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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祖父母及家人的約法三章

(2007-08-05 11:10:11) 下一個
管孩子有時人越多是越管不好,尤其是大家意見不統一時。我一開始就跟家人(無論是誰)約法三章,我管孩子請他們一概不要插手。我通常會會把孩子帶到單獨安靜的房間談,以免孩子難堪。但是如果沒有條件,其他人要麽別出聲,要麽請換個房間呆,等我調教完了孩子再出來。如果我和他們的爸爸不在,才由委托人代管,這委托人通常是我媽。但是我到美國12年,我媽就來住過不到一年半。而且,我請她管家務,我自己管孩子。她如果有不同意見或建議,可以私下跟我談, 決不要當著孩子麵跟我唱反調。如果她實在想說什麽,就說要乖乖聽媽媽的話。我父母多半兒都配合得很好,隻有幾次又想護犢,被我當時就客客氣氣但毫不讓步地勸回去了。

上次我帶著孩子回中國,兒子還不到兩歲。我讓他洗手吃飯,他坐那兒看電視, 我走到他跟前對著他的眼睛又說了一次, 他愛搭不理的。我請他把電視關了,去洗手,他還坐著不動。我說媽媽已經說了兩次,你都沒有照著我的要求去做,媽媽很難過,你這樣很聽話嗎?他說不聽話,我說你是不是該聽話,他說對。我又問他:“媽媽跟你說話你該怎麽做?”他說乖乖聽馬上做,後來就去洗手了。正好我爸這時進來了,看他灰溜溜的,就問誰惹我的寶貝外孫生氣了?我兒子不敢說可眼睛望我這看。我爸說:“是不是媽媽,一會兒外公批評她。”我當時就“回擊”:“爸,我知道您是想表現外公的愛,可是您同時也在削弱我的威信和他對我的尊重。這樣以後我說的話都不管用,還怎麽管他?首先,沒有人惹他生氣,他自己選擇了不聽話所以才被我教育了一番,因此您的問題讓他把錯誤都歸到別人頭上。其次,它不聽話,我行使做母親的權力和義務管教他,希望您能尊重我,讓我自己解決。如果您特想說什麽, 就請說要乖乖聽媽媽的話或者等我管教完了您再出來。否則5年10年以後您感歎這孩子沒家教,誰之過也?”我爸馬上說:“對對對,要乖乖聽媽媽的話。”我之所以馬上當著孩子的麵跟我爸談,是讓孩子明白沒有任何人能護著他。從此以後我管孩子沒有任何人“幫忙”。 不管何時何地何人在場,咱的規矩都一樣。

很多父母開始會很難接受甚至永遠不會接受這樣的觀念,認為連你我都能管,還不能管你的兒女。可是這不是誰管誰的問題,而是互相尊重的問題。孩子長大成人了,對父母的敬愛尊重是永遠都不能減少的。但是唯唯諾諾,俯首貼耳並不是表達尊敬與愛的方式。反之,父母對成年孩子的尊重應表現為信任,即放手讓他們自己做決定,照自己的想法行事,而不要整天“好心”地念念叨叨,甚至耍家長製作風,要求子女言聽計從,否則扣之以不孝罪名。

教養子女是父母的責任,別人即使祖父母也隻應起到輔助作用,不應越權,尤其不應在孫輩麵前表現其對子女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威。此舉隻能讓孩子學到兩點:1。爸媽的話可以不聽,2。出了事兒有人護著。通常父母管教孩子時祖父母出麵幹預,子女因為各種原因而不好說而忍著,這一不好說就難辦了。如此下去,孩子管不住,大人相互埋怨,日積月累,矛盾加劇。所以上策為凡遇此種事情發生,應當時解決。與父母溝通時最好避開孫輩,除非是特殊情況。首先感謝他們的幫助,然後委婉但意思明確的說出自己的觀點和想法,並希望他們理解支持。如果父母仍堅持幹預,管教孩子時盡量把孩子帶到無人處,並態度堅決但不失禮節地請其他人不要插手。

我對我的父母非常敬愛,但該堅持的原則我不會讓步。我父母也很通情達理,給了我最大的支持,我由衷地感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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