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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候選人楊安澤敗選之後卻不閑著,除了擔任CNN的政治分析員之外,還在華盛頓郵報發表文章,繼續發揮名人效應,差不多成了亞裔的“僑領。”
新冠爆發之後,他在華盛頓郵報發表了一篇文章,號召美國的亞裔多融入美國的文化生活,這樣不容易被人歧視。這些建議立馬遭到有人反對。他們說,作為美國人,在這個自由世界裏不需要迎合他人尤其是白人的胃口。這些人可能對白人有成見,因為在不同的場合,來自白人的歧視還是有的。黑人夠同化美國了吧?為什麽還受到歧視?似乎跟同不同化無關。真是這樣嗎?
首先即使同化也會有歧視。看看中國大陸就知道了。城市瞧不起農村的,江南的瞧不起江北的,廈門的瞧不起福州的。某編劇的還故意搞個什麽《王貴與安娜》,沒看就知道是剝削城鄉差別,門不對戶,矛盾重重的折騰劇。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錯誤的人物,錯誤的三觀等等,肯定會撕起來,就等著看熱鬧吧。
在美國的華人尤其是第一代,的卻是跟周邊的主流文化格格不入。小孩從小就要彈鋼琴,學小提琴,做數學,上中文學校等等。而主流文化卻是鼓勵小孩多樣化,尤其在體育方麵。我們家在孩子小的時候就沒有打算住華人多的地方,就是想讓他們有一個正常的童年。沒有打算讓孩子成為體育明星,但是沒有經曆過這樣的活動,小孩長大跟人沒有共同語言(生活方麵的),更不會有共同的感想,找女朋友老婆都難。我家老大就是這樣長大的。功課沒達到奧林匹克隊的水平,但也進入了名校,可以說是條條大道通羅馬。
有句俗話說,入鄉隨俗。坦白說,大部分人還是多多少少能做到一些的。起碼也是洋裝穿在身上。長袍馬褂肯定穿不出門的。有的女士喜歡旗袍,那也隻是過節作秀而已。印度人穿民族服裝的比老中多。有些非洲移民也差不多。有些俗是很難改的,比如中餐,中國胃。曾有一老美的小孩問我,你們中國人怎麽天天吃米飯,不膩嗎?我說,你們天天吃麵包不也一樣嗎?
一般來說,同化的越厲害,差別越小。美國的白人文化也是受到歐洲多國的影響。現在也有不少亞洲文化的影響,中餐就很普及。比如過去哪有麵條店的?韓國飯店也很少。美國文化也在調整變化。通婚是個最好的辦法之一。南美的巴拉圭據說曾經實驗過大規模的通婚。美國的種族隔離還是有一些的。拿老中來說,老中男很少跟白人女結婚的,反過來倒是老中女嫁給白人的很多。
文化程度不高的,沒有見過世麵的也容易產生歧視。文化程度不高首先不能理性思考,其次也不守法。監獄裏關的有幾個是大學生,研究生,博士生?沒見過世麵往往對其它文化很難有包容的能力。參過軍的,到過世界其它地方的,接觸過其它文化,回來也容易接受。
總之,美國是個文化大熔爐。接受本地文化也同時把自己的文化帶入,這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每個家庭的速度不一樣。歧視他人的人往往是不能換位思考,就是被他人歧視的感覺。有的認為自己高高在上,其它文化都是垃圾。這樣的人恐怕是少數。美國之所以強大,就是它的平等,能充分發揮每個人的聰明才智,這點目前還沒有其它國家能夠超過的。
楊的建議有問題嗎?原則上來說是沒有,但是他的說話順序錯了,應該首先譴責種族歧視,然後再談入鄉隨俗。
在推特上已經有了結論:這種和白人保持一致以避免被歧視的做法早已被各個有色族裔試過了。
融合不是同化。融合是相互交流,不是封閉。融合是相互接納,不是對抗。融合是取長補短,但不需要喪失自我。美國文化提倡個性,同化通常是個不受歡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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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欣賞這句話。
事實上不論憲法還是什麽法律,都沒有American-ness這個概念,或者具體的定義(甚至連英語都不是美國的正式語言)。
這就類似過去華人中流傳的所謂“融入主流”的說法,也是沒有任何憲法基礎的,難道在美國不是主流就不算美國人?就沒有同樣的公民權利?和被認可?
“融入社會”才是一個正常的態度,因為人類尋找affection是本能,建立社會就是必然,不論什麽族群構成的社會。
而American-ness的說法就與主流的說法是同一個邏輯基礎,就是在美國,公民是分等級分層次的。
這種思維是從根本上違背憲法的,因為第十四修正案早就定義了你作為美國人的權利,並不需要什麽American-ness才算是美國人,才不需要感到shame。
本來還看好他未來可以競選紐約州長或者市長,如今看政治水平太有限了,根本沒有資格。
我有個朋友(ABC),她老公是荷蘭來的, 結婚後還是通過她拿到的綠卡. 她在這裏土生土長,但別人總以為她老公是美國人,她是移民來的。
國內的演藝圈中,金星,崔健,楊麗萍, 騰格爾等人都不是漢族,沒人對他們另眼看待,但同是中國人,維吾爾族人就不像其他少數族裔那樣融合得天衣無縫, 是因為外表和族裔文化的不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