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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與藝術有一個非常相似的地方:它們都與現實生活既好象很近,又好象很遠。近到了好象無處沒有哲學無處沒有藝術的地步;遠到了對普通人來說那好象都是哲學家或藝術家們的事,與自己無關,主要是因為它們都讓普通人覺得難以理解。
今天人們已習慣於將人類的文明按照它們所應對的自然與社會實踐的內容種類的不同而進行分門別類。比如,烹飪學是關於飲食料理的,體育學是關於身心運動的,數學是關於存在的數字及幾何關係的,等等。而哲學與藝術之所以分成兩類主要也是按照其各自所涉及的客觀存在的對象範圍的不同來進行的。
不過,我們也可以換一個角度來這樣思考存在與文明之間的關係:如果人類從來沒有存在過,那麽盡管自然界仍然會有可以被人類認為是有哲理的存在也仍然會有可以被人類認為是藝術的存在,不會也不需要有哲學與藝術這兩門分別開來的學科的存在,自然隻是按照其自身一切的進程來進行發展而已。也許很多讀者會認為這一點是毫無意義的大實話:人類的文明當然是因著人類的存在而存在的。這是沒錯的,不過我這裏想要說的是,通過這個簡單的大實話,我們起碼可以看到一個常被人們忽略的大實道理:對人類文明的分類並非完全是因為文明所涉及的內容所具有的特點的不同的,而同時也是因為這些文明所服務於的主體---人本身對文明的理解的需要,這是因為文明的分類歸根結底還是為了便於人們掌握運用和發展文明。
說到這裏大家可能會有些納悶這與我們理解哲學和藝術有關嗎?如果人們僅僅想要從專業學科的分類來看待哲學與藝術的不同,那麽我這裏關於文明的分類的討論可能都是廢話。但是,如果讀者對於哲學與文明之間的分別與關係對人類文明的深層影響以及如何可以對之加以理性的運用感興趣的話,那麽我上麵那段對於文明的分類的討論就可以作為下麵進一步討論的序曲了。
現在接著前麵談到的文明的分類不單是因為文明所涉及的內容的不同而且也是因為文明的主體----人的理解掌握與運用文明的本能特點而決定的這一點,來看待哲學與藝術的區別與關係。如果我們從文明的主體---人的特性而不是文明所反映的客觀對象來看待文明的分類特點時,我們會發現,哲學與藝術的一個根本的不同點是:哲學是依賴於語言的思維,而藝術是不依賴於語言的思維。
如果你能夠同意哲學的基本特點是依賴於語言的思維,而藝術的基本特點是不依賴於語言的思維的話,那麽你會驚訝地發現,你其實也很容易同意一切需要語言的思維其實都與我們所說的哲學有關,所以可以歸為哲學類,而一切不需要語言的思維其實都與我們所說的藝術有關,所以可以歸為藝術類。
我們知道,A與非A的和集一定是所有,所以需要語言的思維與不需要語言的思維一定是所有的思維!這樣一來,當我們從文明的主體---人的特點,而不是從文明所反映的客觀對象來認識到哲學與藝術的這個不同點的時候,我們會非常驚訝地發現:如果要把整個人類文明分為最基本的兩類的話,那就是哲學與藝術,而且這種劃分具有邏輯上的普適性。
我們現在已經可以從邏輯上看出人類文明可以被分為哲學與藝術這兩個基本類來。但是,生活的現實又使我們很難直接感受到存在著涇渭分明的兩類基本文明,這是為什麽呢?這是因為在生活的現實中,哲學與藝術並非是截然分開的兩類,而是彼此纏繞共同存在於生活的每一個方麵的每一個進程之中的。
比如,當藝術家們進行藝術創作或表演的時候,他們不但可以采用前人流傳下來的可以明文書寫的技巧,而且可以自己總結出各種技巧並將之書寫成文。當藝術這樣轉化為語言的時候,它們已經成為了關於藝術的哲學,而不是純藝術了。但是,雖然有各種各樣的關於藝術的理論書籍與文章,在人類的已經曆過的任何一個時代,都有與眾不同的出類拔萃的藝術精英和大師,那是因為藝術家們在創作時,並非完全按照可以用語言來論述的技巧來進行的,而是同時憑著自己的非語言的直接的感覺來進行的,這部分非語言的直覺的感覺就是我前麵談到的人類文明的兩個基本類中的那個純藝術的部分。可見,在藝術家們的創作和表演的過程中,通常是有語言的哲學性思維和非語言的藝術性思維同時存在發生效應的。
其實,不但是藝術家們的創作與表演是這樣的,而且人類的一切活動,不論是工程科技還是社會人文的活動,都是哲學與藝術的共同相伴的過程。前端物理學家的研究是這樣的,體校的小運動員的學習訓練也是這樣的。沒有一樣思維活動是完全可以用人類的語言來清楚地描述的,總是帶有一部分常被俗稱為天分的藝術性特質在起作用;同樣也沒有一樣傳統地被認為是藝術性的活動是不能產生可明確地用語言來表達的技巧的。我曾經聽過一位藝術學院的學員講過這麽一個故事:在她們進入紐約某名牌大學表演藝術係的第一天的歡迎會上,她們的係主任對她們說:恭喜你們從此告別表演藝術。後來她們才體會到這句話的含義是:專業的表演藝術家往往是依靠各種各樣已經成文的技巧。因此在他們那裏,表演藝術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了表演技巧而不是普通人所感覺到的表演藝術了。
所以,從邏輯上說,人類的一切文明活動可以分為哲學與藝術這兩類;而從實踐上說,這兩類文明總是相伴相隨在人類的一切文明活動之中的。那麽我們再從文明的發展過程來看哲學與藝術這兩類基本的文明各自起的是什麽樣的作用呢?當我們從文明的主體---人,而不是文明的客體將文明分為需要語言的思維(哲學)和不需要語言的思維(藝術)這兩類之後,我們會再一次驚訝地發現,哇,中國古代的哲人老子在2500年前就對哲學與藝術在文明的發展過程中的各自作用作了非常明確的描述:“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繳”(《道德經》第一章)。老子在論述了人類的文明起始於用語言來描述客觀世界之後,寫出上述這句話的。它的意思是說,人類對客觀的認識都是起自於非語言(常無)的思維,在這個階段,由於我們還沒有給客觀對象起名字,所以無法用語言來描述客觀對象,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感覺到它的存在和影響(妙);當我們對客觀對象的感覺達到一定的程度時,我們就會給它起名字(常有),從而可以用語言來描述它的特征並同時也知道了這個名字或相關語言的局限(繳)。所以,老子的這段論述告訴我們,文明發展的過程往往是藝術轉化為哲學的過程,而哲學反過來也可以指導藝術的提高與發展。
在討論了哲學與藝術的這些關係之後,可能有的讀者會問:整這些有啥用?能管飯吃嗎?well,整這些或許是不能直接管飯吃,但是就象我在前麵一篇《生活中的形而上學(1)》所討論的內容可以具有廣泛的社會實踐應用(當然,需要先能夠看出這一點來J)一樣,也正如一般性的形而上學的思維往往都可以有廣泛的社會實踐的應用一樣,這裏對於哲學與藝術的關係的討論同樣也可以有廣泛的社會實踐的應用,關鍵看你如何來理解和看待它。比如,對於哲學與藝術的基本分類在人類文明中所起的作用的明確的認識可以對於理性地調整人類的教育方法和政府的教育方針起到指導作用:明確地認識到人類的一切文明過程都含有哲學與藝術兩個因素,就可以有意識地調整對每一門學科的哲學方麵的教育與藝術方麵的教育的策略,也可以幫助發揮學生在兩個方麵的獨特性以及發展潛力。等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