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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一談平等就講家務是很可笑的。

(2008-01-28 02:27:23) 下一個

我覺得一談平等就講家務是很可笑的。嚴格來講嘛,在外掙錢也是家務。
之所以談家務,還是因為大家都沒有多餘的精力去做家務了。所以這種情況應該配合家政服務來解決。
所以我的意見是,如果兩人都覺得自己沒有精力再做家務,不妨把家務社會化。

所以,平不平等並不反映在誰做家務比較多上麵。這是對平等的片麵理解。如同過去總把第三產業當作“伺候人”一樣,是一種舊思想在作怪。因為過去婦女同誌們的主要工作就是做家務,所以誤以為作家務是不平等的標誌。這種想法現在顯然不適合了。

平不平等,我覺得更重要的是顯示在誰管誰上麵,或者說誰說了算上麵。過去不平等是因為丈夫和妻子之間類似老板和員工之間的關係。老板隨時可以解雇員工,而丈夫可以休掉妻子。

所以講男女平等,要從這方麵來入手。
無非兩種辦法。一個是製定類似勞動法之類的婚姻法。限製老板炒員工的條件,不允許隨隨便便炒。炒掉以後,也讓員工比較容易找到新工作。而不是過去,被休掉了就等於一個女人完蛋了。

還有一種辦法,就是類似讓員工入股的辦法。反映在家庭上,就是讓女人出去工作,女人對家庭經濟有貢獻,自然就有發言權,任何事情要采取協商的態度。但這樣一來,家庭容易產生矛盾。如同民主社會,行政效率低下。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我覺得還是要學公司法。股東自然有權發言,但控股方有最後決定權。

所以這樣說來,如果在一個家庭裏麵,我讚成掙錢較多的那方作最後的決定。但討論的程序一定要走,未經討論決定的事情,不能算數。

還是比過去文明多了。

不過實際上,女人出去工作,現在表現出來很多弊病。就是人口的延續會出問題。從社會角度講,這等於對人力資源的過度開發,以至於勞動力也成了不可再生資源。

這麽看,似乎男女平等的第二條路看起來比較美好,但卻不可延續,對社會來說是個災難。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就是送股,讓女人回家。表現在婚姻法上就是離婚女人有同等的財產分配權。但在這種條件下,女人可能很難拿到事務的決定權,(但董事會還是要開的)。所以女人好像天生“吃虧”些。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上帝造出男女不一樣,事事一樣也不可能。

不過,現在有所謂“尊重專業”,在個人的專業內的事情,即使是老板也要尊重的。一手遮天顯然不可能。

其實大家圖的隻不過是有尊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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