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馬來西亞聯合國提案曝光:幾乎分食整個南海
(2009-05-11 04: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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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早報報道:距離5月13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200海裏外大陸架(以下簡稱“外大陸架”)劃界方案的最後期限越來越近。
截至5月8日,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共收到43件劃界提案,其中有14件集中在5月提交。在中國周邊國家中,日本、越南和馬來西亞已經提交。其中,越南除和馬來西亞聯合提交外,還單獨進行了提交。中國對於這3個國家提交的“劃界案”均表示了異議。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在5月7日提交給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照會中說,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並對相關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享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政府的這一一貫立場為國際社會所周知。
上述越南劃界案嚴重侵害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國政府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鄭重要求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按相關規定不審議上述“劃界案”。
《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如果已存在陸上或海上爭端,委員會不應審議爭端任一當事國提出的“劃界案”。
目前,馬來西亞占據了南沙5個島礁並提出主權主張。越南占據了南沙部分島礁。
越南邀請英國外援
越南為完成這兩次提交可謂煞費苦心。兩次“劃界案”連同所有地圖、數據、表格附錄及資料庫都由眾多官方和研究機構參與:外交部、自然資源和環境部、科學技術部、海洋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院、地理研究所、調查和測繪部。
此外,越南海軍的水道測量和地圖繪製部也參與了該項目,而在搶占南海資源中獲益頗豐的越南國家石油公司也參與其中。
得一提的是,越南還專門聘請了英國南安普頓的國家海洋學中心擔任科技顧問。
在越南單獨提交的“劃界案”中,越南聲稱自己有3260公裏長的海岸線並對中國的西沙和南沙群島享有主權。
文件中稱,越南這次提交的外大陸架劃界案是基於2007、2008兩年的專門調查資料,以及對包括海洋的水深測量、電磁力、萬有引力和地震數據等在內的資料。
提案中,越南詳細勾畫了自己希望的大陸架外部延伸:北部地區(VN-N)的應用均為1%的沉積厚度公式(Gardiner公式)和大陸架跛腳線 +60海裏公式(赫德伯格公式),已經完成的45個固定基點構成越南外延大陸架的外部界限。
而且,越南還聲稱這一地區相關國家對有關本次提交的大陸架“沒有爭議”。
承認該地區有爭議
馬來西亞同樣很重視這次提交,參與“劃界案”的部門包括國家安全委員會、總理府、外交部、調查和測繪部、礦產和地理科學部等,馬來西亞海軍和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也都有份參與。這次聯合提交還得到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成員阿布·巴卡·賈法爾的協助,他是一名馬來西亞人。
馬來西亞與越南共同提出的“劃界案”中,雙方承認在提交案中定義明確的地區存在爭議問題,還表示這兩個國家為確保其他有關沿海國家無異議而做出了努力,盡可能保證這一聯合提交不損害有關國家劃界事務。
中國反對日本“衝之鳥島”
相比越南和馬來西亞,日本早在去年11月12日就提交了“劃界案”,但隨即遭到中國、美國和韓國的異議。
中國所持異議主要集中在衝之鳥礁問題上。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今年2月6日提交給潘基文的照會中稱,中國政府認真研究了日本劃界案的執行摘要,尤其注意到該劃界案以“衝之鳥島”為基點劃出的200海裏大陸架範圍,以及以“衝之鳥島”為基點延伸的SKB\\MIT和KPR三處200海裏外大陸架。
中國在照會中指出,所謂的“衝之鳥島”實際上是《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所指的岩礁。該條款稱,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因此,中國政府認為,日本將衝之鳥礁列入其劃界案是不符合《海洋法公約》的。鑒於衝之鳥礁不具備擁有任何範圍大陸架的權利基礎,日本劃界案中以衝之鳥礁為基點劃出的200海裏以內及以外的部分均超出了《海洋法公約》有關委員會作出建議的授權,中國政府要求委員會不對上述部分采取任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