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 (詩 119:130)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
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來 4:12)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 林後 3:6 )
八.讀經的難點
1998年8月9日我在蒙特利爾的信義會受洗。受洗前牧師給我們上了一段時間的課,可能因為我們是信義會(即路德教),所以上課時牧師就不免講兩句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牧師提到在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前,普通老百姓是不能隨便讀聖經的,一方麵是由於當時普通老百姓不容易得到聖經,另一方麵是當時的教廷不允許普通老百姓隨便讀聖經而且限製聖經的發行。而馬丁路德的改革成果之一就是普通老百姓可以隨意讀聖經了。當時我並不理解為什麽教廷會不讓普通老百姓隨便讀聖經,直到我自己比較認真地讀了聖經之後我才感到天主教當初不允許老百姓讀聖經雖然不好,但也可能還是有他們的原因的,因為我自己覺得聖經並不像很多人所說的那樣“很容易讀”。這至少是我個人的感覺,可能有很多弟兄姐妹沒有感到這個難點,那完全是可能的,讀經需要有聖靈的引導,而聖靈給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恩賜,所以有的人可能會感到聖經非常簡單,很容易讀,而有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體會。我這裏所要分享的是對我來說,讀經的難點所在,如果有弟兄姐妹與我有同樣的難點,但願我們能一起在主裏得到屬靈的進深,更好地享受聖經給我們的教導。
1) 什麽是聖經?
雖然今天我們都把聖經作為神的話來學習,在基督教世界裏關於神如何通過聖經和我們說話的看法並不統一。一部分人認為,聖經是在神的默示下,在 長達1500來年裏,由不同的並非完人的人所寫的;也有一部分人認為,聖經在屬靈的意義上是完美的,不具有任何由於人的不完全而帶來的缺陷,但是,我們不應該用科學的邏輯來看這完美性,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僅從字麵上來看,聖經仍然由於是由不完全的人寫的而表現得不完美;還有一部分人認為,不管是什麽人寫的,聖經都是100%地在神的控製下寫出來的,任何一個字都是絕對的神的話,不但如此,而且神要對我們說的一切的話都已經寫在聖經上了。
我本人傾向於第一種觀點,即聖經是在神的默示下由不完全的人寫的。這種說法的一個畫外音就是,不完全的人在寫的過程中可能在某些方麵帶入人的不完全性。我本人非常堅信一點,那就是讀經需要聖靈的帶領,而不是靠自己的智慧。如果認為聖經本身已經是完全的,那麽就等於說我們認為不需要有聖靈的帶領,我們憑著自己的智慧就能學好聖經。
有人會對此提出反對意見,說聖經本身是絕對完美的,一個人之所以讀不懂,那是因為他/她的理解力有限。如果是這樣的,我想問曆史上是否曾經有可以完全不需要聖靈的帶領就能從聖經把神要告訴他的話完全了解了?如果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不需要聖靈的帶領就可以通過讀聖經完全了解神要對他說的話,憑什麽說聖經就已經是完全的了?憑信心假設?那麽這個信心是哪裏來的呢?對於這一點,有人用保羅對提摩太的教導“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 3:15-17)”來作為聖經是100%完全的依據。我完全同意保羅的這個教導,但是我並沒有覺得保羅在這裏要強調的是聖經是字麵上100%完全的,而拿這句話來作為聖經是字麵上100%完全的人本身是在拿保羅的話作為一個教條,而不是真正在接受他所教導的意義。這本身不符合保羅所說的另一段教導“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 3:6 )”
關於上述的第二種觀點我的看法是,聖靈是完全的,但是我們並不總是能夠很好地接受聖靈的啟示和帶領,因此,即便聖經是屬靈意義上完全的,我們又如何能知道呢?這裏更為重要的是聖經為我們提供了認識神的道,認識福音的重要教導,憑著聖經,我們可以在聖靈的帶領下,得到屬靈的供養,使自己在靈命上能夠成長進深,活出主耶穌的身量來。而不是試圖去抽象地定義聖經的100%完美性。
關於上述第三種觀點,我從一位主內弟兄那裏得到了一個很形象的回答:“聖經上不但記載了神的話,也記載了撒旦的話,怎麽能說聖經在字麵上是100%的神的話呢?”
其實,強調聖經100%是神的話的人,無非是想把聖經作為一個教條,而且一旦聖經成為了教條之後,有這樣幾個表麵上非常誘人的好處:
I. 教條是固定的死的文字,而對於死的文字,隻要在文法上統一了,所有的人就會得出同一個答案,不會出現對教條的不同的解釋,因此便於統一思想和統一管理;
II. 對於一套固定的教條,了解掌握了教條的人可以放心大膽地隨意拿出其中任一條為自己服務,既不用怕用錯了,更不用怕受到別人的攻擊;
III. 建立一套教條的最誘人的地方可能還在於,人們就可以象一個公理體係那樣地來用教條的內容進行邏輯上的推理。而從一些基本的公理出發,運用邏輯的推理得出結論的係統是自亞裏斯多德開始就被西方人認為是非常有效的思維方式。這就是為什麽哪怕在今天的教會或傳道人講道中,大家會司空見慣地聽到講道的人從聖經中拿出一句話,不去管那句話的時代背景和語言環境,把那句話象數學上的一個命題一樣地拿來進行邏輯上的推理,然後得出一個結論。
了解了建立教條的這樣幾個表麵上好處之後,我們就容易理解當初的羅馬教廷為什麽要把聖經變成一套教條了:那樣顯然有利於用聖經作為標準來統一世界各地的講道人對福音的傳講,從而統一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對福音的認識。
從曆史的大麵上看待基督教的發展有時可能會幫助我們更好地看到神的大能在其中的作為。當年如果沒有一個中央集權的天主教,不但無法象後來那樣積聚西方最優秀的人才(在搜集人才的時候教廷顯然不會否認智慧與知識的重要)於教廷及其所開辦的神學院和修道院來研討聖經的意義,而且根本無法統一各地方的教會和傳道人對福音的講解;不同的人會各自傳講一套自己關於福音的理解,甚至參雜進不同民族的傳統文化中的非基督教的內容,那麽也就不可能出現今天我們所能見證的一個比較統一的福音傳遍了世界各地。而一本作為教條的,固定的聖經對於統一福音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說,當年天主教在西方世界的集權統治為基督徒們完成把福音傳到地極的大使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可見我們之所以需要有天主教,並不是因著聖經的大能,而是因著人的軟弱,也就是我上麵提到的,如果不這樣,當初就無法有效地傳播福音。
但是,我們的神是創造宇宙主宰一切的神,因此祂是完美的。而把聖經作為一個固定的教條不但不能完全地彰顯神的道的完美,而且會帶來很多負麵的效果。雖然一個教條的內容是固定了,但是人們對同一個教條的在語義上解釋可以不同(這裏還不需要考慮不同語言之間的翻譯引入的誤差),對教條的運用更是可以隨心所欲的。事實證明,羅馬教廷不但無法完全控製世界各地的人對聖經的教條的解釋和運用,連教廷上層對聖經教條的解釋和運用都不能保證是合神心意的,因而出現教廷內的各種腐敗。認識到這一點,我們又不難理解為什麽會有後來的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了。
發生在文藝複興時期的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其實並沒有象當時人們要複興文化中的人文色彩那樣地明確提出要把聖經從固定的教條恢複到活潑的真道上來,但是由於它打破了羅馬教廷作為宗教警察的地位,為日後把聖經從固定的教條的位置恢複到活潑的真道上來創造了基本條件。在我看來,從傳播福音的曆史角度來看,這才是馬丁路德宗教改革最重要的結果。
由於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並沒有把改變聖經的固定教條狀態作為自己的目標,直到馬丁路德宗教革命五百來年後的今天,盡管有人對什麽是聖經提出了不同的觀點,從理論上來說,多數基督徒仍然把聖經作為一個固定的教條。但是,由於已經不存在一個中央的宗教警察,聖經的固定教條的意義隻是在理論上還存在,而在實際的日常講道中,對於同一個命題,我們經常可以在不同的講道人那裏聽到截然相反的說法。
今天不同的傳道人之間所傳講的觀點上的不同的一個主要焦點仍然是當年馬丁路德與教廷之間的主要分歧,那就是基督徒到底是因信而靠著恩典得救,還是因著自己的行為得救贖得恩典。比如在神給不同人的恩賜這一點上,你會聽到有的傳道人告訴你應該如何如何裝備自己,使得自己成為一個能夠得到神的恩賜的合格的基督徒,那時神的恩賜就會臨到你了;而有的傳道人則會告訴你,神的一切恩典都是白給的,不是靠你自己的行為掙來的,神在揀選你的時候並不是根據你的品質來決定的,而是照著你的原樣來揀選你的。
在因信還是因行為稱義這一分歧上甚至存在著一種可以說是滑稽的現象,那就是我們經常可以聽到同一個講道人在同一布道中,一會兒強調因信稱義,一會兒強調靠行為稱義。可見馬丁路德當初的宗教改革不是一個表麵的浮淺的運動,而確實是觸及了基督徒的信仰深處的一大難點的改革。
由於不存在著一個宗教警察,所以盡管會出現不同的人講不同的道的現象,最多是有人會提出批評(或攻擊),但是不會對任何人造成人生的威脅。所以說,今天聖經的固定教條的意義隻是在理論上而已。這種理論上的教條的意義雖然不會對任何人造成人生的威脅,但卻仍然會對每個基督徒的信仰產生影響。在馬丁路德宗教改革五百年之後,今天的基督徒在享受了信仰的自由的時候,很少有人認識到宗教改革對於改變聖經的固定教條的意義,因此多數基督徒仍然把聖經作為一個固定的教條來對待。
2) 教條帶來的讀經的難點
當我讀聖經的時候,我覺得聖經的每個作者都是有血有肉的人。雖然他們是在傳講神給他們的默示的信息,但我們從字裏行間仍然可以感覺出不同的作者的不同的風格,甚至可以看到不同作者之間不同的意見和看法。比如,保羅強調因信稱義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麵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哪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 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 3:19-3:28)”,
而主耶穌的弟弟雅各則比較重視因行為而稱義,而且強調律法的重要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隻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奸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奸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麽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雅各書 2:9-2:14)”,
據說馬丁路德當初還因此而提出要把《雅各書》從聖經中拿走。
相信當年教會之父們(應該是在聖靈的帶領下)認為保羅的看法和雅各的看法合起來才更能彰顯福音的意義,所以在新約聖經中才既有保羅的書信也有《雅各書》。而把聖經作為固定的教條之後所具有的一個好處便是從理論上抹去了保羅與雅各的區別,因為他們之間的不同被作為神通過聖經給我們的100%話語的不同部分而已。但是,熟悉聖經的人仍然是可以感覺出二者之間的不同,而且這個不同對於傳道人向普通人傳道時所傳講的因信還是因行為和律法的信息的區別上肯定是有影響的。
聖經一旦被定義為100%完全的教條之後,其中的每個字就都失去了其所產生的時空的背景,而成為超越時空的永恒的經訓。但是,聖經的每一本書又都不是在真空中產生的,都是有其具體的環境背景的,所以把聖經的每個字都作為超越時空的教條而且象在公理係統內一樣地運用邏輯來對聖經教條進行推理的時候就會產生一些含糊不清甚至難以解釋的地方。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福音的一個中心內容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赦免了我們的一切罪,把我們凡信主的人從死亡的工價中救贖了出來。但是,在四福音的第一福音《馬太福音》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段經文,“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幹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太 12:31-12:32)”如果我們結合著曆史的背景來看這段經文,我們可以理解主耶穌這是針對當時用褻瀆的話來詆毀祂靠聖靈來治病的人的。但是,如果我們拿去這段經文的曆史背景,把它作為超越時空的抽象教條來看的話,我們就遇到了難點。相信今天在非基督徒中說話冒犯聖靈的情況會有很多,那麽按照這句話,那些人將永遠都得不到赦免,那麽基督徒在傳福音的時候是否先要調查清楚對方有沒有說過幹犯聖靈的話?而且就是在基督徒當中,無意之中說了幹犯聖靈的話也不是沒有可能。比如,在今天的基督教複興當中,有很多神跡奇事發生。有的人能在上千人的布道會上趕鬼醫病。這些傳道人通常都把榮耀歸於主耶穌,聲稱是聖靈在醫治病人而不是他們自己。但是,也有基督徒對此表示懷疑,甚至有人認為他們是靠邪靈治病。這就產生了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在那些布道人趕鬼治病的布道大會上,真的是聖靈而不是邪靈在治病,那麽那些說他們是靠邪靈治病的人就像當初不相信主耶穌是靠聖靈治病的人一樣是幹犯了聖靈,那麽那些基督徒是否也犯了永遠不得赦免的罪呢?
3) 看待應許的難點
把聖經當成一種公理體係中的教條,且運用邏輯對其中一些教條進行推導之後,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聖經上記載的神在新舊約中的一切應許也都是對今天我們每個基督徒的應許。很多人甚至提出要神承諾祂的應許應該是我們禱告的重要內容,因此出現了基督徒的禱告是命令神守自己的應許,命令神對自己要公平的這樣一種被造命令造物主的滑稽現象。我個人覺得小孩子向大人撒嬌的時候,大人有時可能會不計較小孩子的天真和無知,但是這並不等於大人就會放棄自己管教小孩的權柄。我個人看重的是神對我們的愛,而不是一些具體的應許。對我來說,隻有完全順服神,才能使我在信仰上覺得有平安。
4) 不把聖經看成教條而帶來的難點
在第一節探索信心的難點時我曾經提到“所以基督徒在靈命成長過程中自己的努力不是簡單單調變化的,也就是說世俗中常說的‘再怎麽。。。也不會錯’的邏輯在基督徒的靈命成長中經常是不成立的”。在以後的幾節中,雖然我沒有明確指出,但是我還是多次遇到這種兩難的狀況。現在又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雖然我認為把聖經當成固定的教條有很多不好的結果,但是,如果我們不把聖經當成固定的教條,那麽在讀經時我們可能會遇到更大的難點。雖說我們應該在聖靈的指導下讀經,但我們又都知道領悟聖靈的帶領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個人在順服聖靈的帶領這一點上的認識是,雖然我不認為我在每件事上都能領會聖靈的帶領,但是我相信隻要我把自己交托給神,聖靈總是有辦法讓我在一定的時候明白聖靈想要我領悟的內容,盡管在這之前我可能已經走了很多的彎路。所以,對我來說,我的信仰與一些弟兄姐妹在分享中所說的爭取或追求在每一件事上合乎聖靈的帶領有些不同,我的信仰是建立在內心的完全順服和把信仰作為自己的人生這個基礎之上的。也就是說,我對自己能夠在每件事上合乎神的心意沒有信心,但是我之所以相信神不會放棄我是因為我在內心把自己交給了神。所以雖然我不能肯定每一次讀經我都能按照聖靈的指引去理解,但是我相信聖靈會有辦法讓我按照聖靈的引導在讀經上不斷進深的。
當然,信仰是個人與神的交通,而聖靈與每個人的交通方式可能都是不同的,因此,我這裏並沒有聲稱我的信仰方式就一定適用於別人,也沒有聲稱我對讀經的理解就一定適用於別人。我這裏主要想與大家分享的是在讀經上的難點,因為正如我前麵提到的,我相信不論是把聖經看成是固定的教條還是不把聖經看成是固定的教條,在讀經上可能都會遇到一些難點。這裏很重要的一點應該是相信主在這大複興的時代會給我們指出一條既不需要把聖經當成是固定的教條,也仍然可以不會在讀經中產生沒有固定的教條了之後的無可適從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