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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了這個問題,我試著說說我的想法。
問個問題,閨蜜,同事,朋友,弟兄,姐妹,陌生人,配偶,有什麽區別呢?為什麽配偶非得是唯一的呢?別誤會,我沒有想找多個配偶的想法,信任適用於朋友,而配偶和朋友是不同的,對嗎?有什麽事情隻有配偶可以做,而最親密的朋友之間也不能做呢?
我區別這些人際關係是根據不一樣的信任程度。我不知道你是怎麽排序的,我隻能告訴你我的排列順序:陌生人,同事,朋友,閨蜜,配偶。弟兄姐妹,不能算在人際關係的種類裏,我不怎麽看重血緣,所以我會把弟兄姐妹歸屬於前麵的這些不同的人際關係裏。比如,兄弟可能算是朋友,姐妹可能算是閨蜜,當然,也有弟兄姐妹反目為仇的。如果你很在乎血緣,可能會不一樣。
所有這些人際關係裏,對陌生人的信任度要求最低,對配偶的信任度要求則最高。如果你覺得配偶之間不需要信任,看看那些的婚姻出軌的就知道會是什麽結果啦。如果沒有信任,兩個人還能有性關係,那最多也隻能算是性伴侶。
任何低信任度關係裏可以做的事,高信任度關係裏都可以做。凡是你和陌生人能做的事,和同事都可以做;和同事都可以做的,和朋友都可以;和朋友都可以做的,和閨蜜做也沒有問題;自然,和閨蜜做的任何事,和配偶做也都沒關係。不過,反過來就可能比較不能讓人接受了。比如和陌生人發生性關係,應該稱作嫖妓吧。
當然,這些關係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兩個人可以從陌生人開始,在幾個小時之內,很快成為伴侶,成為所謂的一見鍾情。曾經親密的伴侶如果不好好經營,最終也會形同陌路。
最後說說“唯一”。說實話,我沒有覺得配偶非得是唯一的。當然,如果不是唯一的,就不應該叫配偶了,應該叫伴侶。而且我也不覺得一夫一妻的婚姻製度是合乎人性的(這點和聖經有悖)。不過既然我家老公還相信這一夫一妻的婚姻,還想呆在這個製度裏麵,我就陪著他,因為我選擇去愛他,想讓他開心高興。最關鍵的是,我這人最怕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