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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文化

(2007-10-30 12:47:53) 下一個

今天在做中英文翻譯的時候,人們通常把中文裏的“文化”翻譯成英文中的“culture”而把英文中的“culture”翻譯成中文裏的“文化”。其實,與英文相比,現今中文裏的“文化”包含了兩個意思,一是英文裏的knowledge所對應的意思,二是英文裏的Culture所對應的意思。

我這裏討論的不是文化的本身,而是做為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或者說是文化的基礎的“語言”中的一個概念上的問題。在今天的中文語言中似乎不存在一個單純對應著英文中的“culture”的詞匯,我們在中文裏所說的“文化”所對應的是英文中的“knowledge”加上“culture”的混合體

我們常把一個不識字的人叫做沒有文化的人,把上過學讀過書的人叫做有文化的人,而把讀過很多書,知識麵很廣的人叫做文化水平很高的人,我們對“文化”一詞的這種用法其實是把文化與知識等同了,也就是英文裏的knowledge的意思。

另外,我們又把戲劇電影的工作者小說的作家等叫做文化界人士,把京劇中餐等叫作我們的傳統文化,我們這裏對“文化”一詞的用法就是英文裏的culture的意思了。按照這個意思,所謂文化,是指一個群體的生活交往合作的方式及對該方式的概括提煉及寫照。唱歌跳舞吟詩作畫作為不同的表達手段,反映出的是我們真實生活的方式和由此產生的心理感受;而我們的生活方式的本身便是我們的文化的核心內容,是一切表達方式的基礎。一個國家有那個國家的文化,一個地區有該地區的文化,一村莊有該村莊的文化,一個公司有該公司的文化,公司裏的每個部門都有各部門自身在運作過程中形成的文化,每個家庭甚至都有該家庭內部的文化。

把知識(knowledge)與生活方式及對之的表達(culture)這兩個意思合並在一起而稱之為文化雖說在需要把知識與某些文化表達方式一概而論的時候可以起到簡化的作用,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青少年的教育中,這種狀況卻具有混淆概念的作用,不利於我們對自己的及他人的文化的認識及反思。比如,由於我們的“文化”含有“knowledge”的成分,而在我們心目中知識豐富的人(即有很多knowledge的人)都應該是有品味的,因此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文化”的概念就成了一種具有超乎英文中的“culture”所指的意思的品味標準的概念。這樣一來,雖然中文裏“文化”的含義比起英文裏的“culture”的含義來要廣(它是culture+knowledge+品味標準等)了,但是,它所能定義的對象的麵卻窄了。前兩天我剛在網上看到一篇博文,題為“網絡文化算是文化嗎?”。如果我們把文化理解為culture,那麽網絡文化毫無疑問地當然是一種文化(一種culture),但是如果我們要把文化打上品味的標簽,那麽由於不同的人的品味不同,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大家在網絡上說的就是一種文化,而有的人則可能覺得網絡上的內容夠不上文化的檔次,從而把網絡文化從他們的“文化”概念中排除了出去,也就是說他們的“文化”比起英文中的culture來所涵蓋的麵要窄了。

如果有人問“鴨梨算是梨嗎?”,大家可能會覺得很可笑,因為那樣的問法是把一類東西中的特例排除在總的類別之外,那樣的思維顯然在邏輯上是不清楚的。但是,當出現“網絡文化不算文化”這樣的論斷時,眾人似乎並不覺得有什麽不對的,這是因為當大家在心目中加上了一個品味標準之後,大家就不把“網絡文化不算文化”這樣的論斷與“鴨梨不算梨”看成是一樣的,而把它看成是與“鯨魚不算魚”一樣的了。這樣的結果便是,在今天漢語中實際上不存在一個能夠明確地表示英文中的culture的意思的簡單詞匯(當然用複雜的句子還是可以表達出來的),而這一缺陷,使得我們很多人在思維上就沒有一個明確的捕捉了“culture”這個意思的概念,造成對文化生活的認識上的觀點的混淆。另外,由於不同人的品位不同誰也說不清什麽樣的內容是夠品味的,什麽樣的內容是不夠品味的,我們的“文化”概念便實際成了一種無法確定的人人都想說一說但誰也說不清的虛無概念。所以說這是語言本身的一個缺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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