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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乃印武學大師是被冤枉的 - 冤情其二

(2009-07-29 19:25:31) 下一個

薛大師又有了家有了孩子,他的笑容異常幸福.
他想毀了這個家嗎?他不會。那麽又是誰,會
真正具備這個動機呢?
我在上篇列出了薛乃印武學大師的冤情其一,並給出了一個用伊妹覺推夫導出的結論,即:小南瓜在火車站的被遺棄是劉安安逼迫的結果。

這個結論,是整個推理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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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上個月的計劃,繼續推理和研究薛大師的冤情並發表我的最後論文。但由於目前還沒有很多時間來取證並論證一些伊妹覺推夫導出的結論,所以就先把我的主要依據發表如下:

劉安安是在薛大師離開火車站之後不幸歸天的。這是因為薛大師 13 日出現在火車站而劉的遺體是在 19 日才被偶然發現。也就是說,如果劉確為薛大師所勒斃,那最晚會是在 12 日。這樣的話到劉的遺體在 19 日被發現,前後相隔 7 天。這很不符合科學上講的腐爛理論。一般來說,人的心髒停止跳動之後的二、三天之內會淤血。就是說如果人是仰麵朝天的話,血液不再周身循環便會淤集在背部及雙腿的後麵,然後遺體就會變質腐爛並散發氣味。這個過程在一般條件下,也就是說通風和攝氏 20 度的情況下,會在第五天開始變質腐爛。這是腐爛理論。九月的澳洲相當於這裏的四月,劉的遺體是公安局的同誌在第七天偶然要打開汽車後備箱時才發現的。也就是說遺體在這個時候還是完好新鮮的,沒有變質沒有氣味。事實是汽車後備箱相對密封不通風,如果劉在 12 日就被薛大師勒斃,那麽遺體在這樣的條件下會加速變質。估計在第四天、最晚不遲於第五天中午就會開始腐爛發出氣味。但公安局的同誌在第七天對此還未有所反應,這說明劉的遺體還很新鮮,也不能不說是個奇跡;唯一的解釋是同誌們都患了感冒。但同樣這也會是個奇跡。剩下對此唯一科學的解說是劉的歸天時間不會多於此前 4 天。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公安局的同誌 17 日才去薛家搜查取證,並在第二天的 18 日才將這輛汽車拖到公安局大院;19 日動手取證。請注意我的用詞,我是說“動手取證,”不是動手追尋屍體腐爛氣味的來源。另據我的初步研究,劉安安是個文學女青年,不會巫術駐顏並在心髒停止跳動之後自我保鮮七天有餘。綜上所述,劉安安是在 13 日至 17 日淩晨之間的某一天,也就是在薛大師出走之後的某一天,不幸遭難的。

法醫要確定劉到底是在什麽時候斃命的,不是件難事。但要加罪薛大師,也就對此含糊其辭了。最早法醫竟然也宣稱劉是在 11 日歸天的,後來才改口說死亡時間難以確定。有新聞說這是因為有人作證,說曾於 12 日見過劉和薛大師在一起,所以法醫才對此變調的。如果劉確是在 11 日登天的,法醫有科學證據,檢方和法庭可以判定那人的證詞不足為據。嚴重的還會判那人作偽證。法醫改口,不是因為那人的證詞;法醫改口是因為他們突然醒悟,11 日歸天不符合科學上的腐爛理論。

再有,劉的內衣有不止薛大師一人留下的遞恩愛,這也不難確定那個是最新鮮的。隻要確定哪個是最新鮮的,就能知道誰是最後一個接觸劉的。但最新鮮的絕對不會是薛大師的,因為檢方沒有向法庭出示和證明薛大師是劉在生前有過接觸的最後一個人。

現在陪審團認為薛大師有罪,證據隻有我在上篇提到的那兩個,而且是非常薄弱的間接證據。說它們是非常薄弱的,那是因為那兩個證據也可以用伊妹覺推夫推導出其它結論。然而盡管這個遞恩愛也屬於間接證據,但與那兩個大有不同。因為它能證明最新鮮的遞恩愛持有者,也就是最後與劉在一起的那個人,便有重大謀殺嫌疑。如果能確定最新鮮的遞恩愛是否薛大師的,都能很有力地間接證明薛大師有罪或無罪。但公安局的同誌針對所有這些,沒有再作深入的調查和研究,也許是早有了答案。倘若如此,為什麽公安局不將其公開或提交法庭加強對薛大師的有罪指控呢?我們還沒有見到檢方遞呈遞恩愛的檢驗結果。這隻能說明最新鮮的那個遞恩愛不是薛大師的。

薛大師是被冤枉的。如果法官清醒地話,薛大師會被交保釋放而就此擱置此案。再有個可能就是因為缺乏證據,法官會幹脆遞食迷死這個案子。但我認為澳洲這個鬼見愁的地方,法官昏庸陪審團天真,這兩種結局的可能性都很小。

薛大師,冤枉啊!


注:薛大師此案的中評社新聞 http://news.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ews&MsgID=872915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907/news-gb2312-886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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