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雜談 醇酒篇(八)文字酒令
(2008-11-12 1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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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令分文字酒令和遊戲酒令。文字酒令,又稱雅令,行令方法是:先推一人為令官,或出詩句,或出對子,其他人按首令之意續令,所續必在內容與形式上相符,不然則被罰飲酒。行雅令時,必須引經據典,分韻聯吟,當席構思,即席應對,這就要求行酒令者既有文采和才華,又要敏捷和機智,所以它是酒令中最能展示飲者才思的項目。古人沒有多少文化娛樂活動,既無電影、電視,也少戲曲、音樂,除非大富大貴人家,自己養著戲班樂隊,隻能逢年過節,偶爾欣賞一下。文人雅士又嫌粗俗喧囂,於是飲酒行令就稱為文人聚會是十分普遍的娛樂活動。現代人就不需要這種閑情雅趣,也不具有如此文化素養。即使是文史類的大學生、研究生,甚至是文學界搞聚餐活動,不見得都有行文字酒令的水平。下麵例舉若幹種文字酒令的方式,大家見識一下,有興趣的不妨試試看。
1)曲水流觴,這個酒令遊戲起源於我國古代修禊活動。農曆三月上巳日(農曆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巳日),人們都到水邊嬉戲、沐浴、采蘭,以祛除災禍,祈降吉福,稱為修禊,也叫春楔,此俗進一步發展,產生了臨水宴賓風俗。後來把日子固定在三月初三,稱為上巳節。曲水流觴是由上巳節派生出來的一種風俗,在舉行祓禊儀式後,就聚會於環曲的水流邊,臨水設宴,在上遊放置一個有酒的羽觴,任其順流而下,杯在誰麵前打轉或停下,誰即取飲作詩,叫做流觴,作不出詩的罰酒。王羲之就是為一次曲水流觴活動寫下舉世聞名的天下第一行書《蘭亭集序》。
2)飲酒賦詩:晉人石崇在“金穀園”宴客,以當席賦詩不成罰酒三杯作酒令。王羲之等人在上巳節的“曲水流觴,飲酒賦詩”,更是文壇美談。唐時李白在“桃李園”宴弟,飲酒賦詩作酒令,傳下名篇《春夜宴桃李園序》,使得此風頗為盛行。
3)行令作詩:也是每人作一首詩,作不出者罰酒。這種形式的酒令有時不是一人作一首詩,而是每人聯詩兩句,似乎在作對子。也可每人聯一句,湊成一首詩接不上則罰酒。相傳李白、賀知章、王之渙與杜甫四人飲酒行令,每人一句合成一首詩,句中須帶金樽兩字和月字便是一例。他們聯成的一首詩是:一輪圓月照金樽 (賀),斟滿金樽月滿輪(王)。月圓跌落金樽內 (杜),手舉金樽帶月吞 (李)。
4) 對句:酒席筵行令,常見聯對的形式。形式是一人出上聯,另一人對下聯,對不出則罰酒。還有一種形式是限定題目,每人作一副對聯,作不出者罰飲酒。如,宋時蘇洵家宴行酒令,限以“冷、香”二字聯對,即此令要求上下聯句尾分別是“冷、香”二字。
5) 續句:續句是指出令者限定行令的題目,每人即興出句,聯續成文構成行酒令文章、詩詞等。由於新意倍出、妙趣橫生而且難度較大,所以非文才上佳者,難以為之。如,《紅樓夢》第六十二回姑娘們在紅香圃中舉行壽宴,湘雲限酒麵道:“酒麵要一句古文,一句舊詩,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還要一句時憲書上的話,共總湊成一句話。”史湘雲做的酒令是:泉香而酒冽(歐陽修《醉翁亭記》:“釀泉為酒,泉香而酒冽”),玉碗盛來琥珀光(李白《客中作》詩:“蘭陵美酒鬱金香,玉碗盛來琥珀光”)。直飲到梅梢月上(骨牌名:兩個長五、 一個幺五,名叫“梅梢月上”),醉扶歸(曲牌名。其名取意於唐代張演《社日村居》詩:“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宜會親友(曆書上的吉利話)。這一回“憨湘雲醉眠芍藥茵 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是曹雪芹為史湘雲憨態寫真的精采之筆,湘雲放達,酒令內容突出了她性格中不同於黛釵的狂放不羈的一麵,充滿著很濃厚的浪漫主義氣息。
6)引用:中國幾千年的文化曆史,遺留下來很多經典文學、詩詞曲賦,古人讀書講究背誦,對四書五經、唐詩、宋詞、元曲等多背之爛熟。口頭行酒令往往能夠做到隨口引用其中的一些句段,形成酒令語言。如,《紅樓夢》第四十回,鴛鴦宣牙牌酒令時道:“如今我說骨副兒,從老太太起,順領說下去,至劉姥姥止。比如,我說一副兒,將這三張牌拆開,先說頭一張,次說第二張,再說第三張,說完了,合成這一副兒的名字。無論詩詞歌賦,成語俗話,比上一句,都要押韻。錯了的罰一杯。”其中數劉姥姥說得最有趣。鴛鴦笑道:“左邊‘四四’是個人。”劉姥姥聽了想了半日,說道:“是個莊家人罷。”……鴛鴦道:“中間‘三四’配綠紅。” 劉姥姥道:“大火燒了毛毛蟲。”眾人笑道:“這是有的,還說你的本色。”鴛鴦笑道:“右邊‘麽四’真好看。”劉姥姥道:“一個蘿卜一頭蒜。”眾人又笑了。.鴛鴦笑道:“湊成便是一枝花。”劉姥姥兩隻手比著,說道:“花兒落了結個大倭瓜。”
7) 析字:析字又叫“釋字”,通過對字的分析解釋,引申出某種道理和內容,構成行令語言。 明代馮夢龍《古今譚概》記載韓雍和夏塤喝酒行令,要一個字裏有大人、小人,並用諺語二句來證明它,韓雍先說道:“ 傘字有五人,下列眾小人,上侍一大人。所謂有福之人人服侍,無福之人服侍人。”夏塤接道:“爽字有五人,旁列眾小人,中藏一大人。所謂人前莫說人長短,始信人中更有人。”
8)拆字和合字:拆字、合字與析字酒令相似,區別在於析字是通過對字的分析解釋,引申出其他道理或意思;而拆字、合字酒令則隻是通過把一個字拆成幾個字,或者把幾個字合成一個字,構成酒令語言。明代樂天大笑生集《解慍編 卷之五 口腹》記述一篇拆字、合字酒令故事:“一人專撞席,名為掇座,席長出令譏之曰:‘單禾本是禾,添口也成和,除卻禾邊口,添鬥便成科。’諺日:‘寧添一鬥,莫添一口。’主人亦厭之,蹙眉作色曰:‘單羊本是羊,添水也成洋,除卻水邊羊,添易便成湯。’諺曰:‘寧吃歡喜湯,莫吃皺眉羊。’撞席者曰:‘單同本是同,添金也是銅,除卻金邊同,添童便成鐘。’諺曰:‘現鐘不打,反去斂銅。’”
9)限字:出令者限定令語的開頭、結尾或中間必須有某個字的一種酒令。這種語言形式的酒令。明代馮夢龍輯《廣笑府》載一則限字酒令故事,說有三個人同飲行令,要說一句話,“相”字為首,“人”字結尾。民間還流傳這樣一個限字酒令故事,其令語是要求每人背誦兩句四書上的話,句中要有“之”字,像,“知”和“子”諧音的也行。
10)字旁:利用漢字具有偏旁部首的結構特點,選擇一個字,構成酒令的行令規則。如,清代鄭板橋做縣令時,其治下某大戶公子打死無辜良民,板橋欲處其死刑。有二鄉紳求情,板橋設席相待。席間,一鄉紳出酒令說道:“有水念作清,無水也念青。去了青邊水,添心即為精。”板橋笑道:“先生差矣,青字添心乃情字也。”此鄉紳接口續道:“我倆有心來講情,惟恐大人不準情。”板橋一聽,心知中計,乃對道:“ 有水念作湘,無水也念相。去了相邊水,添雨即為霜。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另一鄉紳又對道:“有水念作溪,無水也念奚。去了奚邊水,添鳥則為鷄。得時狸貓賽猛虎,落地鳳凰不如雞。” 板橋見對方出口傷人,拂袖而起,二鄉紳亦不歡而散。
11)諧音:利用漢字的一字多音和多字一音及字音相近等特點,在酒令字麵上表達一種意思,又隱含一種意思,使令語說來隱晦含蓄。明代潘塤輯《楮記屋》記有:元豐年中,高麗遣一僧入貢。此僧辨慧知詩,皇上令楊次公接伴之。一日宴會,此僧出令道:“要兩古人姓名爭一物。”他先說道:“古人有張良,有鄧禹,爭一傘,良曰:‘良(涼)傘。’禹曰:‘禹(雨)傘。’”概戲楊次公冠如傘狀。楊次公也說道:“古人有許由,有晁錯,爭一葫蘆,由曰:‘由(油)葫蘆。’錯曰:‘錯(醋)葫蘆。’”概戲僧頭如葫蘆。
12)以典故和掌故做令:酒令是口頭文學,經常用到典故和掌故。一般在射覆、拇戰、猜枚、擲骰子、擊鼓傳花等遊戲酒令輸後,被罰說笑話、人物掌故或文學典故。也可以限定一個角度或題目,由每人陳述列舉一個掌故或典故,構成令語。評書《說嶽》中有:嶽飛赴京趕考和弟兄們吃酒行令,酒令要說一個古人吃酒,吃得英雄,說不出的,罰酒三杯。張顯說的是“關雲長單刀赴會”,湯懷說的是“劉季子醉後斬蛇”,王貴說的是“霸王鴻門宴”,嶽飛說的是“曹瑋席間斬敵獻頭”。四人說的都是曆史掌故。輪到牛皋,牛皋道:“我不曉得這些古董,隻是我吃他幾碗,不皺眉頭,就算我是個英雄了。”四人大笑道:“也罷,也罷。”
13)射覆:射覆是最早的酒令遊戲,所謂“射”,猜度也;所謂“覆”,遮蓋隱藏也。早期的玩法是製謎、猜謎,也有用盆、盂、碗等物隱藏、遮蓋要猜的物件讓人猜度。唐李商隱《無題二首》:“隔座送鉤春酒暖,分曹射覆蠟燈紅”句,說得就是射覆酒令(送鉤是一種遊戲酒令見下文)。後來射覆遊戲在此基礎上又產生了一種間接曲折的語言文字形式的射覆遊戲,其法是用相連字句隱寓事物,令人猜度,若射者猜不出或猜錯以及覆者誤判射者的猜度時,都要罰酒,變成相當難的文字酒令。比如,《紅樓夢》第六十二回。寶釵和探春擲骰對了點子後,探春便覆了個“人”字,寶釵說“人”字泛的很,探春又覆了一個“窗”字,兩覆一射。寶釵見席上有雞,便射著探春用的是“雞窗”、“雞人”二典,即覆的“雞”字,因而射了一個“塒”字。探春一聽,知他射著,用了“雞棲於塒”的典,二人一笑,相互會意,各飲了一口門杯。再如,李紈和岫煙對了點後,李紈便覆了一個“瓢”字,概用了“瓢樽空掛壁”的典,即覆的“樽”字,岫煙射著,說了—個“綠”字,用了詩句“愁向綠樽生”的典。二人才會意,各飲一口。