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囚犯感覺中國監獄比韓國好不願回國
(2009-08-04 07: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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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監獄比韓國好!”
韓國和中國政府簽署的《服刑犯人引渡條約》5日將正式生效,屆時,在中國服刑的韓國罪犯可以回韓國服完剩下的刑期,但據了解,不少韓國囚犯願意在中國服完剩下的刑期。
據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3日稱,以在中國東北地區服役的135名韓國囚犯(已判刑79人,未判刑56人)為對像,就是否願意被引渡的問題,進行初步調查的結果,約有30%左右的囚犯希望留在中國。
這些囚犯不願回國,願意在陌生的異國服刑的理由是與韓國不同的中國獨特的監獄管理方式。
中國與韓國不同,不以強製性手段讓被判刑的囚犯從事勞役。是否參與勞役,由囚犯自己選擇,因此如果厭煩勞役或覺得從事勞役很累,隨時都可以在監獄裏休息。
如果囚犯老老實實地服刑參與勞役,就會減刑。根據是否參與勞役等,一個月最高可獲得15分,而每一分就相當於減刑一天。
如果獲得90分以上,就可以提出減免申請,並以這種方式在刑期內最多可以獲得6次減刑。例如,犯人被判20年徒刑時,最高可減免7年刑期,被判10年的囚犯最高可減免3年刑期。
對普通犯罪分子也判5~10年的重刑等量刑上比韓國要重得多的中國司法製度能夠延續到現在也是出於這一原因。
對於被判3~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服刑者,中國監獄的減刑製度很有吸引力。
即使辛苦,隻要誠實服刑,就可以提前出獄,因此,比起不知如何得到赦免的韓國,在中國服刑可能更好。
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負責人表示,得益於減刑製度,部分被判死緩的韓國服刑者被減刑為無期徒刑,進而又減刑為20年和16年。
隻要有錢,在監獄內也可以吃到小灶,還可以看電視和吸煙。
在反映監獄飯菜不合口味後,沈陽監獄一度允許韓國服刑者自己做飯吃,對於外國服刑者相對寬大一些。
不希望回國的韓國服刑者中,還有一部分是在韓國犯罪後逃逸並被暫停起訴的服刑者。如果回到韓國,就要重新被判刑,因此隻能選擇留在中國。
但年歲已高且被判長年刑期的服刑者都希望回韓國。他們希望死之前可以回到祖國。
目前,在中國服刑的韓國人共有241人(已判刑144人,未判刑97人),其中,東北地區服刑者占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