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氏母親(ZT)
(2008-03-10 10:23:18)
下一個
一九六七年中秋節,我剛坐完月子不久,我要求外婆準我出門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大女兒。我直覺地以為今天是家家團圓的日子,一定會全家出來賞月。我站在天台戲院門口,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點,我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這時,遠方有一大堆野孩子,跟在一個老太婆後麵,一邊起哄,一邊揀拾路上小石子來丟她,而這老太婆也頻頻拿著竹子趕這些淩虐她的野孩子。
這老太婆逐漸往我這方向走了過來,我發覺這老太婆瘋瘋顛顛,自言自語地,時而亂嚷亂叫,時而大哭大鬧,那一身破破爛爛的衣裙,連羞體都遮掩不住,從臉上到腳底下,又黑又臭,隨著秋天的寒風,那種難忍的氣味,使周圍的路人,個個拿起手帕,緊緊捂住鼻子,向四處躲躲閃閃。
突然,這老太婆走到我麵前,一陣放聲大哭:“女兒呀!阿母找你好苦呀!”
隻聽噗咚一聲,她竟然跪了下來,雙手很用力地摟抱住我兩腿;怕我會跑掉似地,我幾乎快站不住腳了。她看來有點歇斯底裏,一會兒大喊,一會兒大叫,好象死了親人一樣。這時,路人看熱鬧的越聚越多,我好尷尬,但我兩腿被她抱住,簡直無法動彈。我說:“我不認識您,請您馬上放開我好嗎?”
但她根本不理不睬。她說:“女兒呀!阿母找你好苦呀!你不要再跑了,今天一定要答應跟我一起回家,不然,我不放人,我們兩個一塊死在這裏算了!”
我兩腳都快麻木了,她還是死抱不放,我想,能跟瘋子講出什麽道理來嗎?
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說我這女兒太狠,怎麽連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認呢?而且,自己打扮得這般漂亮,卻讓自己老母這般襤襤褸褸,破破爛爛呢?
我看情勢不妙,便隻好答應了這老太婆,請她放開我兩隻腳,我才能走路,跟她一起回家。我與她並肩而走,或許怕我溜掉,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由於太用力,弄得我好痛,但我不敢叫,即使我沿途有好幾次都想吐,也不敢呃出半點聲來,我好怕傷害到這老太婆,因為她真的太過可憐了。
大約一個鍾頭左右吧!我們走到了三重的一處大垃圾場。她的家是一塊破布圍起來擋風的小違章,搭在垃圾堆上,無論是躺的、坐的或蓋的,可說內部什麽也沒有。這裏各種難聞的氣味都有,到處死狗、死貓、死豬,發出陣陣屍臭,令你無法忍受,幾乎窒息。老太婆用她那雙翻垃圾的肮髒手,好親切地摟住我,抱住我,一會兒哭,一會兒笑,那種近乎碎肝斷腸的呻吟,令人不寒而栗。真沒想到,她已瘋顛到這般悲慘的地步。我知道,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我小心翼翼地順著她,想閃也不敢閃,想躲也不 敢躲。“來,阿母抱一下,好久沒有看到你了,讓阿母摸摸!”
我想,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兒想到發瘋的可憐母親,而我呢?萬一我找不到我大女兒,我也會跟她一樣悲慘下場嗎?古話說,“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在她激動到不能自己的撫撫摸摸中,我更意識到她的內心已千瘡百孔,已經不能再忍受些微的傷害,縱使不經心的話也一樣,當然,她也已無法承受再度失去寶貝女兒的嚴重打擊。所以,除非見死不救,我這寶貝女兒的角色,已成了今生義不容辭的份內事。我想到師父的悲心慈腸,和師父期勉救苦救難的句句叮嚀,我知道我對這老太婆已責無旁貸。於是,我決定在她有生之年,從此充當她的寶貝女兒,以盡一己之所能來安慰她,來為她療傷止痛。我隨便她愛怎樣就怎樣,要摟就摟,要抱就抱,我是別無選擇,既然碰上了,就乖乖認了。當天,我很晚才走。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麵,喂她吃。我告訴她,我要回去帶行李,明天再來與她一起生活。
回到外婆家,全身陣陣惡臭,外婆以為我掉到鄉下人儲存水肥的大糞池裏,我隻有默默點頭,什麽也不敢說。那一晚,我一直嘔吐到天亮,連肚子裏黃黃青青的水,都吐光了。
第二天上班,到了辦公室,我們全體同事都還人人捂著鼻子,覺得我身上有難聞的陣陣惡臭,大家都叫嚷著,受不了啦!
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筆錢,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並買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棉被、衣服、臉盆、肥皂……等等。
下了班,我請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開車到三重垃圾場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結果,見了麵,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跟從來不認識的陌生人完全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這下,我真愣住了。回家後,我請教我的一些朋友,她們也不曉得為什麽會如此,才隔了一夜,便把摟摟抱抱的親情全忘了。
後來,我又天天去站在天台戲院門口等著我失散的大女兒,而這老太婆也幾乎天天路過同一個地方,但她一次又一次,都隻不經心地望了望我,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過去了。而我呢?想到天氣一天比一天冷,總忍不住為她著急。然而,瘋子就是瘋子,又能怎樣?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一樣地走了過來,突然,她又一個箭步跑了過來,好緊好緊地摟住我,抱住我,又歇斯底裏地像哭喪一樣地大哭大鬧起來。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經驗,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場。
當天深夜,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麵,切了幾片肉和鹵蛋,慢慢喂她,等她吃飽了,才離開。她說:“你這次可一定要再回來,不能騙我唷!”我點了點頭。
回到外婆家,又一次跟跌到澆水肥的臭毛坑一樣,令人捂緊鼻子,也難以忍受。外婆很不理解,我為什麽會這般狼狽。
第二天,下了班,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場接她,但跟上次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是誰,連帶去的冬衣,也不肯讓我換,真是又倔又強。這樣一連好幾天,我還是站在天台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還是隻對我望了望,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了過去。但她真不怕蕭瑟的秋風嗎?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過來,摟住我,抱住我,而我也別無選擇地陪她回垃圾場,她摟摟抱抱,好是溫馨,一行行眼淚滴濕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當然,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湯麵,一小碟子的肉和蛋,喂飽她以後才離開。可是,秋末了,她一身這般單薄,我怎舍得丟下她呢?垃圾場一片空曠,刮起風來,特別凜冽,她真受得了嗎?
回到家,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來,好是生氣:“別再穿這件衣服了,每次穿這件衣服出去,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來!”
我猛然驚醒,原來,這老太婆記憶中的女兒,穿的正是與這款式相同的衣服,有了這衣服,我才像她女兒。啊!我懂了。可是這件衣服每次都沾滿一身糞便汙穢,即使換洗,也得在大太陽下晾好多天才能吹盡陣陣惡臭,不換怎麽行呢?
我似乎知道問題出在哪裏了。我好高興,因為我總算有辦法接她回家了。
一周後,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場,由於我穿著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認出我來,她好高興,又摟又抱,簡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懷裏,不停地安慰她,終於她答應跟我回家了,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我先幫她洗澡,換衣服,然後一樣叫點吃的來喂她。當晚,她就在這兒住下來了。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兩眼不停地注視著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還有這般可憐的人!
我這件衣服,是拯救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換洗,就馬上快速用熨鬥燙幹,然後隨時帶在身邊,以備前往照顧老太婆時,母女相認之用。
我請了一位歐巴桑(指保姆),全天候代我照顧她,我又柔言細語地一次再一次告訴她:“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裏陪您,但我每兩天,一定會回來看您一次。” 她什麽人都不要,她隻要我這女兒。她要我親自幫她洗澡、換衣服、按摩、擦藥,並要我帶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這寶貝女兒應該是她唯一的親人,也是心肝肉。或許住垃圾場太久,很不衛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氣非常之壞。偶爾有些時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時候,都是神經錯亂地頻頻發作。我屢屢跪著挨她的毒打,直到她心滿意足才肯幹休。每次毒打我一陣後,她總是責問我:“看你還敢不敢背著我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丟下我,久久不回來,你好大的膽子,以後還敢不敢?”
我知道她實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隨她高興,愛打就打,愛罵就罵,隻要她不再可憐就好了。我想,或許她一肚子怨氣,能越早發泄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點皮肉之痛,又算什麽?
我每次挨打時,或挨罵時,我都跪著,一邊哭,一邊道歉,更一再賠不是,一再認錯,就這樣,好多次我發覺她開始有了一絲絲的笑容。她似乎已經懂得笑了。這些年,我每每遍體鱗傷,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複正常,我總感到無比的欣慰,十分值得。我從小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絕症,時常要輸血排鐵。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輸血,竟因為缺氧暈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間躺了整整十一個月,才蘇醒過來。當時,所有親人都以為我快死了,沒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這段沒有知覺的死日子,當然,這老太婆也斷了金錢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濟,而花錢請來的歐巴桑,看我一連失蹤好多個月,也不告而別了。
我蘇醒後,到那小房子時,早已另租了別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過三重垃圾場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請教過警察單位,一樣沒有訊息,即使報了失蹤人口,也沒有什麽下文。關於,這老太婆,我始終不知道她是誰,也不知她女兒是誰。以前,我請求過各地警民服務機關幫忙查尋她的家人,但好多年,一點消息也沒有。
我問過她:“阿母,你叫什麽名字?住哪裏?阿爸叫什麽名字?做什麽行業?”但什麽都問不出來,她已錯亂不堪,說出來的話,幾乎全是神經病患的胡言亂語,問也自問。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終於在台北近郊的一處偏僻垃圾場意外地發現了她,但可憐的她,已經病倒了,而且病得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遠遠看到我,好是高興,一再勉強掙紮起身,緊緊抓住我,一樣又摟又抱,哭聲十分淒厲悲慘,令人不寒而栗。似乎這段日子,她著實受盡了不少委屈。我仍習慣地依偎在她懷裏,安慰她,並立即在鬆山靠近山腳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養。我想盡辦法,延請高明的中西醫師來為她治療。她沒有名字,沒有身分證,沒有勞保,昂貴的醫藥費、看護費,好幾次,幾乎使我破產,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別人的阿母,還是我自己親生的娘了。
大約五年左右,她都臥病在床,全身癱瘓,沒有能夠再爬起來,加上感染病毒,始終高燒不退,惹致不少並發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無策,我轉院再轉院,想盡辦法來尋求奇跡,希望能有一位華佗再世的名醫,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我請了長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著她,侍候她,豈奈,天不我予,仍告醫藥罔效。一九八一年,她終於倒在我懷裏,緊緊抓住我的手,咽下了她最後一口氣,而依依不舍地與世長辭了。我呼天不應,搶地不靈,隻好在捶胸頓足的哀傷中,以她親生女兒的名義,為她辦了後事,並依照本省習俗,為她服喪。墓碑上:“親娘無名氏之墓。”
此後,一七接一七地過去,直到做完百日,不知為什麽,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還是哭。真的,我好想她,而且時常夢見她,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悔恨交加,又有何用?我們母女倆,已經分不開了。超渡時,我哭著問做法事的道場師父:她會認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兒嗎?她會知道她叫做無名氏嗎?可以讓幽幽孤魂,回到她自己的親人和家人身邊嗎?或許她一上了天,便回複清 醒,早就什麽都清楚了,當然她也不會再要我了,那我一七接一七地,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這樣還有用嗎?這一生,除了外婆,她應該是這世上疼我最深,也是愛我最真的人。她的摟摟抱抱,撫撫摸摸,使我了解什麽是媽媽的手,什麽是媽媽的心。
屈指算算,總共我奉養她老人家大約十四年。很可惜,這中間我成了植物人十一個月,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場,而一病不起,否則,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長壽。雖然,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齡,但以她的女兒年齡大致與我相當,加上她那般衰老,應該至少長我三十歲吧!
不少人問過我,她是誰?我都堅定地說,她是我親生的媽,但她到底是誰,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這十多年來的朝夕相處,我隻有一點是絕對可以確定的,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她與我血脈相連,是貼心窩心的親娘,是阿母,而我則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兒!
補注一:寫這篇文章,整張稿紙都滴滿淚水,但我還是強忍內心的悲慟,把它寫完。
補注二:我奉養這老人家,前後大約十四年。前期為從第一年到第九年,而後期則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前因為神經錯亂時常發作,引起左鄰右舍害怕,屢屢被檢舉。可是,她來路不明,又無任何身分證件,根本沒有辦法移送公家收容所,即令神經病院也拒絕這種病患。我告訴這些人,她隻聽我這女兒的話,如果我不在她身邊,她會頻頻發作,而且瘋瘋顛顛,非常危險,誰也控製不了她,包括她自己。她脾氣很壞,很焦躁,對任何人都懷著深仇大恨,甚至非常恐懼。我常想:我是她女兒,她很疼,所以,對我發作都似乎還有分寸,然而,我這女兒都已幾乎無法忍受,何況是外人或神經病院或收容所,會有誰能禁得起她的攻擊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惡行? 我聽說神經病院都習慣使用電擊來製伏這種失常的神經病患。但她是我阿母,天底下哪有女兒把自己親娘送去給殘忍的外人電擊的?母女連心,電媽媽的時候,真不會痛在女兒身嗎?
為此,我與管區與裏幹事以及左鄰右舍等爭執很久,我都不讓這老人家離開我。請問,她如果是您親生的媽,您真舍得把她送進收容所、醫院,而讓她在舉目無親的可憐情況下,孤孤單單地被陌生人欺壓蹂躪?讓她被人電擊嗎?
她是我媽,就是我媽,即使瘋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誰,也還是我媽。她可以瘋,但我能瘋嗎?她可以不知道,但我能不知道嗎?
補注三:《聖經》告訴我們,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因為真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是永不變質的。這世間,能令我們常存到如今,而不致被天地所滅的,總共有三樣:有信、有望、有愛,而其中最大的,就是:有愛。
內心沒有愛,是盲;眼神沒有愛,是瞎。即令世間一片光明,對心盲眼瞎的人,仍然是永遠的黑暗,一生都在絕路上痛苦摸索。
補注四:對沒有愛的陌生人,這老人家或許隻是垃圾場中,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但她與我之間,因為彼此有愛,一切欠缺,都自然變得如此圓滿完全。人會發瘋,愛不會發瘋。她對女兒的愛,不但很真,而且很深,很令人震撼,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親,也是我心目中的聖母化身。她的死,使我一連好多年,幾乎夜夜哭泣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