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看了申命記的一篇經節,突然看到很多經文聯係在一起。在此和大家分享。申命記8:2-3節裏麵曾經提到這樣的一句話“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在曠野引導你,這是四十年,是要苦練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他苦練你,任你饑餓,將你的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從這兩節經文中,我看到的是以下幾點:
1)上帝試驗人類的唯一目的,乃是在於試驗你們肯不肯守上帝的誡命,也就是否信靠上帝
2)任你饑餓,又賜給你所不認識的食物吃,這就是上帝的恩典,也是上帝的大能
3)食物乃是人類生活的基本需要,如果連生活的基本需要都不能夠單單依靠著它們,這就意味著:上帝的話語才是決定一切的關鍵--隻因為上帝也是靠著他的話語來創造天地的,尤其是食物也是上帝在話語中不僅僅創造,也是一種恩賜(參創1:29-30節)
詩人都說過,萬物是上帝的奴仆,這與新約保羅所說的“萬事互相效力”是同一回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雖然人類在上帝話語上犯了罪,但是上帝還是願意將那些愛他的人用“神跡奇事”(也就是透過萬物萬事)來試驗人,以便讓人知道自己的心是否願意與上帝同在,是否信靠上帝。各位弟兄姐妹,同樣的道理,不論你是否在教會內或教會外遇到了許多的麻煩,或遭遇到許多的“打擊”,但是千萬不要認為這是上帝的虧欠,或說是魔鬼的攻擊。你們的內心既然有了聖靈(除非你們不信),你們就是屬基督的了--而一切屬基督的人,就是“教會”了。正如經上所記“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就是上帝的兒女”(羅馬書8:14節),而我們的身體又是聖靈的殿(有主耶穌基督居住在你們心裏,這就是上帝與人同在的印證)。既然你們是屬耶穌基督的,也就是教會;你們就不要動不動就認為魔鬼不斷地攻擊你們。因為上帝不可能將自己的教會交給“魔鬼”來掌管的。不要忘記,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留的寶血也不僅僅意味著上帝的義已經掌權,也意味著他已經如擄掠了仇敵(參以弗所書4:8節;哥羅西書1:17-18節)。既然上帝借著耶穌基督擄掠了他的仇敵,為什麽我們還說“基督徒是罪人”呢?因為這根本不符合聖經的教導。根據新約,凡是認耶穌基督是主的,聖靈就早已在那個人的內心裏做創造的工作--也就是說“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也就是從上帝生的人。使徒約翰不也是說過,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就是屬魔鬼的(約翰一書3:8-10節)
即使我們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但是你也不要忘記:上帝愛世人。所以我們不能夠因為自己認了耶穌基督就行事狂傲,看不起不聖潔的人。我們都知道:上帝的愛,是聖潔的(所以稱為“聖愛”),這就是上帝的公義;但是上帝的義不像我們人世間那種報仇雪恨的那種“義”。因為如果這樣,上帝就不會差遣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世人死了--不要忘記保羅曾經說過“上帝的義已經在福音上顯明了”。那麽上帝的義是什麽呢?上帝的義就是上帝的愛--耶穌基督主動跟罪人接觸,這就是上帝的愛,也就是上帝的公義。若不是這份包含公義的愛,我們早就在罪中滅亡了。既然上帝仍然愛世人,我們就會更加知道當保羅說“萬事互相效力”的時候,不僅僅是指著我們這些信徒而言,也是屬那些世人而言;因為經上不是記著說“天使豈不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希伯來書1:14節)。這樣看來,世界上的每一件事都有上帝的旨意在當中,都是上帝用來“試驗”人而來。正如箴言所記:上帝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患難的日子所造(16:4節)--為什麽這麽說呢?不要忘記耶和華也對法老說過“其實我叫你存立,是特要向你顯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出埃及記9:16節)。上帝的大能就是上帝的權能。的確,就是這個大能,就是這個權能讓我們能夠認識上帝的名。既然連這位不是認識上帝,拜埃及偶像,心裏剛硬的法老都有上帝的權能--難道這就不就是說:每個人的身上都有上帝的權能嗎?--更不用說是屬基督的子民了。
難怪保羅在羅馬書在談論預定論的時候,就曾經說過“如此看來,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馬書9:18節)。為什麽要這樣說呢?這就叫我們知道一件不可違背的天國事實:上帝不是任由人類來操縱他的“玩偶”--你看看那些拜偶像的人們,心裏和口裏所念的,不都是自己的利益或自己的私心嗎?再看看我們這些自認為屬於上帝的,我們所禱告的,不都是自己生活上的瑣碎事嗎?雖然我們口裏明明說過“不可指揮上帝”,但是我們每一天不是靠著自己,就是叫上帝按照我們的意念來做事。就是因為我們不想理會上帝的旨意,所以我們才會問出許多很古怪以至於違背福音律法的問題。看看我們這裏論壇所問的問題《什麽是異端》,《我們可以建立同性戀教會嗎?》,《如何與上帝討價還價?》,《[討論] 基督徒可以憎恨另一個基督徒嗎?》,《[討論] 基督徒可以變性嗎?》等等。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因為很多信徒將自己的意念當作上帝的意念,或者用自己的人世間的知識形態來“論斷”上帝話語的真諦。所以搞到很多非信徒喜歡問一些“譏笑性的問題”來刁難信徒,例如“上帝是男的,還是女的”,例如“耶穌是同性戀嗎?”等問題--這些不就是那人世間那種莫名其妙的“變態人權”來責問信徒嗎?。聖經也說過,人比萬物更詭詐,壞到極處,誰能夠參透呢?--加上保羅說過“世人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兩句話就能夠返回去責問那些刁難性的變態問題,說:你都虧欠了上帝的榮耀,你都詭詐了,你憑什麽要上帝來做你的奴隸?你憑什麽質問上帝的權柄或公平?你憑什麽上帝要聽你的話語?。--就是因為知道人心所存的“詭詐”,所以上帝隻能夠按照自己的權能來辦事。因為上帝的權能就是為著他聖潔的名來辦事的;不像人類的權力乃是為了報仇,為了自己的死心,自己的自高自大。所以上帝必須按照自己的公平和公義對人類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因為隻有上帝才知道什麽才是對人類最好的待遇方式(不論是那個人受到恩待,或者受到審判都是如此)。
既然我們明白上帝的恩待乃是出於上帝的慈愛和公義,我們就隻能夠按照上帝的恩待來問上帝在我身上所遭遇的事的旨意--這才叫做敬畏。而不是得到你喜歡的結果才敬畏上帝,這叫“屬靈自私”。就是因為我從上帝的恩待中看到上帝的公義,所以我才“領悟”到為什麽耶穌基督說“不要與惡人作對”,“要為逼迫你的仇敵禱告”等等。就是因為上帝用她的權能恩待他所創造的世人,所以才知道什麽才是最公平的。更何況保羅也說過:人的怒氣不能夠成就上帝的義。我們不能夠用人的義來理解上帝的義,因為如果這樣聖經中很多“事件”就很難明白了。例如為什麽伊甸園裏有狡猾的蛇?為什麽上帝要創造分辨善惡的樹?為什麽亞當夏娃犯罪就要詛咒地?為什麽上帝要用洪水審判人類?為什麽要揀選摩西而不是亞倫?為什麽上帝要以色列民要毀滅迦南地的人?等等--這總總的問題,不就是按照人世間的義來理解上帝的烈怒嗎?可是天國的法則不同於人世間的法則:人世間的義就是見到行為好的人就獎賞(可是很多人又喜歡透過八卦來毀謗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