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星侵犯華立手機專利 判決賠償5000萬元

(2008-12-22 07:58:24) 下一個
新華網杭州12月22日電(記者章苒)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華立提出的三星侵犯其所擁有的GSM/CDMA雙模手機專利權指控成立,三星賠償華立人民幣5000萬元。據了解,這是迄今為止中國手機行業賠償金額最大的專利侵權案。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07)杭民三初字第108號民事判決書中,確認三星侵犯了華立ZL02101734.4“CDMA/GSM雙模式移動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設備”專利權,判決三星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侵權產品,同時賠償華立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

華立通信執行董事葛晨22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5000萬元還不是華立經濟損失的全部。“三星侵權手機產品的銷售量在70萬台以上,並且目前該產品仍在市場上銷售,而由於我們起訴時間在2007年初,因此這個賠償金額隻涉及到三星侵權產品銷售量的一部分”,他特別強調:“華立將進一步追溯三星賠償經濟損失。”

華立通信於2002年1月15日申請了《CDMA/GSM雙模式移動通信的方法及通信設備》發明專利,專利基本覆蓋了GSM/CDMA雙模通信產品的主要硬件設計思想和實現手段。2007年4月9日,華立通信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三星公司,狀告其侵犯自己“GSM/CDMA雙模”發明專利,要求對方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隨後,三星公司於2007年5月8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遞交無效宣告請求,狀告華立通信的雙模專利無效,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華立通信的上述專利。經過半年多的審理,國家知識產權局複審委員會於2007年12月14日作出了華立通信專利有效的複審判決。2008年5月14日杭州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並於2008年12月19日作出判決。至此,這場訴訟已經持續了20個月。

葛晨向記者表示,華立一直希望與三星通過談判解決爭議。“雖然目前法院已經作出判決,我們仍然抱著與三星積極對話解決後續賠償問題的誠意。”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