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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七 章
太上,不知有之。
其次,親而譽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簡評:
老子這裏闡述與他的無為思想一致的關於社會地位的價值觀。這一章比較容易引起爭議或引起誤解的恐怕是第一句“太上,不知有之。”從這一句的字麵意思來看,很容易讓人得出要逃避現實的結論,因為在現實生活中,除非一個人從來不作為或運氣好從來不會遭遇任何矛盾,否則,如果他既要做到象老子所說的無為而無不為,又要不回避矛盾的話,哪怕他不想讓別人知道,就客觀效果來說都很難做到這一點。曆來就有人把老子的無為解讀為什麽都不做,而本章的第一句的字麵直譯便可成為這種解讀的最有力的印證,因為老子把“不知有之”列做“太上”。
逐句解讀:
原文: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解讀:
如果一個人不讓別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那是太上。如果一個人得到別人的親譽,那是其次。如果一個人讓別人害怕,那是更次。如果一個人讓別人欺負,那是最次。
原文: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解讀:
人能守的信用以及人對他人的信心都是有限的,如果一個人說多了,就很難完全做到自己所說的,一旦一個人所做的與他所說的不一致,別人就會指責並他不信任他。因此最好的辦法是少說話。隻要把事做成了,大家就會說“我早就知道是這麽回事了”。
全章白話直譯:
如果一個人不讓別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那是太上。如果一個人得到別人的親譽,那是其次。如果一個人讓別人害怕,那是更次。如果一個人讓別人欺負,那是最次。
人能守的信用以及人對他人的信心都是有限的,如果一個人說多了,就很難完全做到自己所說的,一旦一個人所做的與他所說的不一致,別人就會指責並他不信任他。因此最好的辦法是少說話。隻要把事做成了,大家就會說“我早就知道是這麽回事了”。
討論:
正如我前麵在簡評中提到的,如果把本章的第一句簡單地按照字麵的意思來理解,那麽我們就很容易將老子的思想解釋為要人們逃避現實。但是,回到《道德經》開篇第一句話來,“道可道,非常道。”人們的語言表達都是有局限性的,老子在《道德經》一開始就已經承認了這一點。所以我們在解讀《道德經》時應該避免刻板地硬摳局部的一句話的字麵意思,而應該從整體的意思來進行解讀。如果老子要人們什麽也不做,就不需要寫五千言的《道德經》來告訴大家他所了解的如何順應天道的道理了,也不會告訴大家要無為而無不為了。在理解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這一章就會有不同的感受。
其實,老子在本章開頭所說的“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表麵上是在講社會效果,實際上是把自我的心態與社會效果相結合地講。我們現在從這個角度再來重新看一下應該怎樣來解讀這幾句話。
第一句“太上,不知有之”所要強調的是人們在內心中不要去追求讓別人知道自己,而不是強調從效果上來回避讓他人知道自己;不過既然能有這種心態,即便別人不知道自己也不要在乎,老子認為這才是最高的境界。這與老子在《道德經》中通篇所主張的不要貪欲,不要貪功,要無為的思想是一致的。
第二句“其次,親而譽之”既是在強調心態也是在講實際效果。從心態的角度來說,如果達不到根本不在乎別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那種“太上”的境界,那麽希望得到別人的親譽的心態也是不錯的;而從效果來說,對於持這種心態的人來講,能夠有別人的親譽是一件很好的事(而對於持前麵太上的心態的人來說,不應該這麽看,因為那樣就不是太上了。但並不等於說要刻意地去回避別人的注意。當然,這是很難做到的,所以老子把它列為太上。)
第三,四句“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也都是既強調心態也講實際效果。意思是比較次一點的心態是希望別人怕自己的心態,相應地比較次一點的實際效果也是別人怕自己。最次的就是因為被他人欺辱而害怕別人的心態,而相應地老子認為最次的狀態就是被他人欺辱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