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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原則----形而上的二階原則

(2023-11-27 10:07:05) 下一個

戴榕菁

1. 原則的意義

提到原則人們會想到那一定是不可妥協的不可違背的條文或準則。不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群體,原則都具有自我約束和社會約束兩個層次的意義。自我約束的原則小到個人自己給自己選擇的或立下的原則,大到從道義上來說在世界範圍內人類作為一個文明的群體應該具有的自我約束的原則。在不具有社會約束力的前提下,個人或團體進行自我約束的原則是人們進行自律的一種工具,而社會約束的原則是對社會性活動進行規範的指南或準則。比如,國與國之間往往會畫出一些所謂的紅線或底線,每個國家將捍衛這些紅線或底線作為進行交往的原則,一旦發現對方跨越了這些紅線或底線,就會提出抗議,嚴重的甚至會導致戰爭。而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機構的紀律和社會的法規也會被認為是受到相關紀律和法規製約的一般人不能違背的原則。另外,現實生活中的原則並非總是涉及抽象意義上的正確與錯誤。比如有人給自己立下規矩說一天必須要跑十公裏的路。這樣的做法或許對他是有益或許對他實際是無益的,但他在人生的某個階段就給自己立下了這麽一個規矩。

自我約束的原則與社會約束原則彼此之間是相互關聯的。很多時候人們給自己製定一些原則是為了能夠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適應被認為是社會性原則的習俗或規範,而前麵提到的人類作為一個文明的群體應該具有的自我約束力要想能夠得到實現就一定要有社會約束為後盾。

1.1.原則存在的前提

人類文明中之所以會出現原則這個概念一方麵是因為違背原則可能會導致對於當事人或群體來說的損失甚至災難,另一方麵是為了針對人類在記憶,知識,以及意誌方麵的弱點來強化對於某些方麵的行為指南或準則的執行力。

2. 哲學原則----形而上的二階原則

盡管原則的意義是對人們的行為乃至心思意念的約束,在現實生活的實踐中一件人們習以為常的事情就是所謂的不可違背的原則一再被違背被打破。這種現狀的存在導致了兩種不同的態度,其一是:違背就違背了,無所謂;其二是:雖然明知無法完全做到不違背原則,卻仍把“不違背原則”作為原則把它當作一種對於“堅持原則”的原則。這種對於堅持原則的原則從邏輯上來說顯然不同於任何一種具有直接的具體實踐意義的原則,它反映的是有關原則的一種二階意義上的抽象邏輯,因而可以稱之為“哲學原則”或“形而上的二階原則”。與一般的具體或抽象原則不同,哲學原則具有抽象的絕對性

2.1. 堅持真理拒絕謬誤的原則

“堅持真理拒絕謬誤”是形而上的二階原則中的一個非常特殊的原則。

首先,“堅持真理拒絕謬誤”與“要做好人不要做壞人”等很多抽象的原則一樣是一條對生活實踐和倫理道德具有指導意義的原則。比如,在某個工程建設中,某工程隊沒有按照正確的設計施工,這時如果有人站出來要求他們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那就是一個將“堅持真理拒絕謬誤”作為具體生活實踐原則的例子。不過這樣的原則在很大程度上又因為人們對於真理與謬誤的判別標準和判別結果的不同而在人類的實踐中具有主觀的相對性。

但另一方麵,與“要做好人不要做壞人”等一般的道德原則不同,“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本身又是一個哲學原則,一個形而上的二階原則。不論出於什麽的具體原因,不論是否會因為判別真理與謬誤的難度或不同的人所持的不同意見而造成在具體實踐中堅持真理拒絕謬誤之困難,對於是否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仍會有兩種可能的態度,一種是根本不在乎是否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甚至反對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另一種則是堅持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甚至是在不知有關具體真理的答案的情況仍然堅持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這一原則。很顯然這是直接對應著是否要堅持哲學原則這一問題的兩種不同的態度和不同的邏輯。

是否堅持“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這一哲學原則對於人類文明的影響遠超過是否堅持任何一個具體的實踐原則的影響。很顯然,如果一個人具有“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這一哲學原則的心態,他就一定會在具體的實踐中秉持堅持具體的真理拒絕具體的謬誤的立場;而反對“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這一哲學原則的人,就很可能在很多場合下會站在真理的對立麵。

2.2. 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原則

比“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涵蓋更廣的一個哲學原則是“要堅持正確拒絕錯誤”。在具體的實踐中即便是那些不願聽到“真理”二字,甚至仇恨“真理”二字的人,隻要不是極少數犯渾或醉酒的人,都可以把“要堅持正確拒絕錯誤”作為自己的人生原則,因為犯錯誤會讓一個人或群體付出代價。隻不過與帶有正麵色彩的“真理”二字不同,人們判斷“正確”乃至作為它的對立麵的“錯誤”的主觀相對性更大,即便是惡貫滿盈的江洋大盜也會做出他認為對於他的利益來說是正確與錯誤的判斷。盡管如此,與“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一樣,“要堅持正確拒絕錯誤”不但是一個可以指導道德操行及具體實踐的原則也是一個形而上的二階哲學原則。

2.3. 討論

對於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這兩條哲學原則都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態度,一種是堅持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另一種是徹底反對“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這是兩種完全對立的極端的思維邏輯。不過,大多數人的思維邏輯或者說心態都往往是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擺動的。一般人都不會真正徹底反對“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要堅持正確拒絕錯誤”這樣的原則,至少不會公開反對;但是,他們也通常不是堅定地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而是在其靈魂深處有著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基本聲音,隻是這樣的聲音隨著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環境而有強有弱而已。對有些人來說這種聲音可能很微弱,對有些人來說可能就比較強。

但另一方麵,對於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堅定程度不但決定了一個人的整體素質更是決定了一個人的哲學素養。我這裏把哲學素養放在整體素質之後可能會讓讀者感到奇怪,因為按照嚴格的邏輯來說,哲學素養應該是整體素質的子集才對呀。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生活中的人與事的判斷並不總是按照嚴格的邏輯來進行的,而更多地是根據一個人在社會上的外在表現和影響來進行判斷的。在這樣的背景下,人們心目中的整體素質與哲學素養就不一定是一致的了。但不管怎麽說,對於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堅定程度直接影響著一個人的哲學素養和整體素質。

相應地,一個社會乃至人類文明的一個時期對於要“堅持真理拒絕謬誤”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這兩個哲學原則的堅定程度會直接影響著那個社會乃至人類文明在相應階段的和諧與發展或混亂落後乃至災難的狀況。

如果一個社會的占優勢的階層和群體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公然對抗真理拒絕對於文明的健康來說是正確的文化因子,那麽一定會給那個社會乃至整個人類文明帶來嚴重的負麵後果。這種後果可以是一時的混亂和蕭條,也可以是長期的停滯和衰退,甚至是巨大的災難。而隨著文明的發展,人類已逐漸認識到地球文明其實並非古人以為的那樣可以永遠高枕無憂,而是麵臨著很多可以威脅到文明的存在和發展的隱患的,以至於長期的停滯本身就可能增大毀滅的危險性。

3.1. 超自然的準則

盡管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正確與錯誤的含義可能是不同的,作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抽象的哲學原則,在文明的高度上,正確與錯誤有著明確的哲學含義,那就是:符合抽象的美好的是正確的,違背抽象的美好的是錯誤的。如柏拉圖在《理想國》中闡述的,最高層次的美好一定不是來自人類自己的設想,而是具有超自然意義的美好;相應地,最高層次的正確與錯誤的意義也一定不是按照人世間的標準來確定的,而是符合來自超自然的標準的。同樣,真理與謬誤在終極的意義上也都不是相對的,而是有著如柏拉圖在《理想國》及亞裏士多德在《形而上學》中闡述的來自上帝的終極標準的。

當然,魔鬼也是超自然的。所以,雖然最高層次的美好具有超自然意義,並不是人類曆史上出現過的所有的超自然的形態或概念都是美好的。

4. 違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原則的原因

前麵提到,由於正確和錯誤這兩個概念的主觀相對性,隻要不是極少數犯渾或醉酒的人,一般人不會故意反對“堅持正確拒絕錯誤”這一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它仍然是不斷被違反的一個原則。

一般來說造成違背“堅持正確拒絕錯誤”原則的原因有很多,但歸納起來主要為利益考量和認知局限這兩類。

利益考量中也有認知局限的因素,最典型的表現就是當發生利益衝突時,涉事各方可能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但除此之外,也不乏根本不管什麽正確與否,為了利益什麽都幹,甚至還有不少人是崇拜魔鬼專幹被公眾認為是不正確的壞事的。

當然,利益對認知的影響並非都是負麵的。很多時候,利益的影響也可以使得不同的利益方更清楚地從不同的側麵認識真理。一方麵,不同的角度能夠幫助人們更完整地了解客觀的現實;另一方麵,正是因為利益會導致偏見,不同利益方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可以幫助克服對方站在他們自己的利益角度看問題產生的主觀偏見。

認知局限主要表現在兩個層次上。第一個層次是人們經常並不知道什麽正確的,什麽是錯誤的。這種認知局限其實已經超出了利益的影響,因為很多時候人們自以為對自己有利的其實可能是對自己有害的,有的時候是因為暫時的利益而忽略並犧牲了長遠的利益,有的時候則是把連暫時的利益都不是的假象當作了利益。

第二個層次則是影響更深更大更廣更長遠的層次,那就是缺乏對於“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重要性的認識。其極端的形式便是完全否定 “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重要性,當然除了極少數犯渾或醉酒的人之外,這樣的極端發生的前提是當事人自認為自己的立場對自己有利;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平時是具有要“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概念的,隻是一旦遇到困難或複雜的情形,或受到利害關係的影響時,就容易放棄“堅持正確拒絕錯誤”的念頭。

5. 結束語

作為形而上的二階原則的哲學原則是一個我一直想要認真討論的一個話題,那是因為我對人類社會由於對哲學原則缺乏認識而導致的負麵的亂象有著深切的感觸。我也曾在博客非常簡單扼要地談過哲學原則這個話題【[1]】,而那次之所以會談得那樣地簡要是因為當開始要討論時才發現那是一個看起來簡單其實很複雜的問題。這次的這篇文章雖然仍屬於一篇短文,但也花了遠超過我在開始寫之前預估的時間。感謝上帝,這次的這篇文章把基本的重點都比較嚴格地闡述得比較清楚了,因此比起上次那篇超短文來說有了重大的突破。希望本文對於文明的進步能起到應有的積極作用。

 

 

【[1]】 戴榕菁 (2023)哲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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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慕容青草 回複 悄悄話 https://www.academia.edu/s/cfecb0e595?source=link
慕容青草 回複 悄悄話 找到了一個合適的方案來翻譯“哲學原則”以區別於著名的“哲學原理”:將哲學原則譯為philosophically positioned principle, 簡稱PPP。
慕容青草 回複 悄悄話
我想把本文內容一如既往地譯成英文,但遇到了麻煩。。。中文原則與原理對應的都是英文的principle,而我這裏討論的如文獻【1】指出的正是哲學原則與哲學原理的區別。。。我問了微軟的Bing Chat它不知道該怎麽辦。。。問ChatGpt, 它也不知道。。。。

這可以理解,因為在人類曆史上,感謝上帝,我是第一個討論哲學原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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