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下半年,我父母做了另一個改變我一生的決定。當時的初高中畢業生都要上山下鄉,許多人被送到了內蒙新疆,一時急壞了父母。但是一九七四年底國家出了一個新政策。如果父母退休,子女可以在同一個單位接班,從而不用上山下鄉。老媽身體一慣不好,提前退休是夠格的。但是我的年齡隻有十四歲,屬於童工,不能被錄用。幸好我當時已經身高一米七〇,虛報年齡自稱十七歲。廠裏知情的人大多睜隻眼閉隻眼,就這樣我被批準接替我媽的工作,於一九七四年底報道,成了印刷廠裏一名小學徒工。班主任知道我要輟學後曾經問我,自己願不願意退學?今後不念書怎麽辦?我說對於退學自己沒意見,今後我可以自學。當時在老師的臉上我讀到了兩種表情,第一是非常惋惜,第二是不太相信。老師這一刻的表情我現在仍記得很清楚,他是為了我好。可當時做老師的對於輟學這種事情是無能為力的。就這樣,從九歲上一年級,五年多之後我就離開了學校。比起當初的渾渾噩噩,這時的我已經變成了一個掰忽蛋(北方土話,能侃能吹的意思)。參加學農學軍,我講的故事是全班男生在田間地頭的一大娛樂。大夥兒圍著我聚精會神的聽水滸傳,我發現這種感覺還真不錯。我能把水滸三國西遊記講得添油加醋, 天花亂墜,自認比羅冠中講得還好。現在工作中寫proposal,全靠那時打下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