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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科技文化哲學。。。

(2019-05-16 09:14:14) 下一個

藝術,科技,整體文化,和哲學的區別主要是:

藝術隻要一個人或少數一些人關起門來就可以創作出供世界億萬人欣賞的作品。所以,藝術最容易被剽竊和抄襲。人類文明中的一大奇觀便是,不知有多少臨摹者的畫比原作者的更美妙,但是人們一旦發現是臨摹的就不承認其美妙;不知有多少次某名人其參加模仿自己的比賽,結果被模仿者勝出。這種現象表明的是:藝術太容易被模仿,抄襲,剽竊。而這本身也表明了三點:1)藝術作品容易被大眾所理解; 2)藝術作品一旦被理解了,容易被複製;3)而前麵這兩點又表明,就藝術創作的技術來說,難度較低。

科技相對來說比藝術要難以理解一些,但仍然是少數一些團隊掌握了之後就能創造出改變世界的奇跡來。因此,科技也是一個人們所熱衷於偷來偷去的領域。而科技又要分成技術與一般科學,其中技術最容易被模仿,抄襲,剽竊。因為技術隻要了解了其中的一些關鍵內容,那麽幾個人關起門來就可以設計出產品,然後組織一群人(從幾十個到幾萬個人的群體)在封閉的環境內就可以生產出攻克世界市場或戰場的產品來。所以,每個國家都把高端的技術資料作為國家重點保護的對象;而一般科學稍微有所不同,因為其所麵對的是大家都知道其基本原理,但是卻又都麵對著一些難以突破的普世未知的自然領域。因此,一般科學相對比較開放,人們甚至需要把自己的成果公之於眾,得到同行的認可才能被世界所接受,否則等於沒幹。當然,一般科學同樣也有偷來偷去的問題,尤其是實驗室裏進行操作的數據,及人們投稿後還未發表的一些關鍵的想法。

而哲學則不同,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文稿公開地擺在全世界人的麵前,隨便拿,隨便讀,但還經常是沒人讀得懂,還經常被那些憑著解讀那些文稿賺得名利雙全的專家們解釋得亂七八糟。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專家們解釋對的部分,在他們那裏也不過是用來炫耀和賺錢的資本而已,並無法直接創造出任何可以改變世界的奇跡來。通常是,十億個人讀了一個哲學,五億個人有印象,一億個人有點感覺,一千萬個人覺得不錯,一百萬人的思維受到些影響,十萬人的行為受到些影響,一萬人對之很有體會,一千人對之有所掌握和運用,一百人基本理解,十個弄懂了,一個人精通了。所以,人們雖然也常喜歡偷哲學,但偷去之後最多隻能是進行表麵的模仿而不具有根本性的效果,因為他們很難找到那個十億分之一的可以精通該哲學的人。即便他們專門組織人來研究那哲學,他們所組織的人當中可能有一半屬於那根本沒印象的五億人之中的,而另一半也不過是有點感覺而已。

整體文化介於哲學與一般科學之間。雖然其中有些東西諸如藝術,科技信息是可以偷來偷去的,但是其整體效果卻是需要民眾的普遍實踐才能表現出來。所以整體文化大概屬於是一百人接觸了之後,九十萬人有印象,五十萬人有感覺,十萬人思維受影響,五萬人行為受影響,一萬人可以在生活中加以運用,一千人弄懂了,一百人恰巧可以在實踐中運用之創造奇跡,十個人非常精通。

剛才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說英國某學者破譯了所謂世界上最難懂的被稱之為Voynich的文卷後很多人欣喜若狂,我很不以為然。如果一個文卷之所以難懂是因為沒人懂它的文字,那就根本稱不上什麽最難懂!最難懂的是那些公開了幾百年甚至幾千年的哲學,所有人都能讀得懂其單個詞匯的表麵意思,卻不能從整段話所具有的所有好像可能合理的字麵意思中找出那個真正唯一合理的意思來,那才叫真正難懂,那才是偷也偷不去的內容。而且,哲學之難懂並非作者故意進行加密,而往往是作者苦口婆心地的論述,讀者就是讀不懂!除非是當麵一一細解,就是讀不懂!以Voynich來說,如果說有人破譯了它的文字,就完全懂了的話,那又算得了什麽難懂?幾年後恐怕就沒人再提起它了。《道德經》的文字大家都懂,有幾個讀懂了?

世界上有些東西其表麵價值就是根本價值,比如藝術作品。因此,偷去了就偷去了。所以,人們保持藝術作品的價值變成了保持原作者的價值:隻要是臨摹的,即便比原作者更高級,也沒用-----這其實已經失去了藝術本身的真正價值和意義。因此,在即將到來的人工智能的時代,雖然人工的藝術可能會因為沾點“人”氣,而具有特殊的價值,但是在人們的心目中,它們的技術價值很快就會如已經被人工智能擊敗的棋類技能一樣失去昔日的光環,而成為一種補償性的裝飾品。人們不會再讚歎,“啊,那是一位多麽了不起的藝術家呀。”因為等有人再發那樣的感歎時,他自己和旁邊的人心目馬上會響起一個聲音:“這算什麽?還沒我家剛買的機器畫的漂亮呢。”

科學技術雖然有著深刻的內涵,尤其是其中的數學公式及數據,常人難以理解。但仍然是隻要偷了其表麵的東西,就是偷了它的可以拿來進行根本性創造的東西。

哲學則不同。雖然哲學的文章可以進行抄襲剽竊,可是不但哲學的理解力無法抄襲剽竊,而且哲學所應有的隻有當廣大讀者了解了之後才具有的社會效果根本不可能由少數人抄襲得去。一般文化雖然整體上比高深的哲學容易理解和模仿,但是其整體的社會效果卻也不是能隨便抄襲得了的。

當然,上述所有數據都沒有統計的依據,隻是用來寫意,相信大家能理解其中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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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慕容青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飛來寺' 的評論 : 我前麵那個跟帖可能過於抽象不易理解。。。舉個大家都聽得懂的現實的例子吧:那些億萬富翁們都喜歡在家裏掛滿了價值連城的名畫,或在廳裏擺上價值連城的藝術品。。。

那與社會上的公民文化沒有半毛關係,隻是一方麵可以用來為億萬富翁們的財產進行保值,一方麵讓他們平時看著那些藝術品心裏感到舒服,一方麵等有人來訪時,可以炫耀一下而已。。。。。。這就是藝術的硬性價值所在。。。。。。

沒人會在家裏牆上掛滿哲學著作的,因為那不值錢。。。就算有人向訪客展示自己書房裏收藏的各種哲學著作,那也是為了炫耀自己有學問。。。。。。這裏的區別是,象訪客炫耀藝術品,一來直接讓人享受藝術品的價值---就是它們的外在表現,二來顯示自己的地位;但是,象訪客炫耀哲學著作,人們一來根本不可能從書的外表上感受書所含有的真正價值,二來也並不說明收藏者一定讀懂了那些著作,更無法反應哲學的根本價值之所在---社會影響力!

這就是哲學之軟與藝術之硬的一個最好的對比。。。
慕容青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飛來寺' 的評論 : 都可以。。。如果一組數的平均值是50,而它的最小值是0,那麽它一定含有一個大於50的數,這是本文的說法依據。。。

但另一方麵,文化不是線性的,因此,1+1 可以遠遠大於 2,那就成了你所說的依據了。。。

總之,本文這裏隻要涉及到數目和大小之比的都是寫意,並無嚴格的依據。。。

我把整體文化的影響之不可偷性置於科技與哲學之間,隻不過是要突出強調哲學與硬科技之比的“軟”性,也就是說對於它的影響不可從硬性功利出發。。。當然,另一方麵,你也可以強調整體文化之“軟”性,也就是說對待整體文化,不能像對待科技那樣采取硬性功利的那種撈一把是一把的策略,因為,它和水一樣的,你想撈也撈不著。。。

所以,我把哲學介於科技與整體文化之間,與你強調整體文化包括科技的區別在於:是強調哲學如水一樣地,你隻有把社會置於其中才能有所獲益,還是強調社會的信息功能更如水一樣的你隻有把社會置於其中才能有所獲益。。。。總之,兩者都如水一樣地軟,都不具有科技和藝術那樣的硬性價值,都不是你想撈就能撈得到,因此都是偷也偷不去的。。。
飛來寺 回複 悄悄話 寫得好!“整體文化介於哲學與一般科學之間”還是包括了所有,含哲學、科學技術、藝術等等?
慕容青草 回複 悄悄話 謝網友支持!

補充一點:今天很多人仍未能習慣將文化與信息聯係起來。。。看待所謂整體文化的一個最恰當的方式就是將文化看成是信息源。。。換句話說,雖然文化中的諸如科技等信息偷著了就有用。。。文化整體信息的功用則不是偷了就有用的,而是隻有當全民廣泛接受到信息後,一百萬人裏麵有一小部分會有直接運用,但對很大一部分人的思維會產生影響。。。所以,對待文化和對待哲學一樣,用功利的思維是行不通的。。。
南島水鳥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分享!
舊日雲中守 回複 悄悄話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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