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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錢沒幾天蹦達了 中國三大部委合力圍堵!

(2008-07-03 01:15:42) 下一個
三部門聯合推出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 劍指貿易項下熱錢流入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昨日聯合發布《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以加強對出口交易與收結匯真實性和一致性的審核。根據《辦法》,將通過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係統,進行出口電子數據等聯網核查。該核查係統將於今年7月14日起在中國電子口岸試運行,8月4日起正式運行。

《辦法》將於7月14日起正式實施。分析人士指出,此舉表明相關部門將合力加強貿易收結匯和貿易信貸管理,防範熱錢通過貿易項下乘虛而入。

《辦法》規定,企業出口收匯,應當先進入銀行直接以該企業名義開立的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出口收匯進入待核查賬戶後,需要結匯或者劃出的,企業應當如實填寫《出口收匯說明》,連同中國電子口岸操作員IC卡,一並提交銀行辦理。

國家外匯局表示,待核查賬戶收入範圍限於企業出口收匯。待核查賬戶支出須經銀行聯網核查後方可辦理,其支出範圍包括經銀行聯網核查後結匯、劃入該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以及經外匯局批準的退匯等其他外匯支出。待核查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賬戶餘額按活期存款計息。《辦法》還要求,外匯局應當加強對銀行和企業辦理出口收結匯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商務部門應當加強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備案管理,促進對外貿易規範發展;海關應進一步加強出口貨物監管,規範企業出口申報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國家外匯局昨日還同時下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行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對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實行登記管理。《通知》指出,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包括企業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企業應登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的貿易信貸登記管理係統,辦理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的逐筆登記和注銷手續。自2008年7月14日起,企業新簽約出口合同中含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條款的,應按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通知》還規定,企業登記的延期付款的年度累計發生額,不得超過該企業上年度進口付匯總額的10%。企業和銀行未按照該《通知》規定辦理預收貨款和延期付款登記、注銷手續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外債管理相關規定處罰。《通知》於今年7月14日施行,自2008年10月1日起,以往法規與該《通知》有關內容不一致的,以《通知》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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