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譽悶悶不樂地回到家中,一路上她拿小樹撒氣,還連累了幾塊石頭,她踢不動,就狠狠地將它們舉起來再扔到山下,可是心頭那塊大石頭,沉甸甸的,卻壓不住心底升騰的怒火。
雖說她的家隻局限在一間依山傍水的簡陋小木屋裏,可那畢竟是她的避風港,十八年來見證了她的成長。
丹不藥見女兒心事重重的樣子,打趣道:“今兒這麽早太陽就下山了?怎麽,太子殿下爽約,沒來?”
丹譽沒好氣兒地回了一句:“他死了。”
“死了好,省得你成天在外邊野,連阿爹見你一麵都難”,丹不藥咕噥了一句,心知她這是在外邊受了氣,回家找阿爹撒嬌呢,就道:“我今早打了隻野兔,洗淨了用黃酒、鹽巴入味,再用甘草、黃芪還有大棗煨在鍋裏,這會兒差不多熟了,正好阿爹有事要跟你說,咱爺兒倆邊吃邊聊。”
丹譽噘著嘴,賭氣道:“阿爹能有什麽好事跟我說?回頭鴻盛藥鋪的王掌櫃再問起來,您讓他兒子甭惦記了,反正我這輩子誰也不嫁!我要做自己的女王,在這大山裏,飛禽走獸、狼蟲虎豹,一呼百應,好不威風。”
丹不藥一伸大拇指,道:“好,有誌氣!不愧是我丹不藥的閨女,立得住。”
丹譽見爹爹根本不懂女兒家心事,不安慰一下自己反倒火上澆油,她心裏堵得慌,撒嬌道:“阿爹,好香,肚子餓了嘛。”
“微臣領旨,速去速回。”
丹不藥盛好飯菜,又從木箱裏取出一個包袱,拿來放在桌上,他二人邊吃邊聊,丹不藥道:“阿譽,你也老大不小了,從記事起,你就問我你阿娘的事,其實,我不是有意要瞞著你,實在是阿爹也不知道啊。”
丹譽一驚,忙問:“阿爹,何出此言?”
丹不藥揭開那個包袱,裏麵有幾件嬰兒的衣服與用物,丹譽看得出,那些衣物雖然有些年歲了,但其用料極其考究,做工非常精致,衣服上麵還有一隻精雕細琢的乳白色玉佩。
丹不藥侃侃道來:“十八年前,阿爹采藥路過無情崖,無意間發現了你,當時,你大概已經餓了很久,哭得撕心裂肺,我循聲找尋,很快就發現了你。也是你命不該絕,那日我由於腳踝受傷,在家休息了十多天後第一次出門,因為爬不了高山,我隻能在崖底采點常用藥,這才沒有錯過你。阿爹從沒養育過孩子,更別提,還是一個剛出生,還在吃奶的嬰兒。我每日早出晚歸,采藥換來的收入隻夠自己糊口,若再添上一口,都不知能不能讓你活命。阿爹犯了難,怕養不活你,對不起你親生爺娘,我就背著你下了山,我想把你送給鴻盛的王掌櫃,他婆娘剛產下一子,兩個孩子分著奶吃,怎麽你還活不成?可是,走到半路我改主意了,冥冥之中偏偏讓阿爹遇上你,這是天意啊,天意不能違,於是我又轉頭回家,發誓要把你養大成人。你看,阿爹這不做到了。”
丹譽心裏酸澀,淚汪汪道:“阿爹一定吃了很多苦。”
丹不藥笑了笑,道:“當然苦了,但開心的事更多。沒有奶吃,你餓得嗷嗷叫,後來連哭都沒聲了。我想著,光喂你小米粥怎麽行?於是我就拿了根大鐵棍子,還有繩套,打算出去捅狼窩,真巧,那天還真讓我遇見了頭嚴重受傷的母狼,它剛產了崽兒,奶子鼓鼓的,可惜小狼崽兒都死了。那母狼怕我,我更怕它,我壯著膽子把那狼套住,好歹給拖回了家。我喂它魚肉,用草藥給它治傷,它下奶給你喝,我與它互相利用,兩不相欠。那狼本來不從,我把你抱給它看,它一下子就明白了,眼裏泛著淚光,它那是把你當成它的崽兒了。它產的奶又白又濃,你喝了狼奶長得可真快,才倆月就會翻身了。”
“後來呢?”
“後來,它的奶越來越稀,你也大點兒了,不需要喝奶了,再後來,等它傷好了,我就放了它。說實話,那可真是頭有靈性的狼,它每年都會回來幾次看望咱,我不知道它啥時候來,打了山雞、野兔什麽的,除了給你吃,總會給它留著點兒肉,直到留的肉快壞了我才舍得吃。阿譽啊,咱吃果子、拜樹頭,你得感謝那頭母狼,若不是喝它的奶,你會長得這麽結實?不過,你這狼脾氣,嗬嗬,真不知隨了誰。”
丹譽撒嬌道:“阿爹,女兒今生隻有您一個親人,不隨你,還能隨哪個?”
丹不藥道:“呆瓜,哪個會嫌親人多?看看這身小衣裳,你分明出身於王家,也許是哪個妃嬪貴人,生下你卻不能養育你,這隻玉佩大有可能是你的生母留下的,你拿著,好好保管,日後機緣合適,也許這就是你們母女相認的物證。”
丹譽嗔道:“阿爹,女兒今生隻有您這一個親人,我誰也不想認,誰也不想嫁,就在這山林野地,陪著阿爹。”
丹不藥的心頭倏地一痛,他問:“告訴阿爹,太子殿下欺負你了?”
丹譽被阿爹說中心事,心頭不由得一酸,淚水立刻湧了出來,她問:“阿爹,你年輕的時候,喜歡過什麽人麽?”
丹不藥苦笑了一下,道:“是啊,阿爹當年真心喜歡過一個好姑娘,隻可惜,她爺娘瞧我窮,死活不同意這門親,硬生生拆散了我倆,那姑娘出嫁時,我遠遠地望著,直到迎親的轎子看不見了,我就一個人背著個背簍進了山,從此就在這裏紮了根……唉,陳年往事了,不提也罷。”
丹譽想著同裳的冷漠,還有他對無衣的諂媚作態,內心酸澀淒然,她翕動著唇,又問:“阿爹,喜歡一個人,真的會為他死嗎?”
丹不藥嚇得一愣,望著女兒哀怨的神情,他既心疼又擔心,斥道:“為一個不喜歡你的人去死,你瘋了?!瞎說啥呢,真喜歡,那就想辦法把他搶過來。”
我這篇是言情小說,男男女女們不怎麽搞事業,再不癡情點兒的話,我就沒故事可寫了啊。
反省:在我這裏,好像一天到晚發生的事就是,這個也好,那個也好,難以取舍?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