哎,你去我們係問問,大家都說我的英文歌是數一數二的。”



“哼,大家是誰呀?就是你們工學院那幫小女生?”



“你難道就不喜歡?”



“有什麽好喜歡的?”



“你不喜歡,剛才在台下目不轉睛的盯著我看幹什麽?”



“我…… ” 我的臉一下漲得通紅,說不上話來。



“哈哈,上當了吧,” 路偉笑起來,“其實,台上燈光那麽強,我看下麵都是漆黑一團,怎麽看得出你是不是在盯著我看呢?”



“啊,你這個壞蛋! ”



那天開始,我們戀愛了。



學校裏的戀愛,總是真誠而有點稚氣的,大家都以為自己的愛情曆程獨一無二、足以驚天地、泣鬼神,其實,說來說去,還不是差不多的故事,無非逛逛操場、看看電影、講點不著邊際的傻話、外加使使小性子拌拌嘴。



有一段時間,我和路偉吵得很厲害,因為我總覺得他和他們係裏幾個低年級的小女孩子過於“親密”,有“紅杏出牆”的嫌疑;路偉矢口否認,說真要有什麽,也隻可能是和某個人,哪裏有找一群女孩子去約會的道理;我說你看你看,你有了這個心,下一步就是時間問題了;路偉說你神經過敏;我說你自己作賊心虛還要反咬一口;他說你講理不講理;我說“瓜田李下”這個典故你懂不懂;反反複複吵得幾乎分手,最後他讓步,賭咒發誓以後不再跟她們來往,一輩子隻愛我一個人。



那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個時候好像有很多時間,一點點的蛛絲馬跡可以無止境的上綱上線。



曾經天真的以為,既然我們的愛情開始於一首如此傷心的離別的歌,那麽,我們就應該可以天長地久。



大概是因為太想和他有一個將來,所以很努力的要讓那段感情盡善盡美。也不知道他明不明白。



終於還是分手了,因為他對我們的將來沒有信心。



以前我們曾經幾次三番差一點就下決心結婚而終於沒有,是不是天意呢?



愛情裏最蒼涼的時刻,不是你愛的那個人離去,而是他由於一個你死也不願相信的理由離你而去。那個刹那,你突然發現,那個你一度認為化成灰也認得的人,其實,你一點都不了解。



剛和路偉分手時,我以為我永遠不會有勇氣再聽這首 That’s Why You Go Away。可是,此刻,隔著悠悠歲月重溫那些音符,撕心裂肺的痛楚已經不再,剩下的竟然隻是一縷心酸,和無奈的兩個字:



何必。



千金難買早知道。早知道我們隻有共行一段的緣分,當初又何必信誓旦旦,何必去玩那些猜心的遊戲,何必浪費時間責怪對方對自己不好,又何必傻乎乎的動輒就想到一生一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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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xinger 回複 悄悄話 喜歡這個故事, 想起了Bridget Jones's Diary
潛水看您的故事好幾年了
冒泡為了說聲謝謝
元宵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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