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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的辯證法

(2017-08-11 20:58:47) 下一個

今天提起辯證法,人們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黑格爾。黑格爾是西方哲學史上極少數幾位其名字與辯證法聯係在一起的哲學大師,人們甚至將黑格爾稱之為邏輯的新哲學命名為辯證邏輯以區別於我們一般意義上的作為人們思維法則的邏輯。過去一個多世紀裏黑格爾的辯證法不但在專業哲學界有著巨大的影響而且還成為了很多社會政治力量的理論工具。相應地,人們將黑格爾的辯證法總結為可以用列表形式展現出來的若幹條,這樣不但可以方便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引用,還便於作為考核的內容用於大規模統一考試中。不過,對於被列為黑格爾的辯證法的內容是否都確實為黑格爾的原意也存在一定的爭議。比如,常有人將正反合(thesis, antithesis, and synthesis)當作黑格爾辯證法的一部分,而Kaufmann[1]和Mueller[2]等黑學專家就對此提出異議,他們的理由是黑格爾本人從未將正反合作為他的哲學的一部分而加以論述。維基百科上引用了的Kaufmann一段話[3],其中提到正反合其實是黑格爾之前的費希德提出的,而黑格爾並沒有重複這樣的說法,他甚至認為那屬於黑格爾所批判的機械形式主義。

本文不是要對黑格爾的辯證理論的內容進行全麵總結或一一羅列他人對於黑格爾辯證法的歸納。作為對於曆史上的辯證法的主要代表之一的介紹,本文將根據黑格爾的名著《邏輯學》[4]討論反映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基本特征的核心內容以及他所表達的對於傳統辯證法的評價。

黑格爾在《邏輯學》一書中將傳統的形而上學與邏輯統一起來稱之為邏輯,而辯證法則屬於這一邏輯的一部分。在討論黑格爾的辯證法之前,我們先來簡單地回顧一下黑格爾的辯證邏輯的產生的哲學背景。

自古以來人們心目中對於學習知識及掌握真理的看法就是了解世界的真實麵目,誰也不會懷疑自己所掌握的關於世界的正確有效的知識是與客觀對象的本質相符合的,連哲學家們都沒有對此提出質疑,直到兩百多年前,康德提出了現象界(
Phenomena)與客觀自在界(Noumena)相區別的理論。康德指出我們對客觀物體的認識隻是局限於它們呈現在我們的意識中的現象而已,我們並無法認識客觀物體自身到底是什麽;他認為雖然經驗是我們的一切知識的來源,但我們的經驗卻都是按照我們的先驗的概念整理的。他的這一論斷其實是符合今天我們所具有的心理學原理的,因為今天的心理學告訴我們,人類感覺到的一切都是經過了大腦的加工的,因此我們並不知道沒有經過大腦加工的原型是什麽。

黑格爾不喜歡康德所表現出的不可知論的情調,但是他顯然也無法告訴我們藏在我們所看到和嚐到的一隻蘋果背後的到底是什麽。當我們無法用有力的證據來反駁康德所提出的現象論時,我們便不得不麵對這樣一個論斷:我們的知識體係是建立在現象的基礎而不是自古以來以為的本質的基礎之上的。但另一方麵,人類文明史上的各種哲學理論都曾努力告訴世人隻有本質是可靠的而現象常常是不可靠的。這樣一來,至少從表麵的邏輯上看,人類便麵臨著這樣一個嚴肅的問題:千百年來人們對於所掌握的知識的可靠性的信心是否有著可靠的根基?


當然,我們的知識體係的可靠性或自洽性早已表現在自古以來的各種知識所得到的實踐結果的印證之上。但是,古往今來人類也曾在數不清的場合中發現原以為根據以往的經驗或明顯的邏輯不會有任何漏洞的結論其實是有著各種邏輯漏洞的。在人類哲學發展的這樣一種背景下,黑格爾做了一件事,不論他當初開始去做這件事的有意識的動機或無意識的催化劑是什麽,甚至不論他自己是如何敘述自己的動機的,他做的這件事恰好在邏輯上回應了康德的理論給人類文明帶來的邏輯上的挑戰。黑格爾做的那件事就是去實際考察我們的意識如何從呈現在意識麵前的現象中得出我們所具有的至少是表現出自洽性的知識的。黑格爾這樣做的意義在於,對於意識活動的考察能夠幫助我們重構對於我們的建立在康德所說的現象的基礎之上的知識體係的可靠性的信心。雖然這樣的考察本身並不能為我們的知識體係的可靠性提供嚴格的邏輯證明,但是,如果我們的通過意識對現象的反映而得到的知識體係存在著內在的邏輯的缺陷的話,那麽它們便可能在這樣的考察過程中暴露出來;相反地,如果在考察中的每一步,我們都可以信心滿滿地告訴自己說意識所獲得的知識沒有問題,那麽至少可以提高我們對於知識的可靠性的信心。因此,黑格爾給他的這一探索所取的名字,現象學,非常恰當地表達了他的這一探索的基本特性:通過對於意識活動的考察確認我們建立在現象基礎之上的知識的可靠性。


以上我們簡短地回顧了黑格爾的現象學的產生的哲學背景。而之所以在本文中回顧這一背景是因為黑格爾對於現象學的研究應該是他後來發展所謂的辯證邏輯的主要動因。我們知道,自古以來人類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麵臨著兩種不同的法則:一種是作為人類思維法則的邏輯,也被稱為形式邏輯或主觀邏輯,另一種是客觀世界在自身的運動中表現出來的法則或稱為自然規律,比如,水往低處流,火能融化鐵等等。古希臘的哲學家將自然的規律稱為物理學,而亞裏士多德更從物理學所反映出的規律中看出了自然界更一般的法則或自然所遵循的一般邏輯,這方麵的知識被稱為形而上學。雖然亞裏士多德的形而上學中也包含了他所發展出的形式邏輯學的內容,但通常人們將形式邏輯看作獨立於形而上學,可是,如果我們所認識的一切都隻是意識看到的現象的話,那麽從某種意義上說作為所謂的客觀邏輯的形而上學也應該是主觀作用的結果,因此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被看作是主觀的法則,因為它們至少要如康德所說的那樣符合人類的一些先驗的概念。在黑格爾對我們的意識對現象的認識過程進行考察的過程中,所有的規律,包括形而上學,則更都是主觀的產物,因為他的考察目的就是意識如何產生各種知識的。這樣一來,可以理解地,他想到了將傳統的形式邏輯與形而上學統一為一個新的邏輯學,這便是他在《邏輯學》一書中所討論的,被後人稱為辯證邏輯的內容。


對於黑格爾將形式邏輯與形而上學進行統一的努力有著非常不同甚至可以說是對立的評價,我本人也發現了他在進行那個統一的過程中所出現的邏輯上的錯誤
[5]。但是,我並不會因為那個邏輯缺陷而全麵否定黑格爾的邏輯學,同時也不像黑格爾哲學的支持者們聲稱的那樣認為那個統一的本身對於哲學的發展是必須的。這裏並不打算對黑格爾的那個統一的努力的價值進行整體的評估,而隻是要對作為他的那個統一的一項重要結果的被稱為黑格爾辯證法的內容及其對人類哲學發展的影響或貢獻進行討論。

雖然黑格爾對於辯證法的評價很高,但是他對於傳統的辯證法或者說傳統上人們如何對待辯證法的評價,包括對於柏拉圖的辯證法的評價卻並不很高,這可能是今天人們會把黑格爾的辯證法與傳統的辯證法區別開的一個重要原因,盡管如本文後麵要提到的那樣,黑格爾的辯證法在本質上其實與柏拉圖的辯證法是一脈相承的。

他對康德的辯證觀也進行了一些評論,認為康德對於辯證法的主要貢獻是指出辯證思維是人們無法回避的理性功能,除此之外康德對於辯證的討論基本上沒有什麽值得稱道的。當然他也不會認同康德提出的辯證錯覺說,這就是使得他對康德所說的辯證是理性功能的肯定完全局限在辯證一詞的表麵形式上而不具有哲學上的意義,因為康德所說的辯證的無法回避的理性功能指的就是錯覺。盡管如此,在黑格爾看來康德再次引起人們對於辯證法的注意這一點的公德是無量的。

黑格爾的辯證哲學的核心內容應該說是兩點,其一為對立的統一,其二為否定之否定的動態規律。關於對立麵的統一他說[6]
思辨的東西(das Spekulative),在於這裏所了解的辯證的東西,因
而在於從對立麵的統一中把握對立麵,或者說,在否定的東西中把握肯定的
            東西。這是最重要的方麵,但對於尚未經訓練的、不自由的思維能力說來,
            也是最困難的方麵。
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的理論其實是建立在他的對立統一的標準之上的。對於這個規律的最簡單的表述是說人們對於某種對象之最初的認識會引起對它的否定,而這一否定又會導致對其自身的否定,也就是所謂的否定之否定,這個結果是前麵的兩個對立的狀態的統一,而這一過程使得人們最初的認識得到完善。不過黑格爾並沒有將他的否定之否定的理論局限於對認識過程的應用,而是將否定之否定說成是“是一切活動——生命的和精神的自身運動——最內在的源泉[7]”,而且將它稱作“是辯證法的靈魂,一切真的東西本身都具有它,並且唯有通過它才是真的”。

在黑格爾之前,人們曾普遍地把辯證法看作是一種辯論的技巧,或如康德那樣將它看作是人們難以避免的錯覺,或是如柏拉圖那樣認為它是一種尋找真理的正確的思維方式。而黑格爾的上述有關否定之否定的論述顯然將辯證的意義從思想領域物化到一切與思想相關的領域,也就是社會文化的領域,以及可能甚至與人類思想並無關係的生命領域。這種將傳統的辯證意義的物化應該說是黑格爾對於辯證法的最大發展。

黑格爾在論述他的否定之否定理論時用到了作為否定的“其它(other)”這個概念。我們可以借用數學上的補集的概念來解釋黑格爾所說的其它的意思,也就是說把一切不屬於特定對象的內容都作為那個對象的其它,因此隻要給出一個對象,那麽它的其它也就確定了,在這個意義上說,如果我們按照黑格爾的論述邏輯說一個概念也同時存在於它的其它之中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們也不能完全從數學的集合意義上來看待黑格爾的其它,因為按照黑格爾的邏輯在“狗是動物”這句話裏麵,狗和動物之間也是其它的關係,但是從數學的集合意義上來看,狗屬於動物,因此動物不是狗的補集;但是另一方麵,從概念的定義來說,狗與動物仍是兩個不同的定義,因此仍可以看作是兩個相互否定的其它。黑格爾對於其它這個詞的運用也是有局限的和含糊的,他把這個其它與否定(negation,negativity)混著用。

老子在《道德經》的第一章中說,“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繳”。在那裏老子指的是[8]當我們還沒有給一個對象命名時,我們隻能感受到它的妙處而無法表達出來,但是當我們給它命名之後,我們就能說出它(概念)的局限性(繳),或者說一旦我們借助於語言而對一個對象建立其明確的認識之後,我們便能看出我們的認識的局限性。所謂的局限性一定暗含了某種有形或無形的邊界的意思,而邊界則與數學上的補集概念有著一定的對應性,因此,老子的觀點與黑格爾的論述一樣地將我們對於對象的認識與相關概念的補集聯係上了。另外,雖然在《道德經》的第一章的氛圍中老子所說的“常有欲以觀其繳”針對的是語言在認識中的作用,如果我們把這句話單獨拿出來,也可以將其推廣到一般的認識或與認識相關的過程中去[9]。而其背後的邏輯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黑格爾得出否定之否定的論述過程。我們可以將“常有”二字看作任何一個我們所明確理解的對象或清楚地呈現在我們麵前的狀態,一旦出現了這個常有,我們就如“常有欲以觀其繳”所言來看出它的局限來,這就是黑格爾的第一次否定的意義。而對於由第一次否定而得出的結果,我們仍然可以再應用“常有欲以觀其繳”而看出它的局限來。按照老子所說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的意思,這個過程可以無限地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結果不斷應用。很顯然,這裏與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的主要區別在於雖然老子的“常有欲以觀其繳”可以被不斷地應用,但是並沒有象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那樣明確地指出第二次否定是對初始的回歸。

那麽,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所提到的第二次否定對於初始的回歸是否具有現實的合理性呢?我們先來檢驗認識的過程。在生活中,當我們認識了一個概念之後,我們確實會從這個概念中看到按照黑格爾的說法是對它進行否定的其它的意義,而這種新的認識一般來說也確實可以不但幫助我們看到初始概念的新的意義而且可以幫助我們糾正對於初始概念的不正確的認識,也就是幫助我們在對於過去的揚棄的基礎上更好地加深對於初始概念的認識,按照黑格爾的說法這就是完成了一個否定之否定的周期。但是,問題在於,這樣的過程不一定就是經過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個階段完成,可以是經過若幹個階段進行,而且即便是完成了否定之否定的周期,也不會象黑格爾所說的那樣達到了概念的完全的自我實現,而是可能會再不斷地繼續自我實現。

當然,我們也可以說,黑格爾隻不過是指出了否定之否定這樣一個理想性的周期的存在,就如同“常有欲以觀其繳”這樣一個可以被一般化的理想性過程的存在一樣,至於現實中否定之否定的表現形式可以是多樣化的,而不一定完全是一個簡單的三步曲。這樣的說法是可以接受的,黑格爾也反對用形式主義的態度來對待將他的理論。但是,黑格爾在《邏輯學》的“理念論”中討論絕對理念的部分裏對於否定之否定的發生原因卻用了如下的論證邏輯[7]:
關於這點,形式的思維為自己製定了一個確定的原則:矛盾是不可思議的;但事實上,矛盾的思維乃是概念的本質要素。形式的思維事實上也思考到矛盾,不過它立即把視線移開,並且從矛盾轉到僅僅是抽象否定的那條名言。上麵考察過的否定性,構成概念運動的轉折點,這個否定性是自身的否定關係的單純之點,是一切活動——生命的和精神的自身運動——最內在的源泉,是辯證法的靈魂,一切真的東西本身都具有它,並且唯有通過它才是
 
真的;因為概念和實在之間對立的揚棄,以及成為真理的那個統一,都唯一地依靠這種主觀性。——第二個否定的東西,即我們所達到的否定的否定,是上述矛盾的揚棄;但是這種揚棄,和矛盾一樣,並不是一種外在反思的行動,而是生命和精神最內在,最客觀的環節,由於它,才有主體、個人、自由的主體。
 
很顯然,雖然我們如我前麵提到的可以將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作為一種理想的狀態應用於現實生活的認識過程中,而不必去計較具體地到底實際會涉及到多少次否定,但是,不論經過多少次的否定,我們一般都很難感受到存在著形式邏輯上的壓力來迫使我們進行第二次否定,即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也就是說,我們很難看到如黑格爾在下麵這句話中描述的狀況,“形式的思維事實上也思考到矛盾,不過它立即把視線移開,並且從矛盾轉到僅僅是抽象否定的那條名言。”
那麽,我們再來看一下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在與認識相關的社會領域中的合理性。在社會實踐中,確實常會出現當一種社會形式被另一種新的形式取代之後,過了一段時間,人們又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原來的那個形式。等等。但是,這裏的問題是,在多數情況下這裏的回歸更多地是因為已經被否定的形式中含有適用於新環境的元素,而不是因為有什麽強迫進行對立麵的統一的力量在迫使人們回歸早先的狀態。當然,不否認曆史或現實中確實會出現一些所謂追求政治複辟的力量,某個王族的後裔努力想回複祖先的榮光,因而成為一股推動社會回歸早先狀態的力量,或者社會穿著打扮表現出一些所謂的懷舊情懷等等,但那都是相當地隨機,談不上什麽一般的社會規律。雖然黑格爾在討論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中對於揚棄(sublating)一詞的使用使得他所說的回歸的意義變得比較模糊,因為揚棄的意思就是保留一部廢掉一部分,所以就不會是嚴格意義上回歸,但是,作為一般的社會規律,而且是在最內在的動力的驅動下的最真實的社會規律,那一定應該是出現在社會的每一個活動的每一階段,而不是稀散地出現在宏觀大尺度上的個別時刻或個別事件上,而且不應該是被揚棄得已經完全麵目全非,而應該至少保持一些重要的特征。而這些都是我們在現實世界沒有作為一般的現象而觀察到的。
至於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理論在非人類的生物界或甚至非生但在某種意義上表現出生命意義的自然界的適用性,就留給相關領域的科學家們去進一步考察吧。
如果我們把“否定之否定是一切生命與精神的自我運動的最內在的源泉”,中的“否定之否定”換成“辯證性”,因而使黑格爾的辨證理論局限於“辯證性是一切生命與精神的自我運動的最內在的源泉”這樣一個層次,那麽如果我們不打算象嚴苛的數學家那樣去檢視他所說的“最內在的源泉”是否嚴格的話,我們可以說他的理論是非常合理的,它的合理性甚至可以存在於自然界各種意義上表現出生命特征的過程裏,而其合理性在於這種對於辯證意義的物化表述反映出柏拉圖就已經意識到的存在於概念自身的辯證特性與自然和社會的運動變化之間的內在關聯。但是,黑格爾的理論表達並非是在“辯證性”這個層次上,而是更具體到“否定之否定”這個作為他的辯證法的核心內容的層次上,這就構成了我們在上麵的討論中所看到的他的辯證法的缺陷,而且這也是日後人們詬病黑格爾辯證法的一個主要原因。

從上麵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出,黑格爾將古老的辯證法進行物化的努力在比較抽象的層次上具有比較一般的合理性,但是隨著我們將黑格爾的理論越來越細節化以及所考察的層次越來越具體,黑格爾的辯證理論的合理性便有所下降。如前所述,他的理論的結論比他的邏輯推理過程中用到的理由更具一般性,他的否定之否定理論對於認識過程的適用性高於對於社會實踐的適用性,而如果將他的論述中的“否定之否定”換成“辯證性”,那麽他的理論就在從抽象到具體的各個層次上都成立了。

相應地,黑格爾理論對日後人們的理解所產生的困惑甚至誤導的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他的推出結論的論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黑格爾對於否定之否定的討論主要是在他的《邏輯學》的“理念論”中關於絕對理念的部分裏進行的。那裏的討論由於比較抽象而對讀者來說比較具有挑戰性。他首先以對於方法的討論作為開端,這是因為他認為宇宙間的物質與精神現象都是絕對理念的行為表現。而絕對理念的最高境界就是概念(Notion),它不但是我們的主觀認識的表現,而且是有人格的,是客觀的現實,是一切;它的運動就是宇宙間的絕對的活動。

另一方麵,黑格爾又把方法看作是就是概念的運動(the movement of the Notion itself),或者說是概念(Notion)進行自我實現的手段。因此,黑格爾以對於方法的討論來開始對於作為絕對理念或概念的辯證特性的否定之否定的討論是可以理解的。在論述中過程黑格爾拿形式邏輯的三段論法作為辯證過程的對比。對於他來說,有兩種相互對比的過程,一種是理論思辨的過程,這時它的方法是建立在形式邏輯的三段論法的基礎之上的,另一種是生活實踐過程,他認為這個過程的實際發展是遵循著否定之否定的法則的。在黑格爾看來,運用形式邏輯的結果是不完整的,因為作為認識的結果的主賓並沒有統一起來[10]
在探索的認識中,方法也同樣被列為工具,是站在主觀方麵的手段,主觀方麵通過它而與客體相關。主體在這種推論中是一端,客體則是另一端,前者通過它的方法而與後者聯在一起,在那裏它隻是自為的,並不曾與自身聯合。兩端仍然是差異的,因為主體、方法和客體沒有建立為一個同一的概念;因此,推論總還是形式的;主體在前提中把形式建立為在它那一方麵的方法,前提則是一個直接的規定,並且為此而包含著形式規定,如我們曾看到過的定義、分類等作為主觀中現成的事實。       

與此形成對比,他認為由於現實生活的過程遵循的是辯證法則,因而主賓在結果中完美地統一了起來:

 
在真的認識中則正相反,方法不僅僅是一堆規定,而且是概念的自在自為地被規定,概念之所以是中項,隻是因為它同樣也具有客觀的東西的意義,在結論中的客觀的東西,因此不僅是一個由方法所達到的外在的規定性,而且是在它與主觀概念的同一性中建立起來的。
就文章的字麵意思來看,黑格爾在上麵兩段話中關於理論探索的結果不如他所謂的真實過程的結果完美的論據並不非常明確。實際上,他這裏隱含了一些意思。比如,雖然三段論的使用者也是人,但是由於(正確地)使用三段論一定能得到對於主體來說的應有的結果,所以他這裏在討論三段論時所說的主體指的其實不是使用三段論的人,而是三段論在表述上的語法上的主語(諸如“狗是動物”中的狗),而當他討論所謂的真實的認知過程時,其中的主體是使用方法的人。這種隱含的跳躍很容易引起困惑,但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他在上麵兩段中的語義便可以看出其中的蹊蹺來。因此,他在上麵兩段話中的意思是在生活實踐中,人們運用方法的結果是按照方法的設計要求得到了真實的效果,也就是概念(Notion)通過由它決定的方法得到了自我實現,因此作為方法要完成的對象的賓體與使用方法的主體的目標實現了統一。但是,在理論探索中,按照形式邏輯研推的結果是主賓之間沒有得到統一。

這是他在論述中直接把作為純理性思考的法則的三段論法與他所謂的實際過程中必然遵循的辯證法則之間進行對比的例子。雖然黑格爾這裏隻是指出各自的特點而沒有明說哪個好哪個不好,但是由於黑格爾對於辯證法的明顯的推崇,被作為辯證法的對比本身就會被看作是一種貶低,更何況黑格爾再使用一些諸如“沒有統一”,“仍然分離”這些按照他的哲學審美來說是不完善的說辭,這樣很容易引起喜歡從專家的好惡中尋找價值的廣大讀者們的誤解。黑格爾之後人們會常聽說“形式邏輯過時了,現在要用辯證邏輯”這樣明顯錯誤的說法,應該就是黑格爾所造成的誤解的一種表現。

其實,黑格爾的問題在於,不論他實際心裏是怎麽想的,他至少是表麵上誇大了他所推崇的辯證法的地位。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其實並無法單純地通過辯證法來給出問題的具體答案。比如學生考數學,你必須運用形式邏輯來進行推導,如果你用黑格爾的辯證法來試圖從有限中含有無限,無限中含有限,兩者是統一的來解題,那麽你一定無法得出任何具體的結果,而隻能得零分。當然,黑格爾本人從未試圖用否定之否定來推導任何數學公式,也從未拒絕使用形式邏輯,也不可能拒絕使用;實際上就在他論述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中,他就不斷地按照形式邏輯得出各種結論。

其實,關於三段論與辯證法之間的關係,我們應該說三段論法確實如黑格爾所說的那樣是不完美的,因為它的結果是局限於具體的方麵;因此在開放性的社會活動中,我們還需要用辯證法對三段論的結果進行檢驗,但是我們不能以為可以用辯證法來取代形式邏輯。另一方麵,正是作為文明整體的社會實踐的每一個局部的個人對於不完美或片麵的形式邏輯的使用,使得文明整體這部機器相對地比較完美地運轉著。這樣的說法就正確了。但是,黑格爾並沒有給出這樣的說法,這是他的辯證理論的一個重大缺陷
---盡管他也從來沒有聲稱可以用辯證法取代形式邏輯。

另外,在生活實踐中運用黑格爾的辯證原理時的一個很容易造成人們困惑的地方,便是表示作為他的相互否定的雙方的對立,其它,否定等這些概念在意義上的含糊性。由於黑格爾在論述中經常會用有限與無限,個別與一般等聽起來極端對立的概念作為例子,人們常會忽略了在現實生活中作為東的對立麵不一定就是西,當人們說南太平洋的時候,他們心裏一定沒有把它與東太平洋當作是一回事;冬天的對立麵也不一定是夏天,大多數地方的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會把秋天與嚴冬混為一談的。

盡管如過去兩個來世紀裏很多人都意識到的,黑格爾的辯證理論確實存在著一些瑕疵,但是,正如柏拉圖那句恰如其分地評價辯證法的話指出的,“所有善於理解的頭腦都是辯證的”。雖然辯證邏輯並不能象形式邏輯那樣被用來推導公式,但是辯證法卻是幫助人們有效地學習理解分析總結問題的利器。盡管並非所有的過程都以黑格爾所說的對立統一為明確的動力目標,也不是嚴格遵守他提出的否定之否定的規律,黑格爾將原本作為認識法則的辯證法進行的物化跳躍不但讓人們看到了包括自然在內的主客觀世界的辯證特性,而且也提醒世人在自然與社會的發展過程中確實在不同地方不同階段不同方麵存在著的對立麵統一的趨勢以及否定之否定的特點。

如黑格爾指出的,自古以來辯證法就是一門高難的學問,而黑格爾的工作無疑是給這門學問增添的在當時來說是非常新鮮的養分。。。。。。


 
[1] Hegel: A Reinterpretation, Walter Kaufmann, 1966, NY: Anchor Books

[2] The Hegel Legend of “Thesis-Antithesis-Synthesis”, Gustav E. Mueller, in Hegel
Myths and Legends, ed. Jon Stewart, 1996,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3] Dialectic, Wikipedia, UR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alectic, accessed August 8, 2017

[4]《邏輯學》,黑格爾,楊一之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2001 鏈接:http://weipan.sobaidupan.com/wpfile-72c78e8d01004b1aba1b0791b5d4e7da.html

[5] 黑格爾本體論構造之邏輯缺陷,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28822/201702/1294.html

[6]《邏輯學》,黑格爾,楊一之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2001,第10

[7]《邏輯學》,黑格爾,楊一之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2001,第490

[8]《解密老子道德經》,R Dai,Authorhouse,2011,ISBN:9781456729332

[9] 或者說我們可以將那句話在《道德經》的第一章中運用是老子將一個具有更一般意義的句子用到那個具體的環境中去了。

[10]《邏輯學》,黑格爾,楊一之譯,北京:商務印書館 2001,第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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