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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與怎麽。。。

(2012-07-15 17:26:02) 下一個

過去很多年裏對我來說的一件享受的事是泡書店,雖然偶爾也會買本書,但是多數時間是在那裏免費讀書,主要是讀一些名著---名哲學家寫的著作,偶爾也讀一些科學(包括心理科學)的前端性的普及書籍(美國的這些書籍通常好象都是針對本科以上的人在普及)。古人雲,“人生難得知音”。可能是因為喜歡哲理性思維,常覺得自己的思想與生活中周圍的格格不入,但是,從那些從古至今的哲學名著中我卻每每可以找到知音,找到讓我覺得這個世界上還有或至少曾經還有和自己想法相同的人的感覺,找到自己還不是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怪物的感覺。倒不是我總會同意書中的觀點;其實,由於時代的不同而決定的知識結構的不同,很多時候讀一本哲學名著,觀點上不同的時候可能不比相同的時候少。但是,盡管觀點可能不同,那種相同的思維邏輯思維方式同樣會讓我感到遇上了人生的知音。最近在讀奧地利出生的英國著名的科學哲學和政治哲學大師卡爾.波普爾的《開放性社會和它的敵人們》一書時又一次找到了這樣的感覺。其實,對於書中的很多觀點我並不認同。但是,在讀該書時我常會產生“這是我的知音”的感覺。

比如,波普爾認為古時的自然哲學家們更關心構成世界的本質是什麽,他們更喜歡問諸如,“什麽是能量”,“什麽是運動”,或“什麽是原子”這樣的問題,而今天的自然科學家更多地關心的是這個世界是怎麽樣(或如何)運作的,他們更關心的是諸如,“怎麽能使太陽能更加有用”,“行星是如何運動的”,或“怎麽能使一個原子輻射出光來”這樣的問題。波普爾稱前者為本質論者(essentialist)而後者為方法論的唯名主義者(methodological nominalist)。波普爾認為采用這種方法論的唯名主義是現代自然科學的一種優勢,而當代的社會科學之所以落後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因為社會科學家們仍然在堅持本質論的思維方式。

讀了波普爾的這一觀點後,我不禁拍腿稱,“好!”因為它讓我感到出了一口悶氣。2006年我寫了一本《公平人生》的中文書,因在出版界無關係所以就在美國自費出書。在該書前言中我寫到“本書不是關於什麽是公平什麽是不公平的書,而是關於公平對人類文明的影響的書。”後來當我向他人介紹該書的這一特點時所遇到的是莫名其妙的眼光,是“你不定義什麽是公平怎麽來討論公平的影響”的疑問,後來因為打算將該書寫成英文而向英文出版界介紹這個思路的時候,遇到還是這樣的回應。因為沒有人買我的書,我就免費送。但是,當我向他人提到我這本書討論的是一種新的哲學,一個全新的方法論的時候,卻不止一次地得到這樣的評論,“有新思想,聰明,但是別把它說成是哲學,會把人嚇跑的。”搞得我心裏要有多憋氣就有多憋氣。而讀了波普爾的書後,不管我們彼此之間的交集到底有多少,至少我為自己的新方法論找到了一個名詞,“methodological nominalism”。

《開放性社會和它的敵人們》寫於1962年,在那個時候社會科學領域占主導的方法論仍然是波普爾所稱的亞裏士多德的本質論,那麽今天的情況如何呢?前兩天我快速瀏覽了一下美國公認的當代關於公平與正義的權威政治哲學大師John Rawls的關於公平與正義的論述,發現他對公平的論述仍然是基於波普爾所說的關於“什麽是”的本質論(essentialism)。有了這些發現之後,我心裏輕鬆了很多:不怪我周圍的人讀不懂我的公平分析法,按照波普爾的說法,該書所采用的方法論在社會科學領域至今也是前端的。如果連大師們都沒能掌握,普通老百姓讀不懂,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回想起來,在我提出了公平分析法之後,已經運用它對包括世界經濟與文化在內的很多問題成功地進行了分析,並在一些事件發生之前提出了預告。現在看來這都不是偶然的,是研究社會問題的方法論的突破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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