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該讓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嗎?
很多家長談到他們 1-6 歲的孩子常常 “ 鬧獨立,鬧自主 ” 。衣服和鞋要自己選,自己穿,門要自己關,反正是能做不能做都想自己做。 2-4 歲的孩子對衣服上的小扣子,拉鏈等非常感興趣,希望自己動手去發現其中的奧秘。孩子在自己動手的過程中所得到的樂趣和獲得的自信與被父母凡事全權代理的感受大不一樣。 父母不讓做或 “ 幹涉主權 ” 便大哭大鬧,不達目的不罷休,人不大脾氣還不小。要解決這一問題,父母首先得了解孩子這個階段的心理特征。
這個階段的孩子喜歡自己嚐試,探索,他們在自己動手中獲得的新知識使他們感到高興,通過不斷的嚐試和探索而取得的成績更是大大地增強他們的自信。在這一過程中,他們漸漸顯露出越來越獨特的年齡特征及個性,有了自己的想法,因此不喜歡別人強行要求,也不願意別人 “ 多管閑事 ” 的非要幫他們一把。對稍大一些的孩子來說,父母及他人總是提供幫助,使他們感到自己的能力得不到認可,自信及自尊心受到打擊。過多的幫助使孩子失去了自己動手動腦解決問題的練習機會,從而缺乏自信和自立的能力 。但是什麽事可以讓孩子自己做呢?孩子的 “自主權”究竟該到什麽程度呢?這得根據其年齡和綜合能力而定。
當然,很多時候父母都有時間限製,孩子們穿一件衣服花上一個小時並不現實。所以父母可以考慮以下方法,盡量給孩子機會去實踐,又不耽誤其它安排。
1. 明確地告訴孩子,不論有任何想法或問題,都要用語言來解決,哪怕是一歲的孩子隻能說一個詞也行。讓孩子明白無理取鬧,大哭大鬧,發脾氣等等一概都不予理睬,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任何東西。很快孩子就會明白此舉不僅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還會給自己惹上麻煩。如孩子發脾氣,無理取鬧,父母可調好定時鍾(設定三分鍾),三分鍾後定時鍾叫時,還在無理取鬧,不服管教,就馬上將其抱到一個沒人的牆角,讓他麵壁思過。 2 歲坐 2-3 分鍾, 3 歲坐 3-4 分鍾,以此類推。而且麵壁思過的過程中,他必須安靜下來,因為這樣才能思考。如果還哭鬧不休,就必須一直坐到安靜為止,而且不能隨意爬起來到處亂跑。如果起來,父母必須馬上將其抱回原處說:“你坐這兒好好想想剛才的行為對不對,不能起來。等你不哭不鬧時,我再來和你談 .” 然後轉身離開,每隔 3-6 分鍾去檢查他一次,如果還在哭鬧不休,父母可以重複剛才的話,強調 “不哭不鬧時再來和他談”。 如此這般打上無數個回合(看是誰的孩子)。隻要父母能堅持原則,有恒心和毅力,不要被 “淚衣和炮彈(嚎哭)”嚇倒, 勝利終將屬於您。
2. 讓孩子自己動手做力所能及的事之前,要考慮其年齡及能力以幫助估算所需的時間。如果早上 8 點必須出門,孩子平常 7 點半才起床。為了要“自立更生“,就該 7 點起床,才有足夠的時間練習,而且父母和孩子都不會因為趕時間而 ”肝火旺盛 “。
3. 讓孩子自己動手前,先和他訂好協議,將定時鍾設定 20 分鍾,告訴孩子鍾響時,如果他還沒有穿好,您可以來幫助他。他同意後(他必須同意, 否則就不能自己做。這就是因年齡和能力而定的有限的自由)才讓他開始。鍾叫時,如果他還沒穿好,按照協議,您可以幫他,如果他哭鬧,平靜地提醒他你們之間的協議,並告訴他遵守協議和規定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和尊重,第二天才能自己穿衣服,否則就會失去這一特權,第二天得由爸媽來穿。父母必須自始至終堅持原則,言出必行,否則會前功盡棄。
4. 如果孩子確實需要幫助時,父母應先征求其意見,尤其是在他們本人請求幫助的情況下再“出手相救”。可以問他:“你要幫忙嗎?”通常得到的答案都是“不要。”記住提醒孩子說:“謝謝,不要。”此種情況下,如果父母強行介入,一般會引起雙方爭執和不快。最好是父母能委婉地提供幫助,可以說:“你的扣子扣得真好,可是下麵這顆扣子好像沒地方去了,媽媽和你一塊找找那個扣眼躲到哪裏去了。”說著讓孩子從上往下一個一個用手摸著數扣眼,將扣眼找出來後,告訴孩子:“咱們得趕快把這顆扣子扣上,不然這顆扣眼又要躲起來了。你用兩隻手把它抓牢了,千萬別放手,媽媽把扣子塞進去。”您說時遲那時快地把所有的扣子都重新扣進正確的扣眼,然後裝做很費力的把最後這顆扣子扣進孩子手上的扣眼。一邊扣一邊說:“謝謝你乖乖聽媽媽的話,把這個扣眼抓得牢牢的,要不然媽媽一個人就更難抓住它了。”
5 . 孩子自己動手實踐的過程中,父母應多加鼓勵及肯定。這個階段最常見的是把鞋穿錯了腳。主要是因為孩子對方向(左右)還沒有明確的概念。有些父母會半開玩笑半當真的對孩子說:“你看,說你不會吧,還逞能,把鞋都穿反了,以後還是我幫你吧”。這樣的評語既沒有教會孩子以後怎樣鑒別鞋的正反,還傷害了孩子的自尊,打擊了他們的自信。如果父母能耐心地教會孩子如何根據鞋上的弧線找出左右,並經常練習,孩子很快就能掌握正確要領,今後穿鞋會既省時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