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大師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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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大師,您是被冤枉的。 |
薛乃印武學大師自去年二月在亞特蘭大被六名手下門徒出賣之後,今天又被全部為女性成員的陪審團裁定有罪。冤枉啊,薛大師!
薛大師被裁定有罪,是文學城今天的頭版新聞。我平時遊覽文學城其實是想看看這世上又會從文學城出了多少蛇蟲百腳,那我就有了茶餘飯後無聊八卦的擂哨市。因為文學城以詐傳詐的垃圾消息很多,不是嚴肅的新聞媒體。就是所謂的嚴肅媒體,比如花生屯油報、妞腰飾報、花兒街日報等等,很多時候也有不少個人臆斷的東西。文學城,這種誰都可以建立的網站散布的所謂新聞,其中垃圾的含量簡直就令人慘不忍睹。我為薛大師鳴冤,也不是聞風而動意欲八卦。我為薛大師鳴冤,是因為文學城今天的這條新聞是從別處轉載的,不是垃圾,是真正的新聞。
為什麽說文學城轉載的新聞就不是垃圾呢?這個簡單呀,因為文學城注明了它是從香港中評社轉載來得。那憑什麽這個中評社就不太會生產八卦或垃圾呢?這是因為據中文維基對其介紹,中評社的成員均具學術之風,很嚴肅。另外,香港類似中評社的新聞機構不少,競爭也激烈;滿篇經不起文字和事實推敲的八卦垃圾不僅有損文化的尊嚴,也難以維持作為新聞社的信譽。加之中評社此次對於薛乃印武學大師案情的報道都是些眾所周知的事實,不是小報記者的信口胡謅。所以我認為這條消息是難得的一條真新聞,不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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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大師,您沒有殺人,您的悲憤我理解。 |
因為是真消息,我就稍微動了些腦筋,對其中揭露的某些事實用一個方法作了簡單推理。推理的結果不由使我深切感受到薛大師滿腹冤情無處可訴的悲壯,也使我對法庭有欠公道缺乏證據的審判裁決感到悲哀。這是一起冤假錯案,法律的尊嚴被踐踏了。由於時間、精力、和能力都有限,我隻能在這裏為薛大師擊節鳴冤了!
我那個推理方法是很科學的,它的學名叫 伊妹覺推夫 雷神寧。這個方法是我以前從一個叫舒曼的老教授那裏學來的。舒曼教授當時是我那個學校法學院的教授,也在計算機學院任教並專門教授如何進行信息資料分析。舒曼教授在這個領域很有些聲望,也出過書。其中不少是和英國的同行們合著的。舒曼教授特別推崇伊妹覺推夫 雷神寧,並將這個推理方法稱之為 Imaginative Reasoning。這個推理方法會產生多種結果。如果沒有可靠的證據從中取得最富現實可能的一個結果的話,所有的結果均有同等程度的現實可能性及合理性。也就是說,這些結果的潑辣坡背擂踢都非常接近。輕易認定其中一個,則有太多的扒夜士從而得出非雷訓入的結論;同樣也就是說,伊妹覺推夫沒有和雷神寧相結合。薛大師此案的檢方,用同樣的伊妹覺推夫,但得出個非雷訓入的結論。這是因為檢方對薛大師的犯罪結論和指控,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這個結論來自最富現實可能的一個伊妹覺推夫,同時也沒有證據去排除其它伊妹覺推夫的相同可能性及合理性,所以它的結論沒有多少雷訓入的東西,扒夜士很多,是個伊妹覺推夫的反麵典型。但是陪審團和法官卻欣然霸愛了檢方這個沒有雷神寧的結論。法律的天平傾斜了。
據此,我認為法院對薛大師的裁決是輕率不嚴肅的,是對法律公正性的破壞,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更令人震驚的卻是公安局的同誌竟然放棄了進一步的調查。澳洲的公檢法,不用派遣紅衛兵,也早就不砸自爛啊(注:以前文革的時候,紅衛兵曾打算用無產階級專政取代修正主義的公檢法。他/她們的手段就是要砸爛公檢法)。我相信不遠的將來,澳洲的法學院會以薛大師的案例教育學生,個人和傳統上的扒夜士是如何妨礙法律在執行中維持它的公正性。
其實不管檢方的結論是否雷訓入,陪審團根本就不在乎。陪審團一開始就認定是薛大師把劉安安給做了,因為薛大師能將小南瓜丟棄在火車站也就一定能下毒手勒斃劉安安!她們看了火車站的錄像,就將薛大師認作魔鬼了。是魔鬼,那就一定會殺人呀。所以魔鬼用自己的領帶殺了人,又將小孩丟棄都很正常呀。因為魔鬼們就是靠這樣子活著的啊。這樣地用個人和傳統扒夜士來斷案,法官竟然也霸愛。
法官昏庸這不奇怪,因為陪審團能給他什麽他就霸愛什麽。上了年紀又做了法官基本上都這樣,尤其是在澳洲這個鬼見愁的地方。但我為什麽說陪審團是用扒夜士來斷案呢?因為陪審團的憑證隻有倆個:一,薛大師在火車站離開小南瓜的監控錄像; 二,劉安安脖子上發現的據說是屬於薛大師的領帶。那麽薛大師究竟為什麽要離開小南瓜?薛大師離開小南瓜之前究竟有沒有給劉安安掛過電話?檢方沒有遞呈說明。那麽又憑什麽說劉安安脖子上發現的領帶就一定是薛大師的呢?檢方沒有提供證據。如果 DNA,或其它人證物證都說明領帶確實屬於薛大師,那又有誰能親眼證明是薛大師而不是別的什麽人用薛大師的領帶幹了劉安安呢?其實陪審團根本就不需要證據。因為陪審團首先看了火車站的監控錄像,就已經用魔鬼理論將薛大師給上綱上線地套上了青麵撩牙。陪審團可都是些阿姨和大媽呀,滿腦子的大灰狼和小兔子的幻覺呀。薛大師比之大灰狼有過之無不及,薛大師是隻魔鬼啊。
冤啊,薛大師!糊塗啊,阿姨們和大媽們!
事實上薛大師並不是魔鬼,因為小南瓜被遺棄在火車站,是劉安安逼著薛大師這麽做的。這個結果是檢方不願意去求證和公安局的同誌不願意去深入展開調查的。也是阿姨們和大媽們連聽都不想聽的。
這就是薛大師的主要冤情其一。
下麵,我就向大家介紹我的這個來自於伊妹覺推夫的推理。這個推理結果有眾多事實環節,也就是說比檢方的結論有更多的事實證據來證明薛大師是在劉安安的逼迫之下在火車站離開小南瓜,自行飛往美利堅的。
注:薛大師此案的中評社新聞
http://news.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news&MsgID=87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