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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紀實文學連載--地獄群雄傳 [12.3 堂皇的訛詐]

(2007-09-03 01:14:24) 下一個
12.3 堂皇的訛詐


“假金庸”、老林都下圈兒了。我又盼了幾天,終於盼來了提審。檢察官小嚴和一個司法局的幹部接的我,那幹部很客氣。

會客室,不是審訊?是“幹部”和我聊聊。他對我同情了一陣子,然後擺出了把我從案子裏洗脫出來的難度。

我說:“本來就是預審偵查錯誤、錯抓錯捕,外加逼供誘供,走私那是他們公司的事,是法人的事,跟我一個美國供貨商有什麽幹係呀,我充其量是個顧問嘛。”

他示意戚檢和嚴檢回避,房間隻剩下我倆。他說:“方明,按規矩你要見我,要戴手銬的。不過嘛……”

“謝謝!”我真不知他的來頭。

“我知道你是無辜的,可是法律就是這樣,再不合理,咱也得依法辦事,所以,把你擇(音:宅)出去也得有個說法,你如果能配合我們,就好辦多了。”

“怎麽配合?”

“這個不難。我知道,你的產品,國內奇缺,又是救人活命的東西,但是現在沒有批準進口,怎麽往裏弄,都說不過去,法律就是這樣,再不合理,也是這樣啦。”

“那你們怎麽不把我那幾個競爭公司也抓起來?他們也賣呢?”

“中國嘛,就是這樣,民不舉,官不糾啦。”

“那就專揪我呀?”

“已經揪了,難道還把他們也抓了?總得給人家一口飯吃吧?”

“那就不給我飯吃了?”

“都給,共同富裕嘛……但是我們必須依法辦事,不管合不合理都得這樣。在獲準前,我們會禁止任何私人形式的進口,都收回來。我想這一點,美國也說不出來什麽吧?”

我點點頭,不知他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但是呢,如果,如果我們司法局協調來辦這件事情,就好辦了,我是說,我們來做這項業務……”

“你們有這個資質嗎?官商?”

“不是,我們可以成立公司嘛,現在搞得很活嘛!”

要奪我生意?!我拚殺了近三年才開拓出來的市場、培訓出來的客戶全叫你們給搶走?!真不愧是紅產階級!

他看著我驚異的眼神,和藹地說:“放心,不會撇開你的,我不是說過嘛,都會有飯吃的。你們以個人的形式,作為特聘顧問、專家指導嘛……”

啊?就施舍給我這麽一口飯?要搶走我的經銷權、搶走我的市場、搶走我的客戶、還讓我給你們做售後指導?想得太美了!

他繼續和藹:“你想想,這是不是兩全其美?”

“那……你們這麽做,不是執法犯法,自己走私嗎?”

“嗨!咱可以變通一下嘛,比如,我們和××機構合作,算作科學試驗材料……”
“我就是這麽做的!我合法呀!”

他眨眨三角眼,說:“這我們都掌握了,你的證明……”

“那是移植學會的正式證明啊!”

他嘿嘿一笑,“他們怎麽給你開的證明?我們公對公可以,你們公對私,誰給你開的?他們憑什麽給你開的?”

當頭一棒!不過,咱也久經風浪,要是以前,我非癱椅子上補課,可這次,我隻是微微身子一震,迅速移開了對視的目光──因為我知道,我的眼睛不會撒謊。

“想好了嗎?”他關切地問。

“移植學會那兩位,是我的顧問,我給他們付費諮詢。”

“人家可是痛哭流涕地都交待了,對不起黨,對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收受恩賄……”

這幫家夥!怎麽會拿我來墊背?因為我這點兒紅包“罪行”最輕?就往我身上推,說我行賄腐蝕他們,我被他們敲了一筆,他們還讓我跟他們共患難!我申辯:“他們犯什麽事兒,跟我沒關係,現在醫療機構要回扣,太普遍了。”

“他倆可都咬你腐蝕他們啊,老弟……”

我辯解道:“那是他們要的顧問費,我又不是行賄。”真要是給我栽上行賄罪,美國也幫不上我,甚至不願意幫我了。我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啦!給個紅包這麽普遍的事兒,咋我就這麽倒黴啊?

“推測沒用,這可是‘法律認定’。”

又是“法律認定”!這是拿自由和加罪來要挾我呀!

“方博士,想好了嗎?”

麵對這個無所不能的公檢法,我還能做什麽?

“就算給國家做點貢獻吧?畢竟國家培養你那麽多年嘛。”

培養我這麽多年?不學無術的文革教育、上山下鄉讓農民教育,這就是國家對我的培養!後來我自學靠的大學,上完博士出國留學,那是借錢交還了國家的培養費才走的!別看我入了美國籍,還是把中國當做祖國,我不欠這個蹂躪我的祖國的紅產階級政權一分錢!

“方博士,你是組織配型領域的專家呀,祖國的器官移植事業,需要你的支持!”

以前這麽恭維我,我會很高興。這是我的理想,我的事業。我為完善器官移植的配型技術和籌建骨髓庫奔走華夏,可是自從住了一趟濱河醫院,見識了活摘器官已經泛濫到可以殺戮無辜的地步了,我動搖了。我隻有不斷地說服自己——濫用的極少數,才能把我的事業繼續下去。

他見我還沒表態,又進一步說:“合作隻是暫時的,等藥監局批準進口了,你還可以再獨立出去嘛,反正時間也不長了嘛。”

這下我心動了。我知道,藥監局審批的進度可快可慢,官官相護,而官方能決定這個進度、甚至結果,以維持他的絕對壟斷。那樣我的客戶資料就都被他們劃拉走了,將來我隻能在他們的剩飯裏搶上兩口,還得對主子千恩萬謝,因為他們一句話──我們抓過這小子──我的客戶就得死心塌地歸順他們。

他真是老手,從我的眼神裏看出我心動了,從公文包裏取出了幾份協議,遞給我。原來他把那兩個檢察官支出去了,就是為了要挾我做成這個交易。

我看著協議,象是在看一張“賣身契” !我苦笑著問:“那幾個公司還自己經營?”

“不行了,都收歸我們了。”

太絕了!掠奪了我公司的一切業務,讓我給他們去打工。這是剛剛開辟出來,即將盈利的大市場,一年上百萬的利潤,就這麽被一口吞掉了!可是,我又有什麽辦法?我如果不配合他們,他們是可以去找別的知名度低的顧問的,那我對他們就沒用了,他們還能放我?

“大河有水小河滿,大河沒水小河幹嘛。給你的待遇不會低的。”

這句“諺語”,當時真給了我一點臉麵。算是為祖國做貢獻吧,盡管我心裏知道,這又將養肥幾隻碩鼠!但是,這是我自由的代價啊!


事後,我竟發現這句深入人心的“諺語”竟是瞎話——應該是“小河有水大河滿,小河沒水大河幹”——大河的水是小河流匯過去的呀!人民富足了,國家才富強,西方民主社會就是這樣;而中共顛倒是非的“諺語”竟能騙了幾代大陸人——一味壓榨搜刮人民,紅產階級打著國家的名義中飽私囊,給嗷嗷待哺的人民剔出點牙縫裏的剩飯,這就是黨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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