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段曆史的"程世清說" --回應餘樵先生《汪東興與張耀祠:叫人相信誰》一文
·餘汝信·
最近,筆者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有幸看到了程世清1981年3、4月間寫於 秦城監獄的回憶錄原稿。關於1971年8、9月間與毛澤東的談話過程,程世清 事隔十年後如是說:
"1971 年8月30日上午,汪東興從湖南飛到了南昌。在這之前,韓先楚也接到 了主席的指示,要他們到南昌來,他們二人差不多先後到達南昌,住在'八二八' 住宅。〔1〕是日下午,汪東興簡要的傳達了主席在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重要 講話,並把他自已簡要的一份記錄稿給我們每人抄了一份。他還傳達了主席要再唱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首歌的指示。汪還說主席很關心福建和江西的關係問題 ,要我和韓先楚同誌好好談談。〔2〕當日下午,我同汪說:'我有些很重要的問 題,要親自報告主席,但怕主席沒有時間,是否先同你談談,而由你轉告主席'。 這之後,我向他談了一陣子,他說這些問題,還是由你直接報告主席好,明天再說 吧。晚上九時許,毛主席來南昌,主席在車上同我們談了一陣子話,就決定要許世 友明天也來南昌"。
程世清在這段文字後注明"(此處接我給主席總理的信全文)",回憶錄中未 見原信。程接著寫道:
"這之後,我單獨兩次向主席報告了我所懷疑及我所知道的一切,並說出了我 自已的見解。當時我覺得壓在我心裏將近一年之久的大石頭,終於掉下來了,我感 到非常的輕鬆和快活。1971年8月31日夜晚,我喝了三大兩貴州茅台,真是 心喜酒也甜。當夜我睡得非常好。一個共產黨員總算是盡到了自已應盡的責任。但 是,這之後也使我增加了另一份心事。當30日下午這一天,汪對我和韓在還沒有 傳達主席的幾次講話之前 ,汪當著我兩人的麵說:'程世清應當當福州大軍區政 委'。我一聽他這麽說,心裏覺得怪不好笑,心想,他這樣的人物,怎麽能當著我 們的麵說這樣的事情呢?這完全是把程世清當小孩子看……,這恐怕不是無知吧。 可能是黃鼠狼給雞拜年,另有目的。果然不錯,當主席9月2日離開南昌,9月3 日文道宏對我說:'汪東興對他說,〔3〕程世清跟主席講的那些話,講得太多了 ,亂講,……以後要少講,不要講了'。汪叫文道宏轉告我的那些話,他不講我也 自明了。當時我對文的一番好心,沒有回一句話。到了晚上,我對秋萍談到此事, 〔4〕這算是我第一次認識了汪東興了。讓你當政委堵死嘴,不要再多嘴,如若死 心眼,切莫說後悔。這之後的事態發展,已經給程世清上了死牢簿了。誰敢不佩服 這一位迫害專家的手段呢?"
有關1971年"9·13"事件以後幾天的情況,程世清有如下的說法:
"9 月19日晚上10時許,總理來電話(保密機)通知我說,林彪已叛逃摔死 在蒙古。並說,你上次在南昌向主席報告的事,主席曾要你親自報告我,對別人都 不能說是嗎?我對總理說,我準備在這個月底到北京單獨向您報告……,總理說: '事情現在已明了,主席要我打電話感謝你'。聽到總理的電話後,我的心情完全 平靜下來,並且感到了一種從未有的高興。"
此後數日,奉毛澤東命,許世友要程世清到南京,拿一份絕密文件,送到福州 韓先楚處,又從福州乘坐"有生以來第一次享受的高級專列頂著星光返回南昌"。
"事情也不知為什麽那麽巧,回到南昌,我剛進家門不久,汪東興就打來電話 對我說:要我到鷹潭一個倉庫去,動員周赤萍到北京去。我問他,這是誰的意見呢 ?他支唔了一大陣子,才說是總理的意見。我對他說:軍區那麽多的人,我憑什麽 本領,能把那個大政委送到北京呢。〔5〕我乾脆回答說,另選高明吧。汪又接著 說:主席在南昌同你的講話他沒有作筆記,讓我追補回憶,把主席的講話整理出來 ,交給他。我當時回答,我那時根本就沒有作筆記,現在更無法追憶整理。我堅決 拒絕了他的要求。我曾想:你那個專管的大主任,怎麽想得出要我來辦這無法做到 的事情呢?真不知為了什麽'打算'。"
程世清早年僅讀書兩載,上述回憶文稿,草就於監獄"夜半燈下"(程世清在 回憶錄開頭的原注),文字粗拙真樸,未事雕琢。回憶錄自1967年2月在陸軍 第26軍政委任上介入山東煙台地區支左始,至1978年10月以待罪之身被正 式逮捕,關押於北京秦城監獄止,可以說是他本人的文革十年史,此前,尚未公開 發表過。
程世清出身貧寒,十一歲參加中共革命,戎馬膁????咚曇幢皇謨梟?a title="將軍" href="http://www.recordhistory.org/mediawiki/index.php/将军">將軍 銜,惟後半世曆盡坎坷,左7d禁十年,於1982年1月方獲釋放。當日,向其 宣示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82)軍檢免字第7號《免予起訴決定書》全 文如下:
被告人程世清,男,現年六十四歲,河南省新縣人,漢族,小學文化答7b度 ,一九二九年七月入伍,一九三五年三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任江西省委第一書記 、中國人民解放軍福州軍區副政委兼江西省軍區第一政委。因與林彪反革命集團案 有牽連,於一九七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隔離審查,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逮捕,現 在押。
被告人程世清一案,經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保衛部偵查終結,於一九八二 年一月七日移送本院,提請免予起訴。經本院審查,確認被告人程世清犯有以下罪 行:
一九六六年八月,被告人程世清在濟南軍區任二十六軍政委期間,串連他人聯 名寫材料,誣陷許光達同誌"與蘇修有勾搭,有聯係,有裏通外國之嫌疑","時 機一成熟他就會出來將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締造的人民江山變成修正主義江山"。 一九六七年八 月,在中央文革一次碰頭會上,康生提出對許光達有懷疑,葉群當即說:程世清給 林彪寫了一份檢舉許光達的材料,林彪很賞識。於是便決定對許光達進行專案審查 ,使許光達同誌慘遭迫害。
以上罪行,經審查核實,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被告人程世清,誣陷許光達同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 八條的規定,已構成誣告陷害罪。鑒於被告人程世清犯罪情節較輕,根據《刑法》 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免予起訴,予以釋放。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在七日內向 本院申訴。
檢察長 於克法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五日
與"林彪反革命集團案"有何牽連,《免予起訴決定書》隻字未提。而"誣陷 許光達"的問題,源自1963年夏公安部關於許光達其子與蘇聯駐華大使館人員 有往來事給裝甲兵政治部的一份絕密通報,時任裝甲兵政治部主任的程世清經請示 作過處置。文革期間,舊事重提,程世清與濟南軍區裝甲兵政委羅通聯名去信當時 的總政主任肖華和代總長楊成武反映此事,信中內容涉及許光達本人。當時有規定 ,凡寫給軍委首長的信,均應署抄送林辦。程世清認為,自已在當時的曆史環境下 向上級組織反映情況,是符合黨的組織原則的,而且有事實根據,不應構成犯罪。 自釋放後,一直多方申訴,均不得要領。
注:
〔1〕在南昌市南郊專為毛澤東等來贛修建的秘密住處,有鐵路專線,毛的專列可 直接駛入。
〔2〕程世清到江西前,周恩來在北京曾向其交代,地方工作直接請示中央,不必向福州軍區報告。韓先楚不知內情,程又未有言明,兩人為此屢生齟齬。
〔3〕原文如此,應為對我說。文道宏,1967年7月前任歸陸軍第26軍指揮 的濟南軍區守備25師政委,隨程到江西支左後擢任江西省軍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 任,江西省革委會副主任。
〔4〕秋萍,即劉秋萍,程世清夫人。
〔5〕周赤萍時任福州軍區政委。
□ 作者為中國大陸文革史研究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