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層官員網上發帖:人民給不了我們權力
(2008-12-12 04: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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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官員網上發帖:人民給不了我們權力
信源:中國青年報|編輯:2008-12-10| 網址:http://www..org 抄送朋友|打印保留
http://www..org “我是一個縣級市的基層官員。貴州甕安、雲南孟連事件後,大家罵我們不為人民服務,隻為領導服務。這是實情。國家法律規定,官員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予的。但問題在於,現在權力是掌握在領導手中,人民給不了我們權力。我們的一切,從升遷到工資都掌握在上級領導手中,不由得我們不為上級領導服務。得罪了百姓,他們頂多罵我們幾句,得罪了上級領導,我們的前程就沒有了。”
近來,網絡上這樣一則帖子流傳甚廣,引起很大爭議。有人質疑發帖者的身份是否真的是基層官員,也有人說不管他是不是,但他說的是一個真實的現象,確實是現行體製造成了某些官員不為人民服務,不應該把板子打在基層官員身上。還有人說,這是在為一些不稱職的官員開脫,“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樣的官員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自己上升的工具,實在可恨,根本沒有資格繼續為官。
到底是我們的一些政府官員素質不高,還是我們的行政體製有瑕疵?
官員到底該對誰負責?
“官員就是對上負責的。”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白智立看來,這沒有什麽不妥。“行政體製就是要對上負責,否則難以保證政令通暢和行政效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如此。”
白智立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我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製,出了問題要追究領導責任,自非典以後,已經有很多高級官員被問責。“如果領導做出某項行政決策,下級不能認真執行或陽奉陰違,這樣的問責就顯得不合理。實際上,權力就意味著責任,出了事也由最高行政領導負責,而不是讓基層的小公務員來當替罪羊。”
“至於現在有些政府讓老百姓不滿意,問題並非出在行政體製上,而是人大沒有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白智立介紹說,我國的製度設置是,提拔一級地方行政官員由上級黨委提名,經當地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對人大負責。“這與多數國家的製度設置是一致的。多數國家的政府官員都是上級提名,由議會通過並接受議會監督。但我們的問題是,人大的監督力度不夠,我們很少聽到人大彈劾官員的消息。”
中央黨校政法部副教授劉素華則稱,要讓官員更多地為百姓負責,重要的是在依法治國上下功夫。“按照我們製度規定,每一級官員各有職權劃分,省長不能替市長做決定,市長也不能替縣長做決定,下級如果不管上級是對的還是錯的都執行,本身就說明他沒有履行職責。”
但在現實中,如果下級違背上級,就會使仕途受到影響。劉素華說,這說明還是人治大於法治。要改變這種現狀,實現依法治國,具體來說,就是完善幹部考核機製。“幹部考核不能單純由上級任命,必須要引入基層民主考核機製。上級意誌不能成為官員升遷的唯一決定因素,這樣官員就不會隻唯上了。”
百姓如何監督政府?
白智立提到,西方的議員一般都是職業政治家,如果不為選民負責,下一屆選民就不會選他,“他連飯碗都沒了”。所以,在任時都表現得盡職盡責。而我國人大代表都是兼職,很多人認為人大代表是一個榮譽,而不是一個責任。甚至有些人大代表借此名譽為自己的企業撈好處,而很少參加人大會議,履行相應的職責。人大代表與選民接觸不多,對選民負責的意識不強。
白智立說,百姓批評政府是正常的,政府花的是納稅人的稅金,所處理的都是公共事務,百姓有批評和監督的權利。同時,每個人都傾向於自己的利益訴求,政府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滿意。“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人民代表聲音很弱,讓百姓難有合理的途徑行使監督權,就出現了一些極端的群體性事件。這些事件又使得一些地方官民的對立情緒很嚴重。改革開放之初是仇富,現在是仇官,正如這名基層官員在帖子中說的,公務員的聲譽很低。”
白智立同時表示,溝通和了解的不夠也使得一些民眾對公務員缺乏公正的認知。“實際上,我國的公務員是很辛苦的,我知道的公務員累死的就不少。這幾年,我國公共行政還是發生了很大變化,公務員的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劉素華認為,與幾年前相比,我國人大代表的作用發揮已經有了很大進步,如湖北就曾經有過這樣的案例,上麵提名想任命某人個,結果人大投票時,想讓選的那人沒選上,而另外一個人選上了,“現在這種情況越來越多了”。
但她也認為,一些地方政府在處理民眾事務中,存在推諉塞責現象。有些群體性事件的發生直接原因就在於地方政府不作為。應該明確對官員的懲戒標準,消極不作為也要構成違法。“現在官員對待百姓信訪都是想辦法去‘堵’,而不是‘疏’。堵隻是暫時掩蓋了矛盾,一旦堵不住了就會爆發。”
劉素華分析官員這種思維背後也有體製因素。“現在縣委書記、縣長兩年就換了,甚至一年就換了。至少應該讓他幹滿5年,長時間裏光堵是不可能的,必須要想辦法解決問題。而幹一年呢,隻要一年沒事,我就走人了,就堵吧。現在一些下派幹部,直接就是為了鍍一層金,一年就走了,更缺乏責任感。”
近年來,一些地方群體性事件屢次發生,“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百姓一鬧,就引起社會反響,政府迫於壓力就給解決了,不鬧就沒人理。所以,越來越多的人采取非理性的途徑表達訴求。說到底還是官員不作為導致的,要用製度規定使官員積極作為。”劉素華說。
怎樣的民主更能維護百姓利益?
劉素華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要在行政體製中更多地引進民主成分,從地方到中央,都要有民主決策機製,由地方評價中央,由百姓評價地方。
劉素華舉例說,中央提出4萬億擴大內需計劃,國家發改委門前排起了大隊,這就說明我們的決策很需要公開合理的製度體係。“給誰不給誰是要有個製度規定或製約的,而不是某幾個領導拍板決定的。”
實現民主有多種形式,可以以社區為單位投票,涉及某個行業群體的利益可征詢行業協會意見,還有非政府組織、社會公眾人物、律師等,都可以有一定比例的投票,多種形式參與,保證投票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劉素華認為,有民主還要有公開,民主參與的具體情況,所表達的意見,都應當公開,否則就會使民主流於形式。“把幹部考核民主測評意見公開,如果最後百姓傾向的人沒有當選,而領導提名的人當選了,一公開政府肯定有壓力,這就是一種軟性製約。”
劉素華告訴記者,根據她與各級政府官員接觸的經驗,感覺這幾年我國領導幹部變化很大,大部分都在千方百計為當地謀發展,想為百姓多做些實事。而上級在提拔官員時,也越來越注意民意,公開向百姓征求意見或在單位內部進行民主測評等,“並非像帖子中這名官員說的,隻要討好上級就能升遷”。
她說,我們在完善幹部考核機製上許多地方有很好的探索,如前幾年北京市推出的一套擁有31項指標的科學考核體係,不僅看重幹部對當地經濟發展的貢獻,還要看幹部對環境資源保護的貢獻和民意調查測評情況。“實際上我們現在很多製度設計得很好,方方麵麵問題也都考慮到了,但是落實不好。說到底,還在於某些時候權大於法,人治的色彩重一些。”
劉素華介紹說,四川成都木蘭鎮直選黨委書記的經驗很值得在全國推廣。“感覺那裏的幹部精神麵貌特別好,做什麽事首先想的是‘我能在當地為老百姓做什麽,老百姓會不會投我票’。由百姓選出來的幹部肯定是要為百姓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