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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花絮 :不興稱經理

(2014-06-29 21:05:06) 下一個



題圖:瘋狂的列車(愛瘋手機拍攝)

二十多年前,我課餘在中餐館打工的時候,碰到過一個女孩兒。

這女孩是由當地高校中國留學生會的主席同誌,從國內“進口”來美國當他老婆的。看上去,聽說話,我估計她才二十出頭一點兒;也是北京的哪所高校出土,懂是非辨高低的那種女孩兒。因為在家也閑著,主席同誌就送她到這所餐館見習,做扒士狗,賺些碎銀。

這餐館老板姐弟倆有些個來頭;據說他倆的老爸曾是張學良東北軍的軍需官,也有個將軍銜兒什麽的。但這個將軍銜兒到底是老蔣賜的,還是學良封的,我沒逮著機會跟老先生細聊明了。總之老先生是左一口委員長右一口少帥的。還聲稱要不是少帥的西安事變,共黨早就被委員長剿滅。

記不清老先生當時如何稱呼西安事變的。但很清楚,老先生絕對沒有用“西安事變”這四個字兒,指代咱們說的西安事變這檔子事兒。

老先生的兒子,也就是姐弟那倆老板之一,叫戴維,通常也是西裝筆挺的,身板也是挺直的。除了過去在台灣當過國軍憲兵,別人看來,就頗有“白領”派頭。所以那女孩兒,就管他叫“經理。”

經理,這個詞兒,在我出國之前,還都是描寫舊上海的小說故事或電影兒裏頭有。而當時據我所知,中國正鼓吹引進所謂西方先進的管理體係;經理,這詞兒,應當是給平了反,特受器重,該是特別地家喻戶曉。還有就是當時還沒有公開搞私有製,沒有老板一說。而老板,通常也是和舊社會喝工人血、係著領帶、有著肥胖身軀並口叼雪茄的形象連在一起;在農村,那就是地主,惡霸。總之,就是個壞蛋。還有就是題外話了;就是當時已有某些中國留學生把自己的博導,在人後呼之為老板。但我自己和別人言談之際,從不將博導喚作老板。這個也許因為我所搞的專業與他們不同所致。大部分把博導叫老板的學生,都在實驗室做 research assistants,而實驗室項目研究經費,多是博導從校外搞來的。這種情形之下叫老板,也還情有可原,拿人錢,說話嘴就軟。但我總覺著叫老板,是很有封建的下人意識;這和資產階級鼓吹的民主平等和自由,也是格格不入。所以我這樣兒洋插隊在餐館打工的,對於戴維,也就直呼其名,不叫老板,更不叫戴老板什麽的。再說,這戴老板,和軍統的雨農,就直接掛上鉤了。軍統的雨農,就是戴笠;國民黨軍統特務都管他叫戴老板。若是戴維也被叫作老板,戴老爸,也就是學良的那位老先生軍需官在場耳聞其聲,恐怕空氣會緊張。搞不好,弄上些個火藥味兒都難說!

說到火藥味兒,談起戴維當過國軍憲兵,我又想起另一個台胞跟我說的。他說在台灣當憲兵的,基本都是高幹子弟。他這個說法,我相信。因為台灣地方小,當時又搞義務兵役製,青年人年齡一到,都得去軍營報到當兵。而那時,老蔣要反攻大陸,就會隨時打仗。要打仗就會死人,而台灣軍隊的規模太小,不用立馬開上前線直接交火的軍事單位,就隻有憲兵隊了。 戴維算是高幹子弟,當過憲兵。台胞的話,不會全是胡說八道。

所以話說回來,我們不叫戴維老板,就更不會叫他經理,或戴經理什麽的。再說,英語的美內蹶,如何也聯不上那個中文裏頭的“經理”一詞。

但是主席同誌的那女孩不理會這些啊,她那會兒,就不是長在紅旗下的那些個兒的了。見著戴維,就問聲經理好。有事沒事的開口就先是一聲經理,挺有禮貌的。

總而言之,經理這詞兒,本來是個職務,從女孩嘴裏溜蹦兒出來,就搞不清到底戴維本該以經理一詞命名,卻陰差陽錯地取了個半洋不中的名字? 還是經理這個詞兒,本身就該單屬戴維。也就是這世上兒,經理就是戴維,戴維就是經理。就這樣言必稱經理的,就把個活生生當過憲兵的戴維喊成了個沒血沒肉的職稱 - 經理!但就這氣氛給弄得,給我的印象,就好如大白天就這麽做夢似地一腳踏進了矛盾《子夜》裏頭所描述的舊上海灘上去了(沒讀過《子夜》的,恐怕會難以理解我那時的感受)。

不管怎樣,女孩兒還是做她的扒士狗。而扒士狗或扒士袍愛,和我這類打工的喂特高手搭檔,真是不要太舒服哦,基本就沒他們的事兒幹。

比如,這廂邊一桌客人的單子一接,轉身就把去廚房進單路上客人桌上吃完的盤子給全收了。就這麽地從手掌一直將碗碟給交錯平衡疊上,直到前臂與上臂的彎處關節。一進廚房,嘩啦,很有力學原理地把一手臂碗碟,相互不會碰碎地傾倒在洗碗工的工作台上。然後就是上單、出菜;五、六個菜碟放在一個直徑幾乎接近一米的大托盤上,五指一撐,就給手臂伸直了托過頭頂。不僅如此,還得保持平衡躲避來往的其他人員。那個功夫啊,現在想來,還真不知自己當初是如何練就,達到如此高超境界的。

厲害啊!

遙想兄弟當年,風華正茂;餐館人頭濟濟高朋滿座,兄弟我就是如此手持滿臂腕碟疾步飛入廚房,而後又手托過頭滿盤菜肴左躲右閃,於錯若有致的餐桌間,行走如飛。功夫了得令人扼腕擊節!

這一招,也不是我天資聰穎所致。當時餐館有一青年台胞,職業喂特,在紐約的中餐館混過相當一段時間。我是跟他學的。總之,咱哥們當時打工,進出廚房沒有空手的機會。一桌客人走了,桌上即刻留下的就光是客人的茶水杯和布質的耐不淨。因為客人未走,茶水杯是不能拿走的。否側,就全清了。

所以扒士狗或扒士袍愛,跟著我這類喂特幹活,基本就隻有給換換桌布之類的活兒可幹嘍!

這一切,都和戴維,也就是女孩嘴裏的經理,或戴老板的管理和經營方式有關。

戴老板的餐館開在一個離高級住宅區不遠的一個消拚中心。中午擺個長條桌放置不菲。晚上將不菲撤了,就幹照單點菜的買賣。餐館還有個鋼琴酒吧;一到夜晚不分周日周末,就有附近住宅區內的老同誌們,前來喝酒、彈琴、唱歌。唱的彈的,還都是過去時代的。時常有喝得醉醺醺的老同誌,看我從門口閃過,叫住我,要廚房上幾條春卷或雞翅什麽的;塞給我的小費,卻有五、六塊,甚至十幾塊之多。像我當時這樣的年輕人,眼看著昏暗燈火之中這幫看似歡樂的老同誌們,卻別有一番說不出所以然的傷感之情。

戴維的餐館生意很好,很忙。午餐過後,或晚餐之前的閑暇時光,很多時候那女孩的“經理”之聲,就特別的不入耳了。

“經理,你好,” 這不,又來了!

女孩兒的話音剛落,我就接口,說:“我們這塊兒不興稱經理,叫同誌!”

“真的嗎?” 女孩兒一臉兒認真地望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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