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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美曆年售台武器裝備一覽及中方回應

(2008-10-06 06:40:22) 下一個
1、1979年7月,美售台48架F-5E型戰鬥機,價值2.4億美元。
2、1979年11月,美售台500枚小牛導彈,價值2500萬美元,1982年11月運交完畢。
3、1980年1月,美售台陸軍陶式導彈、改良“鷹”式導彈、840枚改良“小懈樹”導彈,價值2.8億美元。
4、1980年7月,美售台14門M-110A2榴彈炮,總價值370萬美元。
5、1982年4月,美售台飛機維修零件,價值64萬美元。
6、1982年6月,美售台164輛裝甲運兵車、72輛迫擊炮車、31輛指揮車,總值9700萬美元。
7、1982年8月,美同意延長自1972年開始合作生產的248架F-5F戰機,另增加30架的F-5F戰機,金額6.2億美元。
8、1982年11月,美售台軍用戰車、包括零部件及附屬設備,價值9700萬美元。
9、1983年2月,美同意售台66架F-104G戰鬥機。
10、1984年6月,美售台12架C-130式軍用運輸機,價值3.25億美元。
11、1985年2月,美同意售台F-5型、F100、T-33、T-28的雷達及零件,總值8600萬美元。
12、1985年6月,美同意售台262枚“小懈樹”地空導彈,價值9400萬美元。
13、1986年8月,美同意售台2架S-2T反潛巡邏機、AN/TPQ-37雷達係統、提高27架S-2E/G反潛機性能,合作生產8艘佩裏級護衛艦,總價值2.6億美元。
14、1989年,美售台88枚“標準”導彈,價值4400萬美元。
15、1990年8月,美同意售台F-5型、F-104、C-130軍用雷達裝備一批,總值1.08億美元。
16、1991年9月,美售台110輛M60A3主戰坦克,價值1.19億美元。
17、1992年,美同意售台8架C-130運輸機,價值2.2億美元。
18、1992年7月,美同意租台3艘“諾克斯”級護衛艦,租金2.3億美元,1993年7月交付。
19、1992年8月,美同意向台出售207枚“標準”導彈,總值1.26億美元。

20、1992年9月,美同意售台150架F-16戰鬥機,總值60億美元,第一批戰機於1997年4月交付台灣。
中方回應: 9月3日,外交部副部長劉華秋就美國政府決定向台灣出售F-16戰鬥機事召見美國駐華大使芮效儉,奉命向美國政府提出最強烈抗議。9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美國政府決定向台灣出售F-16戰鬥機一事發表嚴正聲明,表示極大憤慨,並代表全國各族人民向美國政府提出最強烈抗議。

21、1993年1月,美同意售台200枚“愛國者”導彈及其裝備,價值100億美元,1996年8月開始運交台灣。
22、1993年3月,美同意售台4架E-2T空中預警機,價值9億美元,1995年9月陸續運抵台灣。
23、1993年6月,美同意售台軍用飛機零件,雷達和導航設備,價值1.56億美元的武器。
24、1993年11月,美同意售台150枚MK46MOD5型RC潛射魚雷及相關的後勤支援組件,價值5400萬美元。
25、1994年2月,美同意租台3艘“諾克斯”級護衛艦,租金2.3億美元,1995年7月交付。
26、1994年9月,美同意售台4艘MSO遠洋掃雷艦,1995年2月交付。
27、1994年10月,美同意租台2艘“新港”級登陸艦,租金260萬美元,1995年2月交付。
28、1995年5月,售台的M60A3主戰坦克首批20輛抵台,1996年交付完畢,總計160輛,金額2.23億美元。
29、1996年8月,美同意售台1299枚“毒刺”地對空導彈及相關配備,總值4.2億美元。
30、1996年9月,美同意售台110枚MK46—5型反潛魚雷,價值6900萬美元。
31、1997年3月,美同意售台54枚AGM—84A魚叉空艦導彈、21架AH-1W武裝直升機和11架S-70C反潛直升機,價值2.32億美元。2000年6月開始交付。
32、1997年5月,美同意售台700多枚DMS野戰防空導彈係統,價值5800萬美元。
33、1997年5月,美同意售台2艘“諾克斯”級護衛艦。
34、1998年,美同意售台4架S-70C反潛直升機,價值7000萬美元。
35、1998年3月,美同意售台價值13架OH-58武裝偵察直升機、21架AH-1W超級眼鏡蛇直升機、零配件及相關配備,總價值約4.52億美元。
36、1998年8月,美同意售台58枚魚叉反艦導彈、110枚反潛直升機載MK-46反潛魚雷、560枚短程毒刺防空導彈及配件,總價值約3.5億美元。
37、1998年10月,美同意售台F-16戰鬥機飛行訓練及後勤輔助設備、28套導航者神射手導航及瞄準吊艙,總價值約4.4億美元。
38、1999年4月,美同意售台早期雷達預警防禦係統,價值約8億美元。
39、1999年5月,美同意售台240枚獄火2型空對地反坦克導彈、5套ANVRC—92E、SINC—GARS無線電係統、5套情報電子戰係統、5輛高機動性多用途輪車和零部件及輔助裝備等,總價值 8700萬美元。
40、1999年7月,美同意售台2架E-2T空中預警機和F-16戰鬥機及運輸機零部件,價值5.5億美元。2003年開始交付。
41、2000年3月,美同意售台162枚改良型“霍克”防空導彈、相關零配件,並對台陸軍雷達進行升級,總價值2.02億美元。
42、2000年6月,美同意售台39套F-16戰鬥機載導航及瞄準吊艙、48套AN/ALQ-184電子反製吊艙,價值3.56億美元。
43、2000年9月,美同意售台200枚AIM-120C中程空對空導彈、71枚“魚叉”艦對艦導彈、146輛155毫米自行火炮和陸軍保密通訊設備,價值13.08億美元。

44、2001年4月,美同意售台4艘“基德”級驅逐艦、8艘柴油動力潛艇、12架P-3C“獵戶座”反潛巡邏機、愛國者三型防空導彈等先進武器裝備,總價值約180億美元。
  中方回應: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李肇星緊急召見美國駐中國大使普理赫,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和強烈抗議:美方這一錯誤決定是美國對台軍售的升級,是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粗暴踐踏,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公然挑釁。美方的行徑隻會進一步助長“台獨”勢力分裂中國的囂張氣焰,加劇台海地區緊張局勢,危害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並將嚴重影響中美在防擴散領域的合作,對中美關係造成破壞性損害。

45、2001年10月,美國宣布,向台灣出售40套標槍反坦克導彈係統,連同360枚導彈、零件等,總值約5100萬美元。
46、2002年9月,美同意售台182枚“響尾蛇”空對空導彈、440枚“地獄火”二型空對地反裝甲導彈、54輛兩棲攻擊和指揮車輛以及各種通訊裝備和維修材料。總價值5.2億美元。
47、2003年11月,美同意售台200枚AIM-120C/5導彈。

48、2004年4月,美同意售台兩套超高頻率遠程早期預警雷達及相關設備,總價值17.8美元。
 中方回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今天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中方對美方決定向台灣出售遠程預警雷達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據報道,近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表示,美國準備向台灣出售甚高頻遠程早期預警雷達係統。外交部發言人就此指出,美方這一行徑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原則,向“台獨”勢力發出了錯誤信號,隻會加劇台海緊張局勢,損害兩國的共同利益。發言人指出,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問題。在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台灣問題上,中方絕不容忍任何外部勢力損害中方核心利益的行徑。發言人說,中方強烈敦促美方取消有關錯誤決定,以免損害台海地區的和平穩定和中美合作。

49、2007年3月,美同意售台453枚“先進中程空對空導彈”和“小牛空對地導彈”,總價值4.21億美元。
  中方回應:中國政府始終堅決反對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中方認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是美國的保護地。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其他國家無權幹涉。中方曾多次敦促美方認清售台武器的嚴重危害性,要求美方言而有信,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尤其是《八·一七公報》的原則,停止售台武器,以免損害中美關係和中美兩國共同的利益。

50、2007年,美將同意售台66架F-16C/D型戰機,總價值超過台幣1200億新台幣,約37億美元。
中方回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多次在記者會中表示,美方對台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幹涉,助長“台獨”分裂勢力的囂張氣焰,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統一大業,也損害中美關係。我們絕不接受並堅決反對。

51、2007年9月13日,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署宣布,將出售台灣十二架P-3C反潛機,以及一四四枚標準二型導彈,二項軍售總價共達22.3億美元。
中方回應:(2007年09月16日),中方堅決反對美國政府向台灣出售武器,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國向台灣出售P-3C型反潛巡邏機等先進武器,嚴重違反美國政府在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中向中方作出的承諾,粗暴幹涉中國內政。中方已向美方提出強烈抗議和嚴正交涉。 當前台海局勢十分複雜敏感。陳水扁頑固推動“入聯公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法理台獨”活動,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我們敦促美方以實際行動恪守在台灣問題上的鄭重承諾,立即撤銷有關對台軍售項目,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係,停止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中方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52、2007年11月13日,美國國防部通知國會,稱可能向台灣出售價值9.39億美元的“愛國者”導彈升級係統。
中方回應:(2007年11月19日)中國外交部稱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劉建超回答稱,中方堅決反對美國政府向台灣出售武器,這是我們的一貫、明確立場。美方不顧中方嚴正立場和堅決反對,接連采取向台灣出售“P-3C”反潛機和“愛國者-2”反導設備升級係統先進武器的錯誤行動,嚴重違背美國政府在“八·一七”公報中向中方所作嚴肅承諾,粗暴幹涉中國內政,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和平統一大業,也幹擾了中美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中方已向美方提出強烈抗議和嚴正交涉。 劉建超說,當前,台灣局勢高度複雜敏感。陳水扁頑固推動“入聯公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台獨”分裂活動,嚴重威脅台海和平穩定。我們敦促美方以實際行動履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恪守在台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鄭重承諾,立即撤銷有關對台軍售項目,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係,停止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中方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53. 2008.10月3日,美國政府通知國會決定向台灣出售“愛國者-3”反導係統、“E-2T”預警機升級係統、“阿帕奇”直升機等武器裝備,總價值達64.63億美元。
中方回應: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決反對和譴責美方這一嚴重損害中國利益和中美關係的行徑。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已奉命召見美國駐華使館臨時代辦,向美方提出強烈抗議。劉建超說,中方堅決反對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這一立場從來是明確和堅定不移的。美方同意售台上述先進武器,嚴重違反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原則,粗暴幹涉中國內政,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製造幹擾和障礙,理所當然激起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強烈憤慨。劉建超稱,我們正告美方,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人也不能動搖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外來幹涉的堅定意誌。任何人也阻擋不了兩岸推進交流合作,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麵的曆史潮流。劉建超說,我們再次敦促美方認清售台武器的嚴重危害性,切實履行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反對“台獨”的承諾,立即采取措施糾正錯誤,撤銷有關對台軍售計劃,停止美台軍事聯係,停止幹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免給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中方保留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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